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重。昉與革書云:「此段雍府,妙選英才,文房之職,總 卿昆季。可謂馭二龍於長途,騁騏驥於千里。」途次江 夏,觀遇疾卒。革時在雍,為府王所禮,款若布衣。王被 徵為丹陽尹,以革為記室,領五官掾。除通直散騎常 侍、建康正。頻遷秣陵、建康令,為治明肅,豪彊憚之。入 為中書舍人、尚書左丞,司農卿。復出為雲麾晉安王 長史、尋陽太守,行江州府事。徙仁威廬陵王長史,太 守行事如故。以清嚴為百城所憚。時少王行事,多傾 意於籤帥,革以正直自居,不與籤帥等同坐。俄遷左 光祿大夫、南平王長史、御史中丞,彈奏豪權,一無所 避。除少府卿,出為貞威將軍、北中郎、南康王長史、廣 陵太守。改授鎮北豫章王長史,將軍、太守如故。時魏 徐州刺史元法僧降附,革被敕隨府王鎮彭城。城既 失守,革素不便馬,乃泛舟而還。途經下邳,遂為魏人 所執。魏徐州刺史元延明聞革才名,厚加接待。革稱 患腳不拜,延明將加害焉。見革辭色嚴正,更相敬重。 時祖暅同被拘執,延明使暅作攲器漏刻銘,革罵暅 曰:「卿荷國厚恩,已無報答,今乃為虜立銘,孤負朝廷。」 延明聞之,乃令革作《丈八寺碑井祭彭祖文》。革辭以 囚執既久,無復心思。延明逼之逾苦,將加箠撲。革厲 色而言曰:「江革行年六十,不能殺身報主。今日得死 為幸,誓不為人執筆。」延明知不可屈,乃止。日給脫粟 三升,僅餘性命。值魏主討中山王元略反北,乃放革 及祖暅。還朝。詔曰:「前貞威將軍、鎮北長史、廣陵太守 江革,才思通贍,出內有聞,在朝正色,臨危不撓。首佐 台鉉,實允僉諧。可太尉臨川王長史。」時高祖盛於佛 教,朝賢多啟求受戒。革精信因果,而高祖未知,謂革 不奉佛教,乃賜革《覺意詩》五百字,云:「惟當勤精進,自 彊行勝修,豈可作底突,如彼必死。」囚以此告江革,并 及 貴遊。又手敕云:「世閒果報,不可不信,豈得底突 如對元延明邪?」革因啟乞受菩薩戒,重除少府卿、長 史、校尉。時武陵王在東州,頗自驕縱。上詔革面敕曰: 「武陵王年少,臧盾性弱,不能匡正,欲以卿代為行事, 非卿不可,不得有辭。」乃除折衝將軍、東中郎武陵玉 長史、會稽郡丞,行府州事。革門生故吏,家多在東州, 聞革應至,並齎持緣道迎候。革曰:「我通不受餉,不容 獨當故人筐篚。至」鎮惟資公俸,食不兼味。郡境殷廣, 辭訟日數百,革分判辨析,曾無疑滯,功必賞,過必罰, 民安吏畏,百城震恐。琅邪王騫為山陰令,贓貨狼藉, 望風自解,府王憚之,遂雅相欽重。每至侍宴,言論必 以《詩》《書》。王因此耽學好文,典籤沈熾文以王所製詩 呈高祖,高祖謂僕射徐勉曰:「江革果能稱職。」乃除都 官尚書。將還,民皆戀惜之,贈遺無所受送,故依舊訂 舫,革並不納,惟乘臺所給一舸,舸艚偏攲,不得安臥。 或謂革曰:「船既不平,濟江甚險,當移徙重物以迮輕 艚。」革既無物,乃於西陵岸取石十餘片以實之。其清 貧如此。
張弘策
按《梁書張弘策傳》,「弘策,字真簡,范陽方城人,文獻皇 后之從父弟也。幼以孝聞。母嘗有疾,五日不食,弘策 亦不食,母強為進粥,乃食母所餘。遭母憂,三年不食 鹽菜,幾至滅性。兄弟友愛,不忍暫離,雖各有室,常同 臥起,世比之姜肱兄弟。起家齊卲陵王國常侍,遷奉 朝請,西中郎江夏王行參軍。」
陶季直
按《江寧縣志》:陶季直,丹陽秣陵人也。祖愍祖,宋廣州 刺史。父景仁,中散大夫。季直早慧,愍祖甚愛異之。愍 祖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令諸孫各取,季直時甫四 歲,獨不取,人問其故,季直曰:「若有賜,當先父伯,不應 度及諸孫。」是故不取。愍祖益奇之。五歲喪母,哀若成 人。初,母未病,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贖。季直抱之號 慟,聞者莫不酸感。及長好學,淡於榮利。起家桂陽王 國侍郎,北中郎鎮西行參軍,並不起,時人號曰「聘君。」
成景雋
按《順天府志》:「成景雋,范陽人。梁天監中,常邕和殺其 父安樂。景雋謀復仇,購人刺殺邕和及其子弟,武帝 義之,不罪。後為北豫州刺史,思報效,大有政績,州人 樹碑紀德,卒諡忠烈。」
張稷
按《吳縣志》:「張稷,字公喬,環弟。性至孝。生母劉遘疾時, 稷年十一,侍養衣不解帶,病劇則終夜不寢。及終,毀 瘠,杖而後起。常設神主出告,反面如生,州里謂之淳 孝。兄瑋善彈箏,稷以母劉先習此伎,聞瑋為清調,便 悲感頓絕,遂終身不聽之。父永及嫡母丘相繼卒,廬 墓側六年。仕齊歷衛尉卿。入梁位至左僕射,出為青」、 冀二州刺史,進號鎮北將軍。武帝常幸稷宅,以盛暑 留幸僕射省舊臨幸,供具皆酬大官饌直,帝以稷清 貧,手詔不受。宋時,武帝造永,至稷三世並降萬乘,論 者榮之。
范元琰
按《杭州府志》:「范元琰,字伯珪,錢塘人。祖悅之,為太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