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0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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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庶幾因文字以覈其實,非僅假篇幅而事鋪張巳也。謹序。

皇清重修廉州府志十四卷

知廉州府徐化民序郡邑之誌何為也上以

佐太史,備博採,編而達之。

「九重」,可以披覽而周知天下之事物,下以資司牧者。

「得悉民情土俗,一切興革之宜,張弛之用,藉以審勢識變,無所處而不當。若夫宦跡之流傳,才節之表著,以寓褒貶,彰毀譽,使千載人心知所感奮,又其餘事也。」 廉郡僻在瀕海,當

《鼎定之初》,淪於兵火者久之。予以

今上龍飛之六年叱馭至止第見荒煙蔓草酸目驚。

心,案牘半多殘失,紳耆杳無其人,日捧簿書,以求無戾於當境云爾。迨己酉課生童,乃二三子衿,尚有操觚講藝者在。因諮以《郡誌書》,皆默然無以應,徐而曰:「廉人抱頭鼠竄,已閱千餘年,今日孑遺,皆餘燼也,何書為?」 予聞之,不覺淚潸潸下,且甚憐遐荒邊地,不獲霑

聖化以至斯極也。雖然,秦火之後。未嘗無書,是在購

「求之善吾亦安可謂非吾事耶。」 已而檄之州邑檄之學博。甚而檄之蔀屋窮簷野夫村叟冀於片紙隻字或得一遇不惜傾筐倒庋購之。如是者三年。而卒無應之者。寧無懼乎哉。壬子奉。

敕纂修。

《大清一統志》遍行採輯,隨奉上檄,徵郡志甚急。此一

代,大典所關,予忝郡責,寧可以子衿之報予者報上臺也?爰力督諸員,召集逸老,有購得舊本者,無論斷簡殘編,售百金;有能摭拾諸書,義涉廉事,與夫遠近故蹟,或得之野記,或訪之人言,可備採錄者,咸分別遍搜,不遺雅俗。又竊仰天私祝曰:「某眇爾郡守,惟賴我」

皇上之福。暨生民之幸。俾獲藉手成書,以展職分。仰

「《一統盛舉》此」 ,「天之大造我。」

「國家者也。」 每日焚香不絕。是冬十一月。得《欽州老》

貢士馮紹齡殘缺數卷云:「覓之山家舊窖中,嘻!天不愛道,地不愛寶,廉之文獻有徵夫非」

昭代隆運使然。歟取而閱之,首卷朽蠹,已亡其半。

餘缺一二章一二行及數句者有之。乃故明崇禎九年兵備參議張公。郡守鄭公輯本也。然而予心滋戚矣。有原本無續本。致崇禎九年以後。暨

「《皇朝初載》以來,事蹟不彰」,一慮也。有殘卷,無全卷,即

「舊卷原編不能成集,一慮也。荒服之區,老成淪落,屬員寥寥,鞅掌簿書,而予也夙慚鄙俚,兼之郡務倥傯,奚堪輯字校文?則執管乏人,又一慮也。」 不得已暫謄殘帙,分發同官田子益齋及各邑令、學博、儒生等輩校正,魯《魚亥豕》,擬補夏五。郭公更於公署前置精舍,供蔬食,延明經士子各殫採集,委閒員府幕林有聲及教官尹自選等胥為校輯,力董厥成。甫百日,稿始脫。予忘固陋,時出臆見以參正之。是則「罪我者分」 固應爾。夫是集也,大約故明崇禎以前,多屬舊錄。

創興之初,事鮮稽考。順治十三年定版之《餘案籍》。

散失,非有確憑,未敢溷入,誠慎之也。舊者補之,新者續之,聞非一人,筆非一手,原無郢工,未知作者誰氏,聊為次第,以備採輯之萬一爾。若云「成書,而佐太史、資司牧」 ,則未也。擬於政務餘閒,聘倩宿學,相與酌古準今,稍為裒益,使義類是非,井然可見,以付梓人垂不朽,幸矣。有志未逮,尚其俟之。

皇清重修雷州府志十卷

知雷州府吳盛藻序余自己酉歲承乏雷郡

因攷諸故府,得歐陽司李所葺《雷志》,次第讀之,其山川、城郭、風俗、形勢,亦既詳哉其言之矣。夫荒徼之地,語言文字之所不通,乃能旁搜遠摭,使典章制度不至與荒茅黃竹泯沒而無傳者,歐陽氏之功居多。我

國家致太平,於茲三十年,內有纂修之署,外有採

「風之,使凡放失舊聞,下及田夫野老之歌誦,無不集而進之,以興舉廢墜,潤色鴻業。」 雷雖僻處遐壤,而政教所施,與畿輔等,是固守土之臣所當補葺遺亡,以備《太史》之所未備者矣。余唯郡邑之有志,猶國之有史也。史載一王之法,志則禮樂政刑無弗詳也。史垂褒貶之旨,志則善惡美刺無弗備也。史之義,微而顯,志之義質而直,志亦惡可忽哉!然而雷之志則有難焉者。秦置桂林、南海、象郡,而雷始隸於版圖。嗣後法制條約,以次修舉。要之遷徙無常,不能歸於成憲,則志之難者一。兵燹之後,圖籍散亂,攷證靡從,即或收拾殘闕,終不免為沿訛承弊,則志之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