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8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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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之兩觀、郊天、大禘,皆非禮也。諸侯苟有四時之禘, 以為常祭可也。至於五年大禘,不可為也。

「《仲弓》,可使南面,可使從政」也。

「誰能出不由戶?」戶,道也,未有不由道而能濟者也。不 由戶者,開穴隙之類是也。

「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雖多聞,必擇善而從之。「多見 而識之」,識,別也。雖多見,必有以別之。

或問「顯諸仁,藏諸用。」曰:「若日月之照臨,四時之成歲, 是『顯諸仁』也;其度數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藏諸 用』也。」

洛下閎改《顓頊曆》為太初曆。子雲:「準太初而作《太元》」, 凡八十一卦,九分共二卦,凡一五隔一四,細分之,則 四分半當一卦。氣起於中心,故首中卦。

《顓頊曆》者,顓帝本《連山》首艮之《易》而作,祖《河圖》數十,衍為百百分四個二十五,以應天數四分度之一也。秦用此曆,建亥為正,至漢武帝改為太初。《太初曆》者,武帝即位,唐都洛下,閎等所作也,以建寅為正。《太元曆》者,漢揚雄所作也,與《太初》、顓曆相應。《太初》以八十一為日法者,九九也;《太元》以七十二為日法者,八九也。《太初》以三十二為秒法者,八四也。《太元》以三十六為秒法者,九四也。以元比初,分於九而減一,秒於九而加一,同得二千五百九十二秒。

「始雖異而終則同。」朱子又曰:「太元擬易。」司馬說《元》亦曰:「《易》與《太元》,大抵道同而法異。」《易》畫有二,曰陽,曰陰。《元》畫有三,曰一,曰二,曰三。《易》有六位,元有四重。《易》以八卦相重為六十四卦,《元》以一二三錯於方州部家,為八十一首。《易》每卦六爻,合為三百八十四爻。《元》每首九贊,合為七百二十九贊,皆當期以月。《易》有「元亨、利、貞」,元有罔直、象、肯、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元天地之策各十有八,合為三十六策,地則虛三,用三十三策。《易》揲之以四元,揲之以三。《易》有七、九、八、六,謂之四象,元有一、二、三,謂之三摹。《易》有彖,元有首。《易》有爻,元有贊。《易》有象,元有測。《易》有《文言》,元有文。《易》有《繫辭》,元有瑩倪圖告:「《易》有《說》,卦元有《數》,《易》有《序》,卦元有《衝》,《易》有《雜》,卦元有《錯》,殊途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皆本於太極兩儀三才、四時五行,而歸於道德仁義禮也。九分,九日也。」經曰:「猊擬之,九分平分。」范氏注:《鉤元》一首四日,分則有餘,二首九日則平。故曰九日平分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非天地之正數也。倚者,擬也,擬天 地正數而生也。

正數,即真數也。朱子曰:「天地之數,都只始於三二。」 謂如陽數九,只是三三而九之故;數六,只是三二而六之故。孔子云:「參天兩地而倚數,此數之本也。」 康節卻云:「非天地之正數。」 是他見得不盡。康節卻以四為數。

「元亨利貞,變易不常」,天道之變也。「吉凶悔吝,變易不 定」,元道之應也。

「鬼神」者,無形而有用,其情狀可得而知也,於用則可 見之矣。若人之耳目鼻口手足,草木之枝葉華實顏 色,皆鬼神之所為也。「福善禍淫」,主之者誰耶?聰明正 直,有之者誰耶?「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任之者誰耶?皆 鬼神之情狀也。

張氏《理學類編》曰:「鬼神之說,先儒論之詳矣。蓋天地之間,陰陽之氣,流動充滿,莫非鬼神,即天地之大,言之日月雷電,風雲雨露,皆鬼神也,春夏秋冬,晦冥晝夜,皆鬼神也,即人身之微,言之動靜語默,寤寐噓吸,皆鬼神也,生長老死,精氣魂魄,皆鬼神也;草木之榮枯,華實之開落,皆鬼神也,以至山川之融結,潮汐之」 消長,皆鬼神也。不此之論,而指土木偶人以為神,魑魅魍魎以為鬼,是皆愚民無知之論,曾何以此論正大之鬼神哉?

《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統下三者。有言象,不擬 物而直言以明事;有「像象」,擬一物以明意;有數象,七 月「八月」三年十年之類是也。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意藏於言,象數之中,故意象得以統之。言象,若《乾》言「元亨利貞」 是也。像象,若《坤》擬「利牝馬之貞」 是也。數象,若《復》「七日來復」 ,《臨》至於「八月有凶」 之類是也。

「《易》之數窮,天地終始。」或曰:「天地亦有終始乎?」曰:「既有 消長,豈無終始?天地雖大,是亦形器,乃二物也。」

見《經世》天地始終之數及「一元消長之數圖」 也。

《易》有內象,理致是也;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變者是 也。

鮑氏《發微》曰:「理致」 者,健說順動之類,指定一物者,地中生木,火在天上之類。內象內數,自然而成,雖有智巧,不能變其象而逃其數,若外象外數,體若一定,然爻有飛伏,卦有消長,六位八物,不能自定也。

在人則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在物則乾道成陽,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