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2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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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京兆少尹。時京兆尹元義方出為鄜坊觀察使,奏 劾宰相李絳與季同舉進士為同年,才數月輒徙。帝 以問絳,絳曰:『進士、明經,歲大抵百人,吏部得官至千 人,私謂為同年,本非親與舊也。今季同以兄嫌徙少 尹,豈臣所助邪?且忠臣事君,不以私害公,設有才,雖 親舊,當白用;避嫌不用,乃臣下身謀,非天子用人意』。」 帝然之。

《路隋傳》:穆宗立,隋與韋處厚並擢侍講學士,再遷中 書舍人翰林學士。每除制出,以金幣來謝者,卻之曰: 「公事而當私貺邪?」

《劉延祐傳》:「延祐從弟藏器,高宗時為侍御史。衛尉卿 尉遲寶琳脅人為妾,藏器劾還之。寶琳私請帝止其 還,凡再劾再止,藏器曰:『法為天下縣衡,萬民所共,陛 下用捨繇情,法何所施?今寶琳私請,陛下從之,臣公 劾,陛下亦從之。今日從,明日改,下何所遵?彼匹夫匹 婦猶憚失信,況天子乎?帝乃詔可』。」

《宋史范仲淹傳》:仲淹子純祐,從仲淹之鄧,得疾昏廢, 臥許昌。富弼守淮西,過省之,猶能感慨道忠義,問「弼 之來,公耶私耶?」弼曰:「公。」純祐曰:「公則可。」

《名臣言行錄》:范文正知開封,獻《百官圖》,指宰相差除 不公,陰薦韓億可用。文正既貶,仁宗以諭億,億曰:「若 仲淹舉臣以公,則臣之拙直,陛下所知;舉臣以私,則 臣委質以來,未嘗交託于人。」遂除參政。

真宗問李沆曰:「人皆有密啟,而卿獨無,何也?」對曰:「臣 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夫人臣有密啟 者,非讒即佞,臣嘗惡之,豈敢效尤?」

意見。司馬溫公《通鑑》既以正統歸晉,則何不以正統 系蜀?想溫公自稱司馬孚之後,畢竟是公中之私。 《文昌雜錄》:熙寧中,福建賊廖恩聚群黨於山林,招撫 久之,方出降,朝廷赦其罪,授右班殿直。既至,有司供 腳色一項云:「歷任以來,並無公私過犯。」見者笑之。 《宋史程元鳳傳》:元鳳之在政府也,一契家子求二令, 元鳳謝之曰:「除授須由資。」其人累請不許,乃以先世 為言。元鳳曰:「先公疇昔相薦者,以某粗知恬退故也。 今子所求躐次,豈先大夫意矧?以國家官爵報私恩, 某所不敢。」有嘗遭元鳳論列者,其後見其可用,更薦 拔之,每曰:「前日之彈劾,成其才也;今日之擢用,盡其 才也。」

《廖德明傳》:「德明知莆田縣,民有奉淫祠者,罪之,沈像 於江。會有顯者欲取邑地廣其居,德明不可,守會僚 屬諭之,德明曰:『太守,天子守土之臣,未聞以土地與 人者』。守乃慚服。累官知潯州,有聲,諸司且交薦之,德 明曰:『今老矣,況以道徇人乎』?固辭不受。遷廣東提舉 刑獄,彈劾不避權要。歲當薦士,朝貴多以書託之,德」 明曰:「此國家公器也。」悉不啟,封,還之。有鄉人為主簿, 德明聞其能,薦之。會德明行縣,簿感其知己,置酒延 之,悉假富人觴豆甚盛。德明怒曰:「一主簿乃若是侈 耶?必貪也!」於是追還薦章,其公嚴類此。

《元史張弘範傳》:至元十五年,宋張世傑立廣王昺於 海上,俾弘範往平之。弘範以弟弘正為先鋒,戒之曰: 「選汝驍勇,非私汝也。軍法重我不敢以私撓公。勉之。」 弘正所向克捷。

《趙阿哥潘傳》,阿哥潘鎮臨洮,歲饑,發私廩以賑貧乏, 給民農種粟二千餘石、蕪菁子百石,人賴不飢。郡當 孔道,傳置旁午,有司敝於供給,阿哥潘以私馬百匹 充驛騎,羊千口代民輸。帝聞而嘉之,詔京兆行省酬 其直,阿哥潘曰:「我豈以私惠而要公賞邪?」卒不受。 《干文傳傳》長洲,為文傳鄉邑,文傳徙榻公署,無事未 嘗輒出,而親舊莫敢通私謁。

《明外史王彰傳》:「彰歷官嚴介,自持請託皆絕,用法過 刻,其母屢以為言,不能改。時劉觀為左都御史,人謂 彰公而不恕,觀私而不刻云。」

《楊士奇傳》:「永樂二年,選東宮官,以士奇為左中允,進 左諭德。士奇奉職甚謹,私居不言公事,雖至親厚,不 得聞。」

《薛瑄傳》:王振語三楊,吾鄉誰可為京卿者,以瑄對,召 為大理左少卿。三楊以用瑄出振意,欲瑄一往見,俾 李賢語之。瑄正色曰:「拜爵公朝,謝恩私室,吾不為也。」 《王國光傳》:國光為吏部尚書,萬曆八年當考察,外吏 請毋限日期,詔許之,且命詿誤者聽從公辨雪。尋以 考績加太子太保。明年大計京朝官,徇張居正意,寘 吳中行等五人於察籍。國光有才智,初掌邦計,多所 建白,及是受制執政,聲名損於初。給事中商尚忠論 國光銓選私親故,而給事中張世則出為河南僉事, 憾國光,劾其鬻官黷貨。國光再奏辨,帝再慰留,責世 則挾私,貶儀真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