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0 (1700-1725).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外殺大夫,稱國,稱名。討亂稱「人」,不在位不稱大夫。篡 公子,去屬眾,殺稱「人。」

夫人出《書》歸。

「公夫人出奔」言「孫。」

諸侯出奔。

公子入國。

外大夫以邑叛。

「以地來奔」,非卿亦書。

《出奔》大夫入國,賊其國,稱「復入。」

諸侯相執。

《盟主》執諸侯。

「中國執四夷」之諸侯。

《四夷》會而執中國之諸侯。

《四夷相執》,

大夫見執,則書「至」,非專使,不稱「行人。」從公還,不書「至。」 王臣見執,自我而行,則書「還」,接我書「至。」

外大夫見執,非專使。不稱「行人」,非卿,雖殺之不書。 外放大夫。

四夷滅中國之諸侯,而放其大夫。

公朝覲,始行,則書,皆稱「如」;既成禮,則稱「朝。」在道而還, 書「其復。」

《公外》,如非朝,則直言其事。

夫人越竟始行,則書,皆言,如以事往,言其事。

諸侯相,如告,則書。

內大夫出聘,始行則書,皆言「如。」

內大夫以其事出者,言其事,事不可書。但言「如」,非卿, 不書名氏。

凡諸侯來朝,皆成禮而後書,故言「來朝。」

諸侯以事來,言其事,事不可書,但言「來。」

王使來聘皆稱使。「以事來」者,言其事在喪,不稱使。 外臣來聘皆稱使,私相為好不稱使。

外臣以事來者,言其事,事不可書,但言「來。」

外微者,以事來,但書「人。」

事無專使,不言來。公在外受之,言歸我。

內特相盟,內為志書及外為志書會。

內參盟,以上皆稱會。霸者之盟稱會。「蒙及會」,言諸侯 盟,苟無主,盟稱「及。」

公如霸國,受盟,稱「及。」

公與王臣、外臣會盟稱「會」,特相盟稱「及。」

公會諸侯,使大夫盟。

公與夷狄盟,稱「及。」特會而後與盟,稱「及。」

內大夫特與諸侯盟,稱「及」「稱」「會」,與君同。

內大夫盟諸侯,參以上稱「會。」霸者之盟稱「會」,與君同。 出疆遂盟稱「及」,非卿不稱名氏。

內大夫特與外臣盟,稱「及」,稱「會」,非卿不稱名氏。 內大夫與外臣盟,參以上稱「會。」霸者之會,別盟後至 者稱「及」以及,既會而盟稱「及」,盟于師稱「及。」

內大夫與戎盟,稱「會。」

自外來魯盟,稱「來盟。」自魯往他國盟,言「涖盟。」 公特會諸侯,自參以上必言,故苟從可知。不言,故霸 主之會不言,故避不主會。言「及」以會。

公特會夷狄。

公會諸侯。殊會夷狄,言「會」以會,「不殊會」,言「會」以及。 公會杞伯姬。

公及夫人會齊侯。

諸侯逆會公。

公會外大夫。

王臣會諸侯。

內大夫會諸侯。

內大夫會外大夫,苟非天下之事,則言《故》。

內大夫特會夷狄。

內大夫會外大夫,殊會夷狄言「會」,以會同受命,直言 「會之。」

君、大夫出會諸侯,無成事亦書。

公及諸侯相遇。

「《公行》無成事」,書次。

公失國,書「次」,書「如」,書至,書「居」,書「唁」,書圍邑,取邑, 內師。公將稱公,大夫稱名氏,微者不言將。

「內勝外師」言「敗」,勝敗相當言「戰。」「大崩」言敗,績微者,戰 言及。

內圍國邑及外師圍國。

「內入國邑」,公及諸侯入國。

公會伐會,侵會,圍《會》而及戰。

大夫會伐會,侵會,圍會而及戰。

「微者會伐」言「及。」

內救公會救。公會臣及救臣會救。

《公追》。

師次《會次》。

內大夫會城。

《王師令》,必及魯而後書。

外師加魯四境,言某鄙直逼國都,言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