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也宜益精,而擇於義也當益嚴矣。此余之所以兢兢而不得不致其謹也。蓋屈子者,窮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之辭也。故今所欲取而使繼之者,必其出於幽憂窮蹙、怨慕凄涼之意,乃為得其餘韻,而宏衍鉅麗之觀,懽愉快適之語,宜不得而與焉。至論其等,則又必以無心而冥會者為貴。其或有是,則雖遠且賤,猶將汲而進之;一有意於求似,則雖迫真如楊柳,亦不得已而取之耳。若其義,則首篇所著荀卿子之言,指意深切,詞調鏗鏘。君人者誠能使人朝夕諷誦,不離於其側,如衛武公之抑戒,則所以入耳而著心者,豈但廣廈細旃、明師勸誦之益而已哉!此固余之所為眷眷而不能忘者,若《高唐神女》《李姬》《洛神》之屬,其詞若不可廢,而皆棄不錄,則以義裁之,而斷其為禮法之罪人也。《高唐》卒章,雖有「思萬方,憂國害,開聖賢,輔不逮」 之云,亦屠兒之禮佛,倡家之讀禮耳,幾何其不為獻笑之資,而何諷之有哉?其息夫躬、柳宗元之不棄,則晁氏已言之矣。至於揚雄,則未有議其罪者,而余獨以為是。其失節,亦蔡琰之儔耳。然琰猶知媿而自訟,若雄則反訕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與琰比矣。今皆取之,豈不以夫琰之母子無絕道?而雄則欲因《反騷》而著蘇氏、洪氏之貶辭,以明天下之大戒也。陶翁之辭,晁氏以為中和之發,於此不類,特以其為古賦之流而取之是也。抑以其自謂晉臣,恥事二姓而言,則其意亦不為不悲矣。序列於此,又何疑焉。至於終篇特著張夫子、呂與叔之言,蓋又以告夫游藝之及此者。使知學之有本而反求之,則文章有不足為者矣。其為微文碎義,又各附見於本篇,又不暇著悉云。
龍岡《楚辭說》五卷。
陳氏曰:永嘉林應辰渭起撰。以《離騷》章分改釋為二十段,《九歌》《九章》諸篇,亦隨長短分之。其推屈子不死於汨羅,比諸浮海居夷之意,其說甚新而有理。以為《離騷》一篇,詞雖哀痛而意則宏放,與夫直情徑行,勇於踣河者,不可同日語。且其寄興高遠,登崑崙,歷閬風,指西海,陟陞皇,皆寓言也,世儒乃以為實者,何哉?然沈湘之事,傳自司馬遷,賈誼、揚雄,皆未嘗有異說。漢去戰國未遠,恐非虛語也。
《新校楚辭》十卷,《翼騷》一卷,《洛陽九詠》一卷。
陳氏曰:昭武黃伯思長睿撰。其序言屈、宋諸騷皆是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故可謂之《楚詞》。若「些」 、「只」 、「羌」 、「誶」 、「蹇」 、「紛」 、「侘」 、「傺」 者,楚語也。悲壯頓挫,或韻或否者,楚聲也。「沅」 、「湘」 、「江」 、「灃」 、「修門」 、「夏首」 者,楚地也。「蘭茝」 、荃葯、「蕙若煩蘅」 者,楚物也。既以諸家物校定,又以太史公《屈原傳》至陳說之之序,附以今序,別為一卷,目以《翼騷》。《洛陽九詠》者,伯思所作也。
集部彙考十四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
別集一〈楚漢至唐〉
《宋玉集》一卷。
陳氏曰:楚大夫宋玉撰。《史記屈原傳》言「楚人宋玉、唐勒、景差之徒,皆原之弟子也。而玉之詞賦獨傳,至以屈、宋並稱於後世。餘人皆莫能及。」 按《隋志》集三卷,《唐志》二卷。今書乃《文選》及《古文苑》中錄出者,未必當時本也。
《枚叔集》一卷。
陳氏曰:漢弘農都尉淮陰枚乘撰。叔,其字也。《隋志》梁時有二卷,亡。《唐志》復著錄。今本乃於《漢書》及《文選》諸書抄出。
《董仲舒集》一卷。
陳氏曰:漢膠西相廣川董仲舒撰。《隋》《唐志》皆二卷,今惟錄本傳中《三策》及《古文苑》所載《士不遇賦》《詣公孫弘記室書》二篇而已。其序篇略。本傳語,亦載《古文苑》。仲舒平生著,如《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類,其泯沒不存者多矣。所傳《繁露》,亦非本真也。
《劉中壘集》五卷。
陳氏曰:漢中壘校尉劉向子政撰。前四卷封事並見《漢書》,《九歌》見《楚辭》,末《請雨、華山賦》見《古文苑》。
《揚子雲集》五卷。
晁氏曰:漢揚雄子雲也。古無雄集,皇朝譚愈好雄文,患其散在篇籍,離而不屬,因綴繹之四十餘篇。陳氏曰:「大抵皆錄《漢書》及《古文苑》所載。」 按宋玉而下五家,皆見唐以前《藝文志》,而《三朝志》俱不著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