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解〉性純粹至善,自然而然者,人但壞之於物欲耳。大能成性,則復其本然,不勉不思而從容中道矣,故謂之「神。」
「高明不可窮,博厚不可極,則中道不可識」,蓋顏子之 歎也。
〈補注〉「高明不可窮」,仰之彌高也;「博厚不可極」,鑽之彌堅也;「則中道不可識,瞻之在前」,忽然在後也。
君子之道,成身成性以為功者也。未至於聖,皆行而 未成之地爾。
〈集釋〉「外以成身」,仁義之人,「內以成性」,仁義之德,
大而未化,未能有其大,化而後能有其大。
〈補注〉大而未化,則是行之未熟也,故未能保有其大。
知德以大中為極,可謂知至矣。擇《中庸》而固執之,乃 至之之漸也。惟知學然後能勉,能勉然後日進而不 息可期矣。
〈集解〉至,極也。「知學」,即是知德,以大中為極。勉,即是固執不息,至誠不息也。
體正則不待矯而弘,未正必矯,矯而得中,然後可大, 故「致曲於誠」者,必變而後化。
〈集釋〉矯,勉強問學也。「致曲」,即矯也。
「極其大」而後中可求,止其中而後大可有。
〈補注〉中,謂時中。止其中者,大而能化也。
「大亦聖」之任,雖非清和一體之偏,猶未忘於勉而大 爾。若聖人,則性與天道,無所勉焉。
〈集解〉任者,以身任道也。故大而道無不體者,為聖之任。聖人即性與天道也,自然而然,何勉之有?
無所雜者清之極,無所異者和之極。勉而清,非聖人 之清;勉而和,非聖人之和。所謂聖者,不勉不思而至 焉者也。
〈補注〉此「清和一偏」之聖也。
「勉」蓋未能安也,「思」蓋未能有也。
〈集釋〉「不安」故「不勉」,「不有」故「不思。」
不尊德性則學問從而不道,不致廣大則精微無所 立其誠,不極高明則「擇乎《中庸》」,失時措之宜矣。
〈集釋〉「不存心則不能致知」,此《重本》之論也。
絕四之外,心可存處,蓋必有事焉,而「聖」不可知也。
〈集釋〉絕四者之私,渾然存天理之公矣,豈徒靜虛而已哉?必有事於進德之功也。
不得已,當為而為之,雖殺人皆義也。有心為之,雖善 皆意也。「正己而物正」,大人也。正己而正物,猶不免有 意之累也。有意為善,利之也,假之也;無意為善,性之 也,由之也。有意在善,且為未盡,況有意於未善耶?仲 尼「絕四」,自始學至成德,竭兩端之教也。
〈集釋〉「物正」,無意也;「正物」,有意也。有意為善尚不可,有意為未善則不可,公私之間不容以髮竭。兩端之教,上下精粗,本末大小,無所不盡也。
「不得已而後為」,至於「不得為而止」,斯智矣夫。
〈集釋〉義當為命,不得為能行能止,是智之明也。
意有思也,必有待也,固不化也,我有方也,四者有一 焉,則與天地為不相似。
〈集釋〉待,期也。「方」,局定也。公則無不周遍,私則局於一偏。
天理一貫,則無意、必、固、我之鑿。意、必、固、我,一物存焉, 非誠也。四者盡去,則直養而無害矣。
〈集釋〉鑿,猶穿鑿必欲入於物也。直養一以貫之也。
妄去然後得所止,得所止然後得所養,而進於大矣。 「無所感而起」,妄也;「感而通」,誠也;「計度而知」,昏也;「不思 而得」,素也。
〈集釋〉妄,虛偽也。不誠之謂,無所感而起,若無知而妄作也。《素》,預定也。
「事豫則立」,必有教以先之;盡教之善,必精義以研之。 精義入神,然後「立斯立,動斯和」矣。
〈補注〉「有教以先之」,所謂《豫》也。「精義至於入神」,豫之至也。
《志道》則進據者不止矣;「依仁」則小者可游而不失和 矣。
〈集解〉德而能據,則日新月盛,故曰「不止。」能依於仁則與理為一,故不惟大者不失,雖小如藝者,亦可以游焉而不失其和矣。和者,從容中道也。
志學然後可與適道,強禮然後可與立,不惑然後可 與權。
〈補注〉不惑則知之明,輕重必不差也,故可與權。
博文以集義,集義以正經,《正經》然後一以貫天下之 道。
〈集釋〉《正經》約禮之謂「正」,其經常之道一歸於正也。
將窮理而不順理,將精義而不徙義,欲資深且習察, 吾不知其智也。
〈補注〉「知而不行」,則是知之未至也;欲資深且習察,不智之甚也。
知、仁、勇,天下之達德,雖本之有差,及所以知之成之 則一也。蓋謂「仁者以生,知以安」,行此五者;知者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