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5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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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高辛與顓頊相繼無隔,故重黎事顓頊,又事高辛,若

契與禹事堯,又事舜。是以昭十七年服註顓頊之下 云:「春官為木正,夏官為火正,秋官為金正,冬官為水 正,中官為土正。」高辛氏因之,故《傳》云:「遂濟窮桑。」窮桑, 顓頊所居,是度顓頊至高辛也。若然,高辛氏之官,唯 有窮黎及春之木正之等,不見更有餘官也。至於堯 舜官號稍改,《楚語》云:「堯復育重黎之後。」重黎之後,即 羲和也。是以《堯典》云:「乃命羲和。」註云:「高辛之世,命重 為南正司天,黎為火正司地。」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 氏之子,賢者使掌舊職。天地之官亦紀於近,命以民 事。其時官名蓋曰稷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云:「分命羲仲,申命羲叔,分命和仲,申命和叔,使分 主四方。」註:仲叔亦羲和之子。堯既分陰陽四時,又命 四子為之官,掌四時者字曰仲叔,則掌天地者其曰 伯乎?是有六官。案下「驩兜曰共工」,註:「共工,水官也。」至 下「舜求百揆,禹讓稷契暨咎繇。帝曰:棄,黎民阻饑,汝 后稷,播時百穀。」註:「稷,官也。」初,堯天官為稷。又云:「帝曰 契,百姓不親,汝作司徒。」又云:「帝曰:咎繇,汝作士。」此三 官是堯時事。舜因禹讓,述其前功。下文云「舜命伯夷 為秩宗」,舜時官也。以先後參之,唯無夏官之名,以餘 官紀之。《夏傳》云「司馬」在前,又後代況之,則羲叔為夏 官,是司馬也。故分命仲叔。註云「官名。」蓋春為秩宗,夏 為司馬,秋為士,冬為共工,通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 見也。鄭元分陰陽為四時者,非謂時無四時官,始分 陰陽為四時,但分高辛時重黎之天地官,使兼主四 時耳。而云「仲叔」,故云「掌天地者其曰伯乎?」若然,《堯典》 云「伯禹作司空」,四時官不數之者,鄭云「初,堯冬官為 共工,舜舉禹治水,堯知其有聖德,必」成功,故改命司 空,以官名寵異之,非常官也。至禹登百揆之任,捨司 空之職為共工與虞,故曰「倕作共工,益作朕虞」是也。 案《堯典》又云「帝曰:『疇咨,若時登庸』」,鄭註云:「堯末時羲 和之子皆死,庶績多闕而官廢。當此之時,驩兜、共工 更相薦舉。」下又云「帝曰:『四岳湯湯洪水,有能俾乂』。」鄭 云:「四岳,四時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時,主四岳 者謂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 唯驩兜、共工、放齊鯀四人而已,其餘四人,無文可知。 案《周官》云:「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則四 岳之外,更有百揆之官者。但堯初天官為稷,至堯試 舜天官之任,謂之百揆。舜即真之後,命禹為之,即天 官也。案《尚書傳》云:「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註云:「舜格 文祖之年,堯始以羲和為六卿,春夏秋冬者,并掌方 岳之事,是為四岳,出則為伯。其後放死驩兜,共工求 代,乃置八伯。」元祀者,除堯喪舜即真之年。九州言八 伯者,據畿外八州。鄭云:「畿內不置伯,鄉遂之吏主之。」 案《明堂位》云:「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 三百。」鄭註云:「有虞氏官蓋六十,夏百二十,殷二百四 十,周三百六十。」不得如此記也。《昏義》云:「三公九卿,二 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鄭云:「蓋夏制依此差限。」故不 從《記》文。但虞官六十,唐則未聞,堯舜道同,或皆六十, 并屬官言之,則皆有百。故成王《周官》云:「唐、虞建官惟 百」也。若然,自高陽以前,官名略言於上。至於帝嚳,官 號略依高陽,不可具悉。其唐虞之官,惟四岳百揆與 六卿。又《堯典》有典樂納言之職,至於餘官,未聞其號。 夏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官二百 四十,雖未具顯,案下《曲禮》云「六大、五官、六府、六工之 等」,鄭皆云「殷法。」至於屬官之號,亦蔑云焉。案《昏義》云 「三公九卿」者,六卿并三孤而言九,其三公又下兼六 卿,故《書傳》云:「司徒公、司馬公、司空公各兼二卿。」案《顧 命》,太保領冢宰,畢公領司馬,毛公領司空,別有芮伯 為司徒,彤伯為宗伯,衛侯為司寇,則周時三公各兼 一卿之職,與古異矣。但周監二代,郁郁乎文,所以象 天,立官而官益備。此即官號沿革粗而言也。

宋李覯周禮致太平論集十卷

按覯自序天下之道由家道正女色階禍莫斯之甚述內治七篇利用厚生為政之本節以制度乃無傷害述國用十六篇修備不虞兵不可闕先王之制則

「得其宜」,述軍衛四篇;「刑以防奸,古今通義,惟其用之, 有所不至」,述刑禁六篇;「綱紀既立,持之在人,天工其 代,非賢罔乂」,述《官人》八篇;「何以得賢,教學為先,經世 軌俗,能事已畢」,述教道九篇;終焉并序凡五十一篇, 為集十卷,命之曰《周禮致太平論》。

楊杰周禮講義 卷

按杰自序周禮者周公致太平之書也公以聖人之德輔相之尊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務故能作是經述是禮為萬世之大法也其略見于周官其詳載于

「六典。」六典者何?治、教、禮、政、刑,事也。治無不統,天之道 也,天官冢宰以掌之;教無不容,地之道也,地官司徒 以掌之。和豫者禮,其序春也,春官宗伯以掌之;正大 者政,其序夏也,夏官司馬以掌之;肅嚴者刑,其序秋 也,秋官司寇以掌之;富有者事,其序冬也,冬官司空 以掌之。治則不言而化也,教則見于言矣,禮則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