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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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為史官,益究經世學,以前代皆修國史,而本朝獨無

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宋去我朝 近,制猶可考。真宗祥符間,王旦撰進太祖、太宗兩朝 正史。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國 史》,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證也。我朝史 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闕焉未講。伏睹朝野所撰次 可備採擇者無慮數百種,倘不及時網羅,歲月浸邈, 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跡罕據,欲成信史,將不可得。 惟陛下立下明詔,設局編輯,使一代經制典章犁然 可考,鴻謨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朽盛事哉!」詔 從之。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纂,以于陛及 南京禮部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副總裁,而閣 臣總裁之。按《余繼登傳》:繼登歷少詹事兼侍讀學 士,充正史副總裁。按《焦竑傳》,二十二年修國史,內 閣陳于陛欲竑耑領其事。竑謝不敏,乃先撰《經籍志》。 其他率無所撰,館亦竟罷。

熹宗天啟元年修神宗實錄

按《明外史蔡毅中傳》:「天啟初,纂修《神宗實錄》,充經筵 講官。」按《文苑李維楨傳》:「天啟初,召為南京太僕卿, 旋改太常,未赴。時方修《神宗實錄》,僉以維楨擅史才, 且通籍五十餘年,熟諳先朝政事,宜領史局。給事中 薛大中特疏薦之,未及用。」按《文苑董其昌傳》:「天啟 二年,兼侍讀學士,時修《神宗實錄》,命往江南採輯先 朝章」疏及遺事,其昌廣搜博徵,錄成三百本。又採留 中之疏切於國本、藩封、人才、風俗、河渠、食貨、吏治、邊 防者,別為四十卷,倣《史贊》之例,每篇繫以筆斷。書成 表進。有詔褒美,宣付史館。

天啟 年,修《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鄒元標傳》:「初,天啟時,詔修《光宗實錄》。周炳 謨載神宗時儲位臲卼,及妖書梃擊諸事,直筆無所 阿。」

天啟六年,曹學佺私撰《野史》,燬所鏤板。

按《明外史文苑曹學佺傳》:「天啟二年,起廣西右參議。 初,梃擊獄興,劉廷元輩主瘋癲,學佺著《野史記略》,直 書事本末。至六年秋,學佺遷陝西副使,未行,而廷元 附魏忠賢,大幸,乃劾學佺私撰野史,淆亂國章,遂削 籍,燬所鏤板。」

懷宗崇禎元年修神光二宗實錄

按《明外史陳仁錫傳》:「崇禎改元,進右中允。預修神、光 二宗實錄,進右諭德。」

崇禎三年,文震孟請改正《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文震孟傳》:「初,天啟時,詔修《光宗實錄》。禮部 侍郎周炳謨載神宗時儲位臲卼及妖書梃擊諸事, 直筆無所阿。其後魏忠賢盜國柄,御史石三畏效削 炳謨職。忠賢使其黨重修,是非倒置。震孟摘尤謬者 數條,疏請改正。帝特御平臺,召廷臣面議,卒為溫體 仁、王應熊所沮。」

崇禎六年,許士柔請改正《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許士柔傳》,「崇禎時,歷左庶子,掌左春坊事。 先是,魏忠賢輯《三朝要典》,以《光宗實錄》所載,與《要典》 相左,乃言葉向高等所修非實,宜重修,遂恣意改削, 牴牾《要典》者。崇禎改元,燬《要典》,而所改《光宗實錄》如 故。」六年,少詹事文震孟言:「《皇考實錄》為魏黨曲筆,當 改正從原錄。時溫體仁當國,與王應熊等陰沮之,遂」 寢。士柔憤然曰:「若是,《要典》猶弗焚矣!」乃上疏曰:「《皇考 實錄》總紀於《世系》,獨略。皇上娠教之年,聖誕之日不 書也。命名之典,潛邸之號不書也。聖母出何氏族,受 何封號,不書也。此皆《原錄》備載而改錄,故削之者,何 也?《原錄》之成,在皇上潛邸之日,猶詳慎如彼。《新錄》之 進,在皇上御極之初,何以率略如此?使聖朝父子、母 后、兄弟之大倫,皆闇而不明,缺而莫考,其於信史謂 何?」疏上不省。體仁令中書官檢《穆宗總紀》,示士柔,士 柔具揭爭之曰:「皇考《實錄》與列聖條例不同。列聖在 位久,登極後事,編年排纂,則《總紀》可以不書。皇考在 位僅一月,三后誕育聖躬,皆在未登極以前,不書之 《總紀》將於何書也?穆廟大婚之禮,皇子之生在嘉靖 中,故《總紀》不載。至於冊立,《大典》,編年未嘗不具載也。 皇考一月易世,熹廟之冊立當書,皇上之冊封,獨不 當書乎?」體仁怒,將劾之,為同列阻止。士柔復上疏曰: 「累朝《實錄》無不書世系之例,臣所以抉摘改錄,正謂 與累朝成例不合也。孝端皇后,皇考之嫡母也。《原錄》 具書保護之功,而改錄削之,何也?當日國本幾危,坤 寧調護,真孝慈之極。則顧復之深恩,史官不難以寸 管抹摋之,此尤不可解也。」疏上報聞,體仁滋不悅。體 仁嗾劉孔昭劾祭酒倪元璐,因言士柔族子重熙私 撰《五朝注略》,將以連士柔。士柔亟以《注略》進,乃得解。 尋出為南京國子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