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8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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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一百四十卷目錄

 應事部總論

  易經訟卦 蠱卦 小過卦

  書經商書仲虺之誥 說命中 說命下

  詩經邶風匏有苦葉

  老子恩始章 守微章

  文子應事

  淮南子人閒訓

  新論貴速

  二程子全書應事

  二程子粹言論事

  世範應事

  朱子語類處事

  朱子大全集答蔡季通 答吳伯起 答廖子晦 答王子合 答程允夫

  文公政訓應事

  朱子全書應事 答余國秀 與田侍郎 答陳膚仲 答林正卿 答陳安卿

  陸象山語錄應事

  性理大全立事

  讀書錄慎動

 應事部藝文

  人事吟          宋邵雍

  措處            前人

 應事部雜錄

學行典第一百四十卷

應事部總論

易經

《訟卦》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程傳天上水下,相違而行,二體違戾,訟之由也。若上下相順,訟何由興。君子觀象,知人情有爭訟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謀其始,絕訟端於事之始,則訟無由生矣。

《蠱卦》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大全隆山李氏曰:君子當《蠱》之世,方事之興也,盡力以幹焉。操《巽》之權而行其所當行。及事之休也,潔身以退,體《艮》之義而止其所當止故也。

《小過卦》

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程傳「過」,所以求就中也。所過者,小事也。事之大者,豈可過也。「飛鳥遺之音」,謂過之不遠也。「不宜上宜下」,謂宜順也。順則大吉。過以就之,蓋順理也。過而順理,其吉必大。

書經

《商書仲虺之誥》

以義制事,

蔡傳義者,心之裁制,以義制事,則事得其宜。

《說命中》

惟事事乃其有備,有備無患。

蔡傳惟事其事,乃其有備。張氏曰:「修車馬,備器械,事乎兵事,則外侮不能為之憂。簡稼器,修稼政,事乎農事,則水旱不能為之害。」

《說命下》

人求多聞,時惟建事。

詩經

《邶風匏有苦葉》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

大全毛氏曰:「遭事制宜,如遇水深則厲,淺則揭。」 華陽范氏曰:「深厲淺揭,宜,斟酌也。若不顧禮義,猶不度水之深淺而欲濟也。」

老子

《恩始章》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於 其易,為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 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夫輕諾必 寡信,多易必多難。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

《守微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為之於 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 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為者敗之,執者失之。聖 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 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 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 「不敢為。」

文子

《應事》

以事生事,又以事止事,譬猶揚火而使無焚也;以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