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6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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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畿千里,無地以容稍甸郊都之制,一不可信也。《孟子》班爵公侯百里,今則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二不可信也。井田溝洫之難通,三不可信也。

胡五峰《有無一官完善之論》。

太宰之屬六十,而六官之所掌,類皆期會簿書之末,非冢宰統百官均四海之治也。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今天官有宰夫者,專聚財用,使百官有司斂民之財,是上下交征,以危亡其國矣。王者守禮,無所忌諱。今《天官甸師》乃曰「喪事」 ,代王受眚災,此楚昭、宋景之所不為者也,而謂周公立以為訓,開後王忌諱之端乎?王后之職,恭儉不妒忌,率夫人嬪婦以承天子,奉宗廟而已。今內宰凡建國,左右立市,豈后之職也哉?內小臣掌王后之命,后有好事於四方,則使往,有好事於卿大夫,亦如之。婦人無外事,以貞潔為行。若外通諸侯,內交群下,則將安用君矣?祭祀自有常禮,今內祝掌宮中禱祠禳禬之事,此殆漢世女巫入宮厭勝之事耳。劉歆乃以為太宰之屬置於王宮,其誣周公也甚矣。冢宰當以天下自任,凡宮中之事,有關法度者,固當任其責也。若世婦之宮,具典婦之女功,乃后夫人之職也,何為而亦統於冢宰耶?王裘服,夫人嬪婦之任也。今既有司裘,又有縫人、屨人等九官,皆掌衣服者,膳夫、酒正之職,固不可廢。又有醫獸等五官,皆醫事者,帷幕次舍之事,故不可廢。而皂隸之所作,亦置五官焉。凡此既不應冗濫,且皆執技事以役於人者也,而以為冢宰之屬,何也?太宰之屬六十有二,考之未有一官完善者,則五卿之屬可知矣。

況一壞於王莽,再壞於蘇綽,三壞於安石經,三大壞 而《周禮》所存無幾矣。然隋之名儒,慕其為王道之極。

文中子居家未嘗廢《周禮》,曰:「王道之極也。如有用我,執此以往。」

《唐之英主》,嘆其為《真聖》作者。

唐太宗觀《周禮》,歎曰:「真聖人作也。」

至張、程、朱,皆有取焉。

張子謂《周禮》是的當之書,然其間必有末世增入者,如《詛盟》之類,必非周公之作。程子曰:「《周禮》一書,周公致太平之大法在其中。」 朱子曰:「《周官》遍布周密,乃周公運用天理爛熟之書。」 又曰:「其間細碎處,雖可疑,其大體直是非聖人做不得。」

則吾又不敢輕棄之也。

按:「朝、宗、覲、遇」 乃諸侯四時之朝,而皆屬之春官者,以大宗伯為禮官也。蒐、苗、獮、狩乃天子四時之田,而皆屬之夏官者,以大司馬為兵官也。司寇掌邦刑而復掌賓客者,蓋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掌之,所以威懷諸侯也。《冬官》掌邦土,而《土訓》乃屬之司徒,土方又屬之司馬者,蓋《土訓》掌地啚,「王巡狩則來王車以詔地事,土方致日景,王巡狩則班土宜,以樹王舍」 ,各司其事也。世婦在《天官》者二十七,在春官者八十四,其數不同,其爵亦不能以不異也。《環人》之在夏官者掌致師,在秋官者掌迎送賓客,其職不同,其名亦不嫌其同也。保章氏「掌天星,察五物以詔救事」 ,乃事天之禮,故不屬天官而屬《禮官》也。《職方氏》之掌地啚,因巡狩以巡戒令,乃清道之職,故不屬《地官》而屬《司馬》也。《司儀》、司刑所以同為司寇之屬者,蓋明刑固所以弼教,而析民亦係於降典,職不同而事有相因者。舞師、樂師之不得為一官者,蓋一以為民禱祀,一以掌教國子,事不同而用亦有不同者焉。五官分其目以贊冢宰,冢宰總其事以贊於王,則體統正而政由於一矣。大事必詔於王,小事自裁以行,則上下安而信任亦專矣。官雖多而事必攝,豈得為冗員乎?大閱民以警其怠,豈得為苛政乎?膳夫不敢會王后、世子之膳,外府不敢會王之服,所以然者,蓋有司不當計王后之用度,而至尊不可受有司之約束矧?太宰以九式內節財用,固有不會之會矣。歲終則考百官,三歲則計群吏,所以然者,蓋官府之事約,故歲終必致其事;群吏之事煩,故三歲乃致其治。矧小宰而下,有日成月要歲會之典,固已考而不必考矣。《遂人》《匠人》不同於溝洫者,一以長言之,一以方言之,因地以順其勢,故其縱橫有不同,均之以便民爾。買田所以屬於《載師》者,田為縣官所鬻,而非商賈所受,四民不相易業,若以為商賈之田,則工亦當有田矣。

《儀禮》出於《孔壁》。

周公損益三代之制,冠、婚、喪、祭之禮,朝、聘、享、射之儀。漢初有《高堂生傳》,始于《士冠禮》,終于有司徹吏。闕。《古經》:闕七字合五十六篇。並威儀之事。無傳之者。惟《古經》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不殊。而字亦多有異。

而《后蒼》最明其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