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書》四卷。
《懷素傳》一卷。〈注〉《陸羽》:
《書禁經》一卷。
《傳授記》一卷。
《篆髓》六卷。〈注〉鄭惇方:
《飛白書錄》一卷。
《文房四譜》四卷。
《金壺記》二卷。〈注〉僧適之:
《隸書決疑賦》一卷。
《書品》十卷。
《明皇八分孝經》一卷。
《十般篆書》一卷。
王逸少《筆勢圖》一卷。
《續書評》一卷。〈注〉《呂總》。
《法書》一卷。〈注〉蔡希綜。
《古今書人優劣評》一卷。〈注〉《梁武帝》。
《述書賦》三卷。〈注〉竇永撰。竇泉注。
《古來能書人名》一卷。〈注〉《王僧虔》:
《隸書正字賦》一卷。〈注〉石《懷德》:
張長史《筆法十二意》一卷。
《圖書會粹》六卷。
《蔡氏口訣》一卷。
《書隱法》一卷。
《墨藪》五卷。
《古今書法苑》十卷。〈注〉宋朝周《越》。
《書評》一卷。〈注〉《袁昂》。
《筆體論》一卷。〈注〉虞世南:
《筆法要訣》一卷。〈注〉李陽冰纂。
《筆法》一卷。〈注〉羊欣:
《筆經》一卷。
《法帖釋文》十卷。〈注〉《石蒼舒》:
《法帖釋文》。〈注〉劉次莊。
右《法書》七十一部,一百五十一卷。
《婆羅門書》四卷。〈注〉《隋志》一卷。
《外國書》四卷。
右《蕃書》二部,八卷。
《蜀川鐵鑑子》一卷。
「吳國山《天篆》」一卷。
《崆峒山石文》一卷。
《合山鬼篆》一卷。
《湘潭鑑銘》一卷。
《羅漢寺仙篆》一卷。
《羅漢寺仙隸》一卷。
右《神書》七部,七卷。
凡《小學》八種,二百四十部,一千八百三十九卷。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
小學
《史籀》十五篇。
《說文敘》曰:「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艾軒林氏曰:「《大傳》出於史籀,戰國以來俱用之,許氏微得其舊體。」唐元度曰:「秦焚《詩》《書》,惟《易》與史篇得全。王莽之亂,此篇亡失。建武中獲九篇,章帝時王育為作解說,所不通者十有二三。晉世此篇廢,今略傳字體而已。」〈注:〉今按:《說文》引王育說翟氏曰:「史籀變蒼頡之法,作大篆,摠天下字,一以會意。書法之壞,自籀始。」衛恆曰:「或與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元帝善史書。〈注〉《應劭》曰:「史籀所作大篆。」
安帝年十歲,好學史書。《漢官儀》能通《蒼頡》《史籀篇》,補蘭臺令史。滿歲為尚書郎。歐陽公指石鼓為「籀書」,以前乎籀書,則古文科斗也。〈注:〉嚴延年善史書,奏成于手中。《貢禹》亦言「郡國擇便巧史書者,以為右職。」《王尊傳》:「司隸遣假佐。」蘇林謂取內郡善史書佐給諸府。《志》云:「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則外之郡國,內之諸府,皆有史書吏,以備剡奏也。
《八體》《六技》
《說文敘》:「秦書有八體: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漢興,有艸書、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并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 及亡,新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頗改定古文。時有六書,古文、奇字、篆書佐書、繆篆、鳥蟲書佐書,即隸也。《尚書正義》亦云:「秦有八體,亡新六書,去大篆,刻符殳,書署書,加古文奇字。」 《志》謂「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 律即尉律、廷尉治獄之律也。六體乃新莽之制,漢興,尉律所試者八體也,當從《說文》敘所謂「六技」 者,疑即亡《新六書》。蕭子良《古今篆隸文體》云:「殳書,伯氏之職也。古者文既記笏,武亦書殳。」 墨藪,秦始皇以祈禱名山,作刻符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