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1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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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貴戚。遷左中郎將。年八十,以為國三老。安帝常特 進見,賜以几杖,卒於家。

許武孫荊

按《後漢書許荊傳》:「荊字少張,會稽陽羨人也。祖父武, 太守第五倫舉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 名,乃請之曰:『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別居之道』。於是共 割財產,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彊者,二弟 所得,並悉劣少。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 以此並得選舉。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 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財,自取大譏。 今理產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於是 郡中翕然,遠近稱之。位至長樂少府。荊少為郡吏,兄 子世嘗報讎殺人,怨者操兵攻之。荊聞,乃出門,逆怨 者跪而言曰:「世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訓導。兄 既早歿,一子為嗣,如令死者傷其滅絕,願殺身代之。」 怨家扶荊起曰:「許掾郡中稱賢,吾何敢相侵?」因遂委 去,荊名譽益著。太守黃兢舉孝廉,和帝時,稍遷桂陽 太守。郡濱南州,風俗脆薄,不識學義。荊為設喪紀婚 姻制度,使知禮禁。嘗行春到來陽縣人有蔣均者,兄 弟爭財,互相言訟。荊對之歎曰:「吾荷國重任,而教化 不行,咎在太守。」乃顧使吏上書陳狀,乞詣廷尉。均兄 弟感悔,各求受罪。在事十二年,父老稱歌。以病自上, 徵拜諫議大夫,卒於官。桂陽人為立廟樹碑。

諶重

按《江西通志》:「諶重,字文壘,南昌人。和帝時,舉有道,除 薛令,以德行聞。父卒,哀號廬墓,致白兔馴擾。再舉有 道,入為大司農。」

董黯

按《寧波府志》:「董黯,字叔達,鄞人,漢江都相仲舒六世 孫。家貧,早失怙,事母盡孝。母疾,嗜大隱,溪水遠不能 常致。黯築室溪濱,板輿就養,厥疾遂瘳。鄰王寄,家甚 富,縱酒無行,二母相見,各言其子。寄聞而銜之,伺黯 出,毆其母。黯還而母在床,黯跪而言曰:『黯不孝及母 之憂乎』?曰:『非也。我失言,致王寄辱耳』。後竟不起,黯哀」 毀負土,既葬,廬於墓,枕戈不言。俟王母卒畢葬,乃斬 寄首祭母墓,自囚以告有司。事聞和帝詔釋其罪,且 旌其異行。召拜郎中,不就而卒。由是以慈名溪,以溪 名縣,吳虞翻稱之云:「盡心色養,喪致其哀,單身林野, 鳥獸歸懷。怨親之辱,白日報讎。海內聞名,昭然光著。」 宋祥符閒,錫號純德徵君。建炎初,邑令林叔豹立祠。 慶元二年令朱堂倡祀之。洪武四年封為「董孝子之 神」,命有司每歲六月六日祀之。今郡城南有廟,即其 故居。

薛包

按《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傳序》:「安帝時,汝南薛 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 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 於舍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昏晨 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 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 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 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 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建 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 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年八十餘,以壽終。

周暢

按《搜神記》:「周暢性仁慈,少至孝,獨與母居,每出入,母 欲呼之,常自齧其手,暢即覺手痛而至。治中從事未 之信,候暢在田,使母齧手,而暢即歸。元初二年,為河 南尹。時夏大旱,久禱無應,暢收葬洛陽城旁客死骸 骨萬餘,為立義冢,應時澍雨。」

趙狗

按師覺《授孝子傳》:「趙狗幼有至性,年五六歲時,得甘 美之物,未嘗敢獨食,必先以哺父,出輒待還而後食, 過時不還,則倚門啼以候父。至數年父沒,狗思慕羸 悴,不異成人,哭泣哀號,居於塚側,鄉里嗟稱,名聞流 著,漢安帝時,官至侍中。」

趙咨

按《後漢書趙咨傳》,「咨字文楚,東郡燕人也。父暢,為博 士。咨少孤,有孝行,州郡召舉孝廉,並不就。延熹元年, 大司農陳狶舉咨至孝有道,仍遷博士。靈帝初,太傅 陳蕃、大將軍竇武為宦者所誅,咨乃謝病去。太尉楊 賜特辟使飾巾出入,請與講議。舉高第,累遷敦煌太 守。以病免還,躬率子孫耕農為養。盜嘗夜往劫之,咨」 恐母驚懼,乃先至門迎盜,因請為設食,謝曰:「老母八 十,疾病須養,居貧,朝夕無儲,乞少置衣糧妻子物餘, 一無所請。」盜皆慚歎,跪而辭曰:「所犯無狀,干暴賢者。」 言畢奔出。咨追以物,與之,不及。由此益知名。徵拜議 郎,辭疾不到。詔書切讓,州郡以禮發遣,前後再三,不 得已應詔。復拜東海相。之官,道經滎陽,令敦煌曹暠 咨之故孝廉也,迎路謁候,咨不為留。暠送至亭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