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5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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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寐,愛聽《史記》,禋每夕朗誦,俟父熟寢乃已。崇禎四 年,賊陷中部,禋負父走免。」

《尹夢鰲傳》:「崇禎中,流賊寇潁州,有檀之槐者,護母喪 不去,與賊格鬥,殺數人,被磔死。」

《吉孔嘉傳》:「孔嘉幼時,愬父冤于巡按御史,獲釋,以孝 稱。」

《易道暹傳》:「道暹同時有傅可知者,幼失怙,臥柩下三 年。六十喪母,啜粥者亦三年。」

孝弟部雜錄

《孝經援神契》:「天子孝,夭孽消滅,景雲出遊。」

《孝經右契》「內深藏不足為神,外博觀不足為明。惟孝 者為能法天之神,麗日之明。」

孝匪形,迺格神。

《孝經內事》:「天子行孝,則景星見。」

王者敬諸父,有差,則火角光明以揚。宋均云:「諸父,伯 仲叔季也。斗為帝車所乘也。角堅剛而居帝前,帝敬 諸父,感天應之也。」

昆弟有親親之思,則鉤鈐入房。宋均云:「鉤鈐遠房則 疏闊。」今昆弟相親,故天相近,明其友也。

《石林家訓孝友訓》:司馬溫公作《迂說》,其一章云:「迂叟 之事君,無他長,能勿欺而已矣。事親亦然。」此天下名 言也。事君之道,亦未易言。且言事親:「吾見世人未嘗 能免於欺愛子教訓子,面從而不行,欺也;己有過失, 隱寂使不聞,欺也;有懷于中,避就不敢盡言,欺也;佯 為美觀之事,未必出于情,欺也。曾子喪其親,水漿不」 入口者七日,而于吾親無可用之情也。曾子之孝則 至矣。至于「難能不可繼」之行,欲以孝聞,則未嘗盡其 情也,然且自以為過。夫死而過於難,猶且不敢,況生 而欺之乎!今但能聞教訓而一一遵行,不敢失墜,有 過失改悔不復為,不求不聞,但有所懷,必盡告之,秋 毫不敢隱。為人子所當為,不為人子所不當為,文飾 以掠美。如是亦可以言「孝」,則勿欺而已。推是心以施 之,君安有二道哉?

袁采《世範》:「子之於父,弟之於兄,猶卒伍之於將帥,胥 吏之於官曹,奴婢之於主人,不可相視如朋輩,事事 欲論曲直。若父兄言行之失,顯然不可掩,子弟止可 和顏幾諫,若以曲理而加之子弟,尤當順受而不當 辯,為父兄者又當自省。」

《鄭氏家範》:「子孫須恂恂孝友。見兄長,坐必起,行必以 序,應對必以名,毋以爾我。」

子孫受長上訶責,不論是非,但當俯首默受,毋得分 理。

子孫飲食,幼者必後,長者言語,亦必有倫。

凡遇生朝父母,存者酒果三行,亡者則致恭祠堂,終 日追慕。

林逋《省心錄》:「事親孝者,事君必忠。何以知之?良知故 存,雖妻子不能移其愛。推此以盡為臣之道,則爵祿 安可易其守?子惟知有親,焉得不孝?臣惟知有君,安 得不忠?所謂良知者,其可忘乎?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相須之理也。然子不可待父慈而後孝,弟不可待兄 友而後恭,譬猶責人以信,然後報之以誠。夫盡己之」 當為,乃君子所以立身之道,非求備於人也。

愛身者,所以孝於親;愛民者,所以忠於君。

「家不和然後見孝子,國不亂無以見忠臣。」如是則孝 子忠臣不容見於治世也。僕竊疑之,有人能克諧六 親,欽順父母家,不使不和,莫大之孝也。有人能引君 當道,將順正救國,不使之亂,莫大之忠也。

舜之所以為孝者,有頑父、嚚母、傲弟。人不幸而有此, 當克諧如舜,不為甚難。《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 有為者亦若是。」

內不溺於妻子者,事親必孝。

以愛妻子之心事親,則無往而不孝。

「列侯而封,擊鮮而食,可以謂之孝乎?」苟有違於親,不 若貧賤養志之孝也。

曹于汴《語錄》:「孝乃百行之原,萬善之首。上足以感天, 下足以感地,明足以感人,幽足以感鬼神。所以古之 君子,自生至死,頃步而不敢忘孝焉。」

俗語云:「家有一爭子,勝有萬年糧。」能諫爭於親,本孝 道之事。

孝子保親全家之道,當以進諫為心也。且先意承志, 諭父母於道者,其孝大於養親甘脆者矣;和色柔聲, 諫父母於善者,其孝大於拜醫求藥者矣。《書》稱虞舜 曰:「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良。」以此 也。

《詩》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蓋兄弟本一氣而分形,乃 同胞共乳,是則舉世之人,豈有如兄弟之至親哉! 張舜典《語錄》:堯舜時比屋可封,只是孝弟遍滿於宇 內。

《朱之裔語錄》:「此身離了『忠孝』二字,別無可為之事矣。 信友治民皆所以獲君,合妻子,翕兄弟,皆所以順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