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6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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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謝絳希深、王舉正皆有序跋。淳化三年進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詵撰。曰《正祭》《節祠》《薦新、義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唐左金吾衛倉曹參軍徐潤撰。

鄭氏《祠享禮》一卷。

陳氏曰:唐侍御史鄭正則撰。

范氏《寢堂時饗禮》一卷。

陳氏曰:唐涇縣尉南陽范傳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賈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唐武功縣尉賈頊撰。

劉岳《書儀》 卷。

歐陽氏《歸田錄》曰:「岳書儀、婚禮有女坐婿之馬鞍,父母為之合髻之禮,不知用何經義。據岳自敘云:『以時之所尚者益之』」 ,則是當時流俗之所為爾。岳當五代干戈之際,禮樂廢壞之時,不暇講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時世俗所用吉凶儀式,略整齊之,固不足為後世法矣。然而後世猶不能行之。今岳書儀十已廢其七八,其一二僅行於世者,皆苟簡粗略,不如本書。就中傳失乖繆,可為大笑者,「坐鞍」 一事耳。

《新定寢祀禮》一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中興館閣書目》有此書,云前後有序,題「太常博士陳致雍撰集。」 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晉江人,及仕本朝。

孫氏《祭享禮》一卷。

陳氏曰:檢校左散騎常侍孫日用撰。周顯德中博士,後仕本朝,開寶時作此書。

杜氏《四時祭享禮》一卷。

陳氏曰:「丞相山陰杜衍世昌撰。」

韓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陳氏曰:司徒兼侍中相臺韓琦稚圭撰。

橫渠張氏《祭禮》一卷。

陳氏曰:張載子厚撰。末有「呂大鈞《和叔說》」 數條附焉。

《朱氏語錄》曰:橫渠所制禮,多不本諸《儀禮》,有自杜撰處。

伊川程氏《祭禮》一卷。

陳氏曰:程頤正叔撰。首載作《主式》。

《伊洛禮書補亡》《伊洛遺禮》 卷

龍川陳氏序曰:「吾友陳君舉為余言:薛季宣、士隆嘗從袁道潔游,道潔及事伊川,自言得《伊洛禮書》,不及授士隆而死,今不知其書在何許。伊川嘗言:舊修《六典》已及七分,及被召乃止。今更一二年可成,則信其有書矣。道潔之所藏近是,惜其書之散亡不可見也。因集其遺言中,凡參考禮儀,而是正其可行與不可」 行者,以為《伊洛禮書補亡》,庶幾遺意之未泯,而或者其書尚可訪也。

又曰:《伊洛遺禮》,其可見者,惟婚與《喪禮》僅存其一二,今以附諸《補亡》之後。夫禮雖先王之未有,可以義起也。《補亡》所集,集其義也。苟精其義,則當時之所參定者尚可考,而闕裂不全之制,豈必以是為尊哉?《記》曰:「禮之所尊,尊其義也。」 存其義之可見者,以惜其不可見者而已。

《呂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丞相京兆呂大防微仲、正字大臨與叔撰。《朱子語錄》曰:「與叔集諸家禮補遺,以《儀禮》為骨。」

范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范祖禹淳甫撰。

《溫公書儀》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前一卷為表章、《書啟式》,餘則冠、婚、喪之禮詳焉。

《朱子語錄》:胡叔器問四先生《禮》。晦庵先生曰:「二程與橫渠多是古禮。溫公則大概本《儀禮》而參以今之可行者。」 要之,溫公較穩,其中與古不甚遠,是七分好。大抵古禮不可全用,如古服古器皆非難用,溫公本諸《儀禮》,最為適古今之宜。

先公曰:溫公此書專本《儀禮》,其大者莫如《婚喪》。《婚禮》「婦見舅姑條下註:『若舅姑已歿,則有三月廟見之禮』,此《儀禮》說也。《儀禮》凡單言廟,皆謂禰廟,非祖廟也。」公謂婦入門拜先靈,則三月廟見之禮可廢,此於禮為稍略,而朱文公遂以為惑於陳緘子先配後祖之說,故以婦入拜祖先為未然。此禮當考。按:《緘子》所譏,自謂鄭忽當迎婦時,不先告廟,註家引公子國告莊、共之廟而後有為證,即非婦入門時事。《喪禮》「卒哭而祔」,亦《儀禮》說也。《儀禮》三虞,「明日以其班祔公」直用之,此於禮為太遽。《檀弓》明言「殷練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而云「周已戚公」,於註文但略言而不詳述。蓋「練而祔」,公所不敢故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