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者,今考《新書》諸篇,其末綴以痛哭者一,流涕者二,太息者四。其餘篇目,或泛論事機,而不屬於是三者,如服疑、《益壤》《權重》諸篇是也。班固作《傳》,分散其書,參差不一。總其大略,「自陛下誰憚而久不為此」已上,則取其書所謂「宗首數寧,藩傷藩強,五美壹動,而五業附。」〈《新書》云:「五美。」 〉制不定,親疏危亂,凡七篇而為之。自「天下之勢」、「方病大腫」以下,以為痛哭之說,與其書合。至於流涕二說,其論足食勸農者,是其一也。而固載之《食貨志》,不以為流涕之說也。論制匈奴其實一事,凡有二篇,其一書以為流涕,其一則否,是與前所謂足食、勸農而為二也。固既去其一,則以為不足,故又分解《制匈奴》二篇,以為「流涕」之二說。「庶人上僭,體貌大臣」,皆其書所謂「太息」之說也。固從而取之,當矣。而其書又有《等齊篇》,論當時名分不正;《銅布篇》,論收銅鑄錢,又皆其「太息」之說也。固乃略去《等齊》之篇不取,而以《銅布》之篇附於《食貨志》。顧取《秦俗》《經制》二篇,其書不以為《太息》者則以為之。〈書經刪削皆非全文〉朱文公謂「《新書》是平日記錄槁草中,其中事事俱有。」〈誼有經世之才〉
《孔臧》十篇。
孔叢《連叢子》云:「臧歷位九卿,遷御史大夫,辭曰:『世以經學為家,乞為太常,與安國紀綱古訓』。」遂拜太常,禮,賜如三公。著書十篇。先時嘗為賦二十四篇,別不在集,似其幼時之作也。又為書與從弟及戒子,皆有義。〈注:〉朱文公曰:「《孔叢子》敘事至東漢,然詞氣卑近,亦非東漢人所作。」書孔臧禮賜如三公等事,皆無其實,而《通鑑》誤信之。所載《臧兄弟往還書疏》,正類《西京雜記》偽造漢人文章。《河間獻王對上下三雍宮》三篇本傳武帝時獻王來朝,獻雅樂對三雍宮。〈應劭曰辟雍明堂靈臺〉及詔策所問,三十餘事,其對,推道術而言,得事之中,文約指明。後漢張純案河間《古辟雍記》具奏之,《說苑》引獻王之言,司馬公曰:「獻王得《周官》《左氏》《春秋》、毛氏《詩》而立之。《周禮》者,周公之大典,毛氏言《詩》最密,《左氏》與《春秋》相表裡,三者不出,六藝不明,微獻王則六藝其遂曀乎!」故其功烈至今賴之。〈注〉《五宗世家注》:漢名臣奏曰:獻王朝,被服造次,必於仁義。問以五策,獻王輒對無窮。
《董仲舒》百二十三篇。
本傳:仲舒所著,皆明經術之意,及上疏條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說《春秋》事得失,間舉《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復數十篇,十餘萬言。後漢明德馬后尤善董仲舒書,注云:「《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七錄。」《隋唐志》:「《春秋繁露》十七卷,今八十二篇。始楚莊王,終天道施」三篇闕,又即用《玉杯》《竹林》題篇,疑後人附著。《館閣書目》:案《逸周書王會》:「『天子南面立絻,垂繁露』。注云:『繁露,冕之所垂,有貫聯之象。《春秋》屬辭比事。仲舒立名,或取諸此』。」〈注:〉集一卷《士不遇賦》《答制策》《詣公孫弘記室》。其見於傳注者,有《救日食、祝止雨書》《雨雹對》。
《鉤盾冗從》李步昌八篇。
《百官表》:少府有鉤盾令丞。注:「鉤盾,主近苑囿。」 《枚皋傳》:「與冗爭。」 注:「散職。」
《鹽鐵論》六十篇。
《車千秋傳贊》:鹽鐵議者,起始元中六年二月,徵文學賢良,問以治亂,皆對「願罷郡國鹽鐵,酒榷均輸,務本抑末,毋與天下爭利,然後教化可興。」 御史大夫桑弘羊以為此迺所以安邊竟,制四夷,國家大業,不可廢也。當時相詰難,頗有其議。文至宣帝時,汝南桓寬次公治《公羊春秋》,舉為郎,至廬江太守丞,博通善屬文,推衍鹽鐵之議,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萬言,亦欲以究治亂,成一家之法焉。今十卷《本論》第一至《雜論》六十。
劉向《新序》六十七篇。
本傳采傳記行事者,《新序》《說苑》凡五十篇,奏之。《隋志》:「《新序》三十卷,《說苑》二十卷,是也。曾鞏校定十卷。」《雜事至善謀》二十卷,缺。〈注:〉陽朔元年二月癸卯上。總一百八十三章。《史記商君傳》注引《新序》論索隱曰:「《新序》是劉歆所撰。」蓋誤以向為歆。
《說苑》:
向校《中書》《說苑》《雜事》,分別次序,除去與《新序》復重者,以類相從,凡二十篇。《君道》至《反質》七百八十四章,鴻嘉四年三月己亥上。《崇文總目》存者五篇,曾鞏復得十五篇,與舊為二十篇。李德芻云:闕《反質》一卷。鞏分《修文》為上下,以足二十卷。後高麗進一卷,遂足。
《世說》:
未詳本傳。著《疾讒》《擿要》《救危》及《世頌》凡八篇。依歸古事,悼己及同類也。今其書不傳。
《列女傳》頌圖。
本傳。向採取《詩》《書》所載賢妃正婦興國規條,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