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3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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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記》其法要,而圖其形象進之。

《歷代星史》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抄集諸史《天文志》。

《天文考異》二十五卷。

陳氏曰:昭武布衣鄒淮撰。大抵襲《景祐新書》之舊。淮後入太史局。

《二十四氣中星日月宿度》一卷。

陳氏曰:此書傳之程文簡家,云「得於荊判局。荊名大聲,太史局官也。」

《天象義府》九卷。

陳氏曰:宜黃布衣應垕撰。其書考究精詳,論議新奇,而多穿鑿傅會。象垂於天,其曰某星主某書者,人實名之也。開闢之初,神聖在御,天地之道未絕,其必有得於仰觀俯察之妙者,故曰:「天垂象,聖人則之。」 夫天,豈諄諄然命之乎?如必一切巧為之說,而以為天意實然,則幾於矯誣矣。

曆算

《合元萬分曆》一卷。

晁氏曰:唐曹氏撰,未知其名。曆元起唐高宗顯慶五年庚申,蓋民間所行小曆也。本《天竺曆》為法,李獻臣云。

《曆法》一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曆草》也。

《唐大衍曆議》十卷。

陳氏曰:唐僧一行作《新曆》,草成而卒。詔張說與曆官陳元景等次為《曆術》七篇,《略例》一篇,《曆議》十篇。《新史志略》見之。十議者:一、曆本,二、日度,三、中氣,四、合朔,五、卦候,六、九道;七、日晷,八、分野;九、五星,十、日食《大扺》:皆以考正古今得失也。《曆志略》取其要著於篇者十有二:曰曆本,曰中氣,曰合朔,曰卦候,曰卦,曰日度,曰九道,曰《日食》,曰《五星》。蓋《曆議》之八篇,而分卦候為二,故共為九條。其沒滅盈縮、晷漏中星三條,則皆取之《略例》。餘《曆議》《日晷分野》二篇,則具之《天文志》。嘉定辛未辭科,用為序題。有劉澹如者,蓋得其書,自詭必在選中。而考官但据史文,初不知此書尚存於世也,以其篇次與史文不合黜之。要之史官因此書以述志,考官因史志以命題,當以「書」 為本,參考《志》之所載,乃為全善。

《崇天曆》一卷。

陳氏曰:司天夏官正、權判監宋行古等撰。天聖二年上,學士晏殊序。國初有建隆應天曆,次有乾元曆、儀天曆,詳見《三朝史志》。

《紀元曆》三卷,《立成》一卷。

陳氏曰:姚舜輔撰,崇寧五年成。自崇文之後,有《明天曆》《熙寧奉元曆》《元祐觀天曆》。崇寧三年,舜輔造新曆曰《占天》。未幾,蔡京又令舜輔更造,用帝受命之年,即位之日,元起庚辰,日命己卯,上親製序,頒之天下,賜名《紀元》。本朝承平諸曆略具《正史志》,不見全書。此二曆近得之蜀人秦九韶道古,故存之。

《統元曆》一卷。

陳氏曰:常州布衣陳得一更造。祕書少監朱震監視,紹興五年上,曆家不以為工。

《會元曆》一卷。

陳氏曰:夏官正劉孝榮造,禮部尚書李巘序,紹熙元年也。孝榮判太史局,凡造三曆,此其最後者,勝前遠矣。

《統天曆》一卷。

陳氏曰:冬官正楊忠輔撰。丞相京鏜表進。其歷議甚詳,至於星度,明言不曾測驗,無候簿可以立術,最為不欺。紹熙五年也。其末有《神殺》一篇,流於陰陽拘忌,則為俚語。

《開禧曆》三卷,《立成》一卷。

陳氏曰:大理評事鮑澣之撰進。時開禧三年詔附《統天曆》推算,至今頒曆用《統天》之名,而實用此曆。當時緣金虜閏月,與本朝不同,故於此曆加五刻。天道有常,而造述以就之,非也。大抵中興以來,雖屢改曆,而日官淺鄙,不知曆象之本,但模襲前曆,而於氣、朔皆一時遷就爾。

《金大明曆》一卷。

陳氏曰:「亡金大定十三年所為也。其術疏淺,不足取。積年三億以上,其拙可知。」 然《統天》《開禧》改曆,皆緣朝論以北曆得天為疑。貴耳賤目,由來久矣,實不然也。

《數術大略》九卷。

陳氏曰:魯郡秦九韶道古撰。前世算術,自《漢志》皆屬曆譜家。要之,數居六藝之一,故今《解題》列之雜藝類,惟《周髀經》為《蓋天遺書》,以為曆象之冠。此書本名數術,而前二卷《天衍》《天時》二類於治曆測天為詳,故亦置之於此。秦博學多能,尤邃曆法,凡近世諸曆皆傅於秦。所言得失,亦悉著其語云。

《集聖曆》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