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2 (1700-1725).djvu/3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何保之

按《宋史孝義傳》:「何保之,梓州通泉人。業進士,有至行。 母卒,負土成墳,廬於其側。日有群烏飛集墳上,哀鳴 不去。又嘗有兔馴於坐隅,人稱異焉。大中祥符降詔 旌恤。」

李玭

按《宋史孝義傳》:「李玭,大名宗城人。性篤孝,力耕以事 母。母卒,讓田與其弟堅,遂廬於葬所,晝夜號泣,負土 築墳,高丈餘。又以二代及諸族父母槁葬者,盡禮築 之。凡三年,成六墳,皆丈餘。不食肉衣帛,不預人事,皇 皇然唯恐築之不及。墳成,復留守墳三年,常令兄之 子賣藥以自給。年六十餘,足未嘗入縣門,鄉人目為 『李孝子』。」天禧中,知府張知白以狀聞,詔賜粟帛,令府 縣安存之。里中有母在而析產者,聞玭被旌,兄弟慚 懼,復相率同居。

侯義

按《宋史孝義傳》:「侯義,應天府楚丘人。貧無產,傭田以 事母。里人有葬其親而遽返者,義母過其冢,泣謂義 曰:『我死其若是乎』?義乃感激自誓而不欲言,但慰其 母曰:『勿悲,義必不爾。咸平中,母卒,義力自辦葬,不掩 墳壙,晝則負土築墳,夜則慟哭柩側。妻子困匱不給, 田主曹氏哀憐之,資以餱糧。踰年,墳閒瓜異蔕,木連』」 理。又有巨蛇遶其側,不暴物,野鴿飛而不去。嘗遇盜 劫其衣服,既而知是義物,悉還之。

王光濟

按《宋史孝義傳》:「王光濟,廬州人。喪母,因刻像日夕奉 事如平生,孝道純篤。咸平二年,本州以孝聞,有詔旌 之。」

李祚

按《宋史孝義王光濟傳》:「李祚,徐州豐人。親喪,廬墓側 凡二十七年,家人百計勉諭,不聽。大中祥符九年,特 詔表旌。」

周善敏

按《宋史孝義王光濟傳》:「周善敏,益州雙流人。喪父,廬 於墓側。母病,又割股肉以啖之,遂愈。大中祥符九年, 特詔旌表,賜善敏粟帛存慰之。」

江白

按《宋史孝義傳》:「江白,建昌人。景德二年進士。父禹錫, 有節義,高年不仕,躬自教授。大中祥符初,獻《東封詩》 十五篇,有詔嘉美,賜以粟帛,歲時遣使存問。五年,卒。 白自鄞尉罷還,負土營葬,廬於墓側,藜羹芒屫,晝夜 號泣,將終制猶然。轉運使以其狀聞,詔賜帛二十匹, 粟麥三十石,醪酒十缸。」

裘承詢

按《宋史孝義傳》:「裘承詢,越州會稽人。居雲門山前,十 九世無異爨,子弟習絃誦,鄉里稱其敦睦。州以聞,詔 旌其門閭。」

孫浦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咸平後,有保定軍孫浦,十世 同居,請加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常元紹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襄州常元紹,十世同居,請加 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王美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蔡州王美,十世同居,請加旌 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董孝章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解州董孝章,十世同居,請加 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高珪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莫州高珪,八世同居,請加旌 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朱仁貴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永定軍朱仁貴,八世同居,請 加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邢濬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潞州邢濬,八世同居,請加旌 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趙祚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相州趙祚,八世同居,請加旌 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楊榮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麟州楊榮,七世同居,請加旌 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趙友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隰州趙友,七世同居,請加旌 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李居正

按《宋史孝義裘承詢傳》:「開封李居正,七世同居,請加 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張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