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之盛,所以咎及南司,事非常憲,然祕事猶非及中 丞也。今若以此為例,恐人之貴賤,事之輕重,物有其 倫,不可相方。左丞江奧彈段景文,又彈裴方明;左丞 甄法崇彈蕭珍,又彈杜驥,又彈段國,又彈范文伯;左 丞羊元保,又彈蕭汪;左丞「殷景熙彈張仲仁,兼左丞 何承天彈呂萬齡,並不歸罪,皆為重劾。凡茲十彈,差 是憲、曠之比,悉無及中丞之議。左丞荀萬秋、劉藏、江 謐彈王僧朗、王雲之、陶寶度,不及中丞,最是近例之 明者。」《謐彈》在今龕。「之後,事行聖照,遠取十奏,近徵 二案,自宜依以為體,豈得捨而不遵!臣竊此人乏,謬 奉國憲。今遐所糾,既行一時,若默而不言,則向為來 准。後人被繩,方當追請,素餐之責,貽塵千載。所以備 舉顯例,引通國典,雖有愚心,不在微躬。請出臣表,付 外詳議。若所陳非謬,裁由天鑒。」詔委外詳議。尚書令 褚淵奏:「宋世左丞荀伯子彈彭城令張道欣等,坐界 劫累發不禽,免道欣等官;中丞王淮不糾,亦免官。左 丞羊元保彈豫州刺史管義之譙梁群盜,免義之官; 中丞傅隆不糾,亦免隆官;左丞羊元保又彈兗州刺 史鄭從之濫上布及加課租綿,免從之官;中丞傅隆 不糾,免隆官;左丞陸展彈建康令丘珍孫、丹陽尹孔 山士劫發不禽,免珍孫、山士官;中丞何勗不糾,亦免 勗官。左丞劉矇彈青州刺史劉道隆失火燒府庫,免 道隆官;中丞蕭惠開不糾,免惠開官;左丞徐爰彈右 衛將軍薛安都屬疾不直,免安都官;中丞張永結免。 澄謏聞膚見,貽撓後昆,上掩皇明,下籠朝識,請以見 事免澄所居官。」詔曰:「澄表據多謬,不足深劾,可白衣 領職。」明年,轉給事中,祕書監,遷吏部。四年,復為祕書 監,領國子博士,遷都官尚書。出為輔國將軍、鎮北鎮 軍二府長史,廷尉,領驍騎將軍。永明元年,轉度支尚 書,尋領國子博士。時國學置鄭、王《易》、杜服、《春秋》何氏、 《公羊》糜氏,《穀梁》、鄭元、《孝經》。澄謂尚書令王儉曰:「《孝經》、 小學之類,不宜列在帝典。」乃與儉書論之曰:「《易》近取 諸身,遠取諸物,彌天地之道,通萬物之情。自商瞿至 田何,其間五傳,年未為遠,無訛雜之失;秦所不焚,無 崩壞之弊。雖有異家之學,同以象數為宗。數百年後, 乃有王弼。王濟云弼所悟者多,何必能頓廢前儒?若 謂《易》道盡於王弼,方須大論,意者無乃仁智殊見,四 道異傳,無」體不可以一體求,屢遷不可以一遷執也。 晉太興四年,太常荀崧請置《周易》鄭元注博士,行乎 前代。於時政由王、庾,皆儁神清識,能言元遠,捨輔嗣 而用康成,豈其妄然?泰元立,王肅《易》,當以在元弼之 間。元嘉建學之始,元弼兩立。逮顏延之為祭酒,黜鄭 置王,意在貴元,事成敗儒。今若不大弘儒風,則「無所 立學。眾經皆儒,惟《易》獨元。元不可棄,儒不可缺,謂宜 並存,所以合無體之義。且弼於注經中已舉《繫辭》,故 不復別注。今若專取弼《易》,則《繫》說無注。《左氏》泰元取 服虔而兼取賈逵《經》。服《傳》無經,雖在注中,而《傳》又有 無經者故也。今留服而去賈,則《經》有所闕。」按杜預注 《傳》,王弼注《易》,俱是晚出,並貴後生。杜之異古,未如王 之奪實。祖述前儒,特舉其違。又《釋例》之作,所引惟深。 《穀梁》。泰元舊有麋信注,顏益以范甯「麋猶如故,顏論 閏分,范注當以同我者親。」常謂《穀梁》劣《公羊》,為注者 又不盡善,竟無及《公羊》之有。何休恐不足兩立,必謂 范善便當除麋。世有一《孝經》,題為鄭元注,觀其用辭, 不與注書相類。按元自序,所注眾書,亦無《孝經》。儉答 曰:「《易》體微遠,實貫群籍,施、孟異聞,周、韓殊旨,豈可專 據小王,便為該備?」依舊存鄭。高同來說。元凱注《傳》,超 邁前儒,若不列學官,其可廢矣。賈氏注經,世所罕習, 《穀梁》小書,無俟兩注,存糜略范,率由舊式。凡此諸義, 並同雅論,疑《孝經》非鄭所注。僕以此書明百行之首, 「實人倫所先。《七略》《藝文》,並陳之六藝,不與《蒼頡》、凡將 之流也。鄭注虛實,前代不嫌」,意謂可安,仍舊立置。儉 自以博聞多識,讀書過澄。澄曰:「僕年少來無事,唯以 讀書為業,且年已倍令君,令君少便,鞅掌王務,雖復 一覽便諳,然見卷軸未必多僕。」儉集學士何憲等盛 自商略,澄待儉語畢,然後談所遺漏數百千條,皆儉 所未睹,儉乃歎服。儉在尚書省,出巾箱几案雜服飾, 令學士隸事,事多者與之,人人各得一兩物。澄後來, 更出諸人所不知事,復各數條,并奪物將去。轉散騎 常侍,祕書監,吳郡中正,光祿大夫,加給事中,中正如 故。尋領國子祭酒。以竟陵王子良得古器,小口方腹 而底平,可將七八升,以問澄,澄曰:「此名服匿,單于以 與蘇武子良。」後詳視器底,有字髣髴可識,如澄所言。 隆昌元年,以老疾轉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未拜卒, 年七十。諡靖子,當世稱為碩學。讀《易》三年,不解文義, 欲撰《宋書》竟不成。王儉戲之曰:「陸公,書廚也。」家多墳 籍,人所罕見,撰《地理書》及《雜傳》,死後乃出。澄弟鮮,得 罪宋世,當死。澄於路見舍人王道隆,叩頭流血,以此 見原。揚州主簿顧測以兩奴就鮮質錢,鮮死,子暉誣 為賣券。澄為中丞,測與書相往反,後又牋與太守蕭 緬云:「澄欲遂子弟之非,未近義方之訓,此趨販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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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