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7 (1700-1725).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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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物以還。」

章福孑

按《池州府志》:「章福,孑無妻子,為人傭工,得米,積至歲 杪,赴市河渠間,擊鐘聽貧人自取,盡乃歸,歲以為常。 後入華山,莫知所終。」

歐陽朗

按《池州府志》:「歐陽朗,朴實公正,歲饑,輸穀賑濟。居平 里黨,待以舉火者甚眾。壽至八十。」

沈德懋

按《池州府志》:「沈德懋,八歲能文,屢赴棘闈不售。遵行 功過格,鋟板行世。施藥置義塚,倡建祠宇橋梁。其息 訟解紛,尤有功於鄉黨。」

何一縉

按《池州府志》:「何一縉,由例貢任徐溝丞,署壽陽和順 篆,皆有祀祠。致仕歸,凡貧乏者即賙之,歲鬻產市米 以賑,遠近咸飽德焉。年八十,與鄉飲賓筵凡十一次。」

沈見大

按《池州府志》:「沈見大,篤孝友,崇禮教,撫遺孤如己出, 砥行樂善,賑荒焚券,掩骼修橋,鄉里深德之。」

李用質

按《池州府志》:「李用質嘗為縣吏,縣簿觸法,連質,簿謂 之曰:『爾若獨承脫我,我當厚恤爾子孫。否,俱死無益』。」 用質如言,簿獲輕減。獄成,俄得赦免回至南都淮清 橋,拾道旁遺金,候其人三日還之。後生孫廷璋,人以 為陰德之報。

楊時遇

按《池州府志》:「楊時遇,邑大饑,出穀一千五百石助賑。 有司奏聞,旌為義民。」

汪天泰

按《池州府志》:「汪天泰,好義,樂施予,人多所濟。如買地 作義塚,以掩枯骨,其一端也。有司直指交旌之。」

方守仁

按《池州府志》:「方守仁出穀二千五百石賑濟,欽賜羊 酒,旌為義民。」

羅致鳴

按《池州府志》:「羅致鳴,父璉,樂施予,及卒,鳴益敦父志, 救災恤貧,一鄉咸賴。捐貲修儒學、城隍廟,授散官。例」

汪景

按《池州府志》:汪景,豪俠好義,然諾不苟,凡遇舟有覆 溺者,獨拏艇捄援,全活甚眾。禮部給「拯溺鴻功」匾旌。

姚鑅

按《池州府志》:「姚鑅,家素封,性謹厚,樂施與。篤病,日呼 子孫至前取債券付諸火,曰:『無遺汝輩以財賄傷親 戚情』。卒年九十有九。曾孫秉鈞賑饑瘞殣修輿梁道 路,亦能世其德云。」

許有欽孫來音 來章

按《南靖縣志》:「許有欽,字克崇,孝廉鯤曾孫。少失怙,事 母陳以孝聞。館穀所入頗豐,而不私一錢,弟妹婚嫁 皆身任之。居恆濟人之危,周人之急,雖傾囊無所吝 惜,人咸稱為長者。孫來音登進士第,來章為名諸生。 來音字廷聞,倜儻好義,時當軍興,對兵徵糧,族黨例 應輸金千數,縣吏追呼箠楚,人不堪命,來音惻然為」 賠償,困賴以甦。兵燹後,里中棺骸暴露者纍纍,來音 為買地瘞埋,蓋不啻數百塚焉。謁選深澤令,多善政。 以循良考最,擢內史。澤人思其遺愛,立祠以祀。來章 字廷簡。平居耽志詩書,恥事生業,四壁蕭然,安之若 素。人或勸以當為子孫衣食計者,答曰:「人貽子孫以 田,吾貽子孫以書,吾所以為子孫衣」食計者在此。撫 堂弟遺孤,無異己子。鄉黨貧乏者,多所周恤。有曲直 之爭者,必為反覆開諭。後鄉人某某將成雀角,旋悔 曰:「何為必勞某人脣舌?」事遂止。卒之日,鄰里多流涕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