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0 (1700-1725).djvu/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命授以《左氏春秋》。」

真宗咸平三年三月詔邢昺等校定公羊穀梁春秋傳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邢昺傳》:「咸平二年,始置 翰林侍講學士,以昺為之。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 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公羊》《穀梁春秋》等義疏,及成,並 加階勳。」

按《玉海》李至「請命李沆、杜鎬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 《穀梁傳疏》及別纂《孝經》《論語正義》。咸平三年三月癸 巳,命祭酒邢昺代領其事,杜鎬、舒雅、李維、孫奭、李慕 清、王煥、崔偓佺、劉士元預其事。」凡賈公彥《周禮》《儀禮 疏》各五十卷,《公羊疏》三十卷,楊士勛《穀梁疏》十二卷, 皆校舊本而成之。按傳稱二年者是年昺為侍講學士明年始受詔校定耳但傳于明

「年」 字略而未書,今從《玉海》,以其有月日可稽也。

咸平四年九月。邢昺等表上重校定《公羊穀梁傳》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咸平四年九月丁 亥。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等及直講崔偓。佺表上「重校 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傳》。《孝經》《論語》《爾雅》七經義疏。 凡一百六十五卷。」賜宴國子監。昺加一階。餘遷秩。一本 云一百六十三卷十月九日,命摹印頒行。于是《九經義疏》具 矣。

咸平五年。邢昺講《左氏春秋》畢。賜宴及衣帶器幣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儒林邢昺傳》。「咸平二年。 初置講讀之職。即于便坐令昺講《左氏春秋》。侍讀預 焉。」五年講畢。宴近臣于崇政殿。賜昺襲衣金帶。加器 幣。

景德二年賜近臣親王公羊穀梁傳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德二年十月甲 申。賜宰執近臣親王新印。《周禮》《儀禮》《公羊》《穀梁傳》。

大中祥符七年八月庚午作春秋詩三章十二月庚辰作公羊詩三章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七年六 月庚辰,上作《周易》詩三章,賜群臣和。至是遍詠經史, 百僚並賦。八月庚午,作《春秋》詩三章,十二月庚辰,作 《公羊》詩三章。」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丁未,作《穀梁詩》三章。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八年正 月丁未,作《穀梁詩》三章,賜群臣和。其讀《十一經》也,起 七年六月庚辰,成于八年閏六月癸巳。

仁宗景祐元年正月王沿上春秋集傳十二月賈昌朝上春秋要論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王沿傳》,「沿詣闕奏事,上 所著《春秋集傳》十五卷,復上書以《春秋》論時事。」 按《玉海》,「景祐元年正月十三日甲戌,河北漕臣王沿 上《春秋集傳》十五卷,復上書以《春秋》論事。上嘉其好 學,詔獎諭,加直昭文館。十二月二十一日,崇政殿說 書賈昌朝撰《春秋要論》十卷,五冊,詔舍人院試。」

慶曆 年國子監直講孫復上春秋尊王發微十一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慶曆中,國子監直 講孫復著《春秋尊王發微》十一篇,上之,大約本于陸 淳,而增新意。《書目》十二卷,又《總論》二卷,類例而為之 斷。

皇祐元年九月乙巳所鐫石經春秋三傳工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石室十三經》,孟蜀 所鐫,惟《三傳》至皇祐初方畢。故《公羊傳後》書:「大宋皇 祐元年歲次己丑九月辛卯朔十五日乙巳工畢。」 皇祐五年,宋敏脩上《春秋列國類纂》,楊安國上《春秋 節解》。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皇祐五年。宋敏脩 上所著《春秋列國類纂》。四月十三日。召試學士院。初 楊安國等奉詔以《五經正義節解》為書。詔以《五經精 義》為名。皇祐五年十月甲寅。上《春秋節解》八十卷。仁 宗又命侍讀丁度等纂修精義。度等言《詩》《書》凶服及 《春秋》賊亂。皆舊所不講。今去留係上旨。上曰:「先王吉 凶之制,百代所遵,不可以俗忌而簡去。《春秋》喪亂之 事,皆有善惡懲戒,人主所宜知也,亦當存之。」

嘉祐元年宋堂著春秋新意趙概上其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成都宋堂嘗擬陳 子昂作感遇詩,以諷上建儲事,著《蒙書》數十篇,《春秋 新意》。嘉祐元年,翰林學士趙概上其所著書。十月二 十三日以為四門助教。

嘉祐三年,楊繪獻《春秋辨要》十卷。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楊繪獻書意《春秋 辨要》十卷。嘉祐三年閏十二月命為集賢校理。

神宗熙寧四年八月復春秋三傳取士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四年八月庚申,復《春秋》三傳 明經取士。 按《楊繪傳》:「神宗立,上言方今以經術取 士,獨不用《春秋》,宜令學者以三傳解經。」

熙寧八年六月。王安石。黜《春秋》。不使列于學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八年六月己酉。頒王安石《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