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8 (1700-1725).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則是其動處,遂沿問者之聲音而算之,何不可乎?」難 者曰:「有一物則有一聲音,是可以算矣。惟人也為萬 物之靈,於一萬七千二十四聲與音皆能言矣。取之 何如?」曰:「凡事之來,必有先兆,開端之初,是為先天,但 取其初發之聲音而算之。彼發問者之」聲音,有不期 然而發露者,此先天也。蓋嗜欲將至有開,必先朕兆 之萌,其端可測,知幾其神乎?假如來占事,說「今欲如 何」,則用「今」字算;或言「僭浼」,則用「僭」字算;或言「特來求 數」,則用「特」字算;若未言「先咳嗽」,則用「咳」「嗽」之聲算;若 先言「少稟」,則用「少」字算,此為先天之義也。

且如水若一也,而其聲亦甚不同。深水之音渾渾,淺 水之音泠泠,谷水之音哄哄,泉流之音澀澀,與石級 之高下,隙穴之大小,自各不同。聽水,琴之涓滴隙器 而度可辨矣。隱其聲以合卦,便可占其休否也。如火 音亦與金、木、土之音有辨,皆可驗從違也。至於物之 器用,皆敲而取其音聲,便可以配天地陰陽之卦。與 夫人有言,欲求決可否得失,則法先天之義,聽其第 一句第一字入卦。蓋發聲之初,有不期其然而然之 聲音,嗜欲將至,有開,必先朕兆之萌,其端可測,知幾 其神乎?

「今之推測事物者,用年月日時,此氣運之變遷,流行 於事物者耳,非人物稟受於天地之分量也。一旦瞬 息之閒,普天之下生幾多物,物成多少」字,積瞬息而 為秒為分,積分成刻而後成時。一時之內,萬種變化, 事物之應,豈皆一律哉?欲以時分之而定其修短升 沈美惡之分量,其可得乎?夫物之洪纖高下,大小曲 直,各有聲音,萬變不同。且如編鐘、編磬,同一物,形相 似也,擊之而分十六聲,以合於正律、變律已不同矣。 然其所以不同者,皆自黃鐘等而下之也。而黃鐘一 聲,又自多有長短、高下、厚薄之辨。所以歷代之樂不 中乎古之正音者,黃鐘不得其真也。若得古人黃鐘 聲之真,方可正樂,今不傳矣。且聲音之渾厚沈重者 為黃鐘,而渾厚沈重之聲音自有洞同唐鳴五降平 聲「王」「之」字不同,字既不同,則休戚便異,乃因一聲一 音等而下之,以為十六,是果得古樂之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