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景仁、劉湛等,號曰「五臣。」遷尚書吏部郎,參預機密。 尋轉右衛將軍,諸故吏臣佐,並委弘微選擬。居身清 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兄曜,歷御史中 丞,彭城王義康驃騎長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積 時,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噉魚肉。沙門釋慧琳詣弘 微,弘微與之共食,猶獨素食。慧琳曰:「檀越素既多疾, 頃者肌色微損,即吉之後,猶未服膳。若以無益傷生, 豈所望於得理。」弘微答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在心 之哀,實未能已。」遂廢食感咽,歔欷不自勝。弘微少孤, 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舉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 人短長,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 亂之。六年,東宮始建,領中庶子,又尋加侍中。弘微志 在素官,畏忌權寵,固讓不拜,乃聽,解中庶子。每有獻 替及論時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營 膳羞,嘗就求食,弘微與親故經營。既進之後,親人問 上所御,弘微不答,別以餘語酬之,時人比漢世孔光。 八年秋,有疾,解右衛,領太子右衛率,還家。議欲解弘 微侍中,以率加吏部尚書,固陳疾篤得免。九年,東鄉 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 太傅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公私咸謂室 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弘微一無所 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叡素好摴蒱,聞弘微不 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 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弘微舅子領軍將軍 劉湛,性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 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之曰:「謝氏累 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為大。卿親 而不言,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設使立清名,而令家 內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 今內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爭?今分多共少,不至 有乏,身死之後,豈復見關東鄉君葬混墓開?」弘微牽 疾臨赴,病遂甚。十年卒,時年四十二。時有一長鬼寄 司馬文宣家,云受遣殺弘微。弘微疾增劇,輒豫告文 宣。弘微既死,與文宣分別而去。弘微臨終語左右曰: 「有二封書,須劉領軍至,可於前燒之,慎勿開也。」書皆 是太祖手敕,上甚痛惜之,使二衛千人營畢葬事。追 贈太常。子莊別有傳。
按《南史謝弘微傳》:時有蔡湛之者,及見謝安兄弟,謂 人曰:「弘微貌類中郎,而性似文靖。」 弘微與琅邪王 慧、王球並以簡淡稱人,謂沈約曰:「『王慧何如』?約曰:『令 明簡』。次問王球,約曰:『倩玉淡』。又次問弘微,約曰:『簡而 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謂名臣,弘微當之』。」其見美如 此。
殷淳
按《宋書》本傳,「淳字粹遠,陳郡長平人也。曾祖融、祖允, 並晉太常。父穆,以和謹致稱,歷顯官,自五兵尚書為 高祖相國左長史。及受禪,轉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復 為五兵尚書、吳郡太守。太祖即位,為金紫光祿大夫, 領竟陵王師,遷護軍,又遷特進、右光祿大夫,領始興 王師。元嘉十五年,卒官,時年六十,諡曰元子。淳少好」 學,有美名。少帝景平初,為祕書郎,衡陽王文學,祕書 丞,中書黃門侍郎。淳居黃門,為清切,下直,應留下省, 以父老,特聽還家。高簡寡慾,早有清尚,愛好文義,未 嘗違捨。在祕書閣撰《四部書目》凡四十卷,行於世。元 嘉十一年,卒,時年三十二,朝廷痛惜之。
淳弟沖,字希遠。歷中書黃門郎,坐議事不當免。復為 太子中庶子,尚書吏部郎,御史中丞,有司直之稱。出 為吳興太守,入為度支尚書。元凶妃即淳女,而沖在 東宮,為劭所知,遇劭弒立,以為侍中、護軍,遷司隸校 尉。沖有學義文辭,劭使為尚書符罪狀世祖,亦為劭 盡力。世祖剋京邑,賜死。
沖弟淡,字夷遠,亦歷黃門吏部郎、太子中庶子,領步 兵校尉。大明世,以文章見知,為當時才士。
淳子孚,有父風。世祖大明末,為始興相,官至尚書吏 部郎,順帝撫軍長史。
按《南史本傳》:淳子孚嘗與侍中何勗共食,孚羹盡,勗 云:「益殷蓴羹。」勗,司空無忌子也。孚徐輟著曰:「何無忌 諱。」
孚子臻,字後同,幼有名行,袁粲、褚彥回並賞異之,每 造二公之席,輒清言畢景。王儉為丹陽尹,引為郡丞。 袁昂先拜祕書丞,求臻為到省表。臻答曰:「何不見倩 拜而見倩作表。」遂不為作。歷位太子洗馬。
王韶之
按《宋書》本傳,「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也。曾祖廙,晉 驃騎將軍。祖羨之,鎮軍。掾父偉之,本國郎中令。韶之 家貧,父為烏程令,因居縣境。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為 衛將軍謝琰行參軍。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 輒自書寫。泰元、隆安時事,大小悉撰錄之。韶之因此 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 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為後 代佳史。遷尚書祠部郎。晉帝自孝武以來,常居內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