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僉都督押 右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僉都督押〉 六部劄付各衙門。文移同 劄付尚書押。〈侍郎押侍郎押〉 各都指揮使司、劄付各衙門。文移。同 劄付都指揮 使押
各布政使司劄付所屬衙門。文移同 劄付
〈左布政使押 左參政押 左參議押 右布政使押 右參政押 右參議押〉
《呈狀式》
某衛親軍指揮使司經歷司、承奉本衛某文為某事。 〈云 云〉奉此,合行具呈,伏乞照驗施行。須至呈者。 〈右 呈某軍都督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經歷姓名知事姓名〉 各護衛經歷司呈各衙門《文移》、同 應天府為某事 〈云 云〉合行具呈,伏乞照驗施行。須至《呈者》。〈右呈某部〉《洪武》: 〈印 某事〉年月日,府尹姓名。 〈府丞姓名 通判姓名 治中姓名 推官姓名〉 太常寺、欽天監、太醫院、翰林院、光祿寺、太僕寺,《呈部 文移》同
提刑按察司呈:《五軍都督府六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按察姓名。 〈副使姓名僉事姓名〉 各都司、「布政使司呈五軍都督府、外衛呈六部, 鹽運司呈布政司,守禦千戶所呈各衛同, 長史司 呈都府六部等衙門」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長 史姓名。
《申狀式》
某府為某事。〈云 云〉合行申覆,伏乞照驗施行,須至申 者。〈右 申某處承宣布政使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知府姓名。
〈同知姓名 通判姓名〉 推官姓名:
直隸府州申六部,在外府州「申都司,應天府申五軍 都督府,同各外衛指揮使司申,五軍都督府,鹽運司 申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指揮使姓名。 〈同知姓名僉事姓名〉
兵馬指揮司申「都府。」六部同。 守禦千戶所申「都府 都指揮使司。」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正千戶姓名副千戶姓名〉
各州申府、按察司、各衛等衙門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 年月日,知州姓名。 〈同知姓名判官姓名〉
各縣申府州等衙門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知 縣姓名。 〈縣丞姓名主簿姓名〉
《平關式》
某衛親軍指揮使司,為某事。〈云 云〉合行移關、請照驗 施行。須至關者〈右 關某衛指揮使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關指揮使司押。 〈同知押 僉事押 同知押 僉事押〉 各府平關。「各衙門」文移。同 關知府押。 〈同知押 通判押〉 推官押。
各州平關。各衙門文移。同 關知州押。 〈同知押 判官押〉 各縣平關各衙門文移。同 關知縣押。 〈縣丞押 主簿押〉
《牒呈式》
某府為某事。〈云 云〉合行牒呈,伏請照驗施行。須至牒 呈者。〈右 牒 呈某處提刑按察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知府姓名 押。 〈同知姓名押通判姓名押〉 推官姓名押。 應天府牒呈都司、布政司。各府牒呈各衛指揮使司。 鹽運司、兵馬指揮司牒呈各衛指揮使司。應天府同。
按察司牒呈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文移同 《洪》
《武》。〈印 某事〉年月日,按察使姓名押。 〈副使姓名押僉事姓名押〉 長史司、「及守禦千戶所,牒呈按察司。」「應天府經歷司、 國子監典簿,牒呈察院。」磨勘司同
《平牒式》
某府長史司,「為某事。」〈云 云〉合行移牒,請照驗施行。須 至牒者。〈右牒某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牒。長史押。 各府牒長史司。文移同。
《牒上式》
某處守禦千戶所,為某事。〈云 云〉合行牒上,請照驗施 行,須至牒者。〈右牒上某 府〉《洪武》:〈某事〉年月日 牒。正千戶 押。 〈副千戶押副千戶押〉
兵馬指揮司牒上。「各外府同。」
《故牒式》
某衛指揮使司,為某事。〈云 云〉合行故牒,可照驗施行, 須至《故牒者》。〈右故牒某 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牒。指揮使 押。 〈同知押 僉事押 同知押 僉事押〉
都指揮使司故牒各衛,及應天府,鹽運司故牒各府, 應天府故牒外府,并兵馬指揮司俱同
《下帖式》
某府為某事。〈云 云〉合下仰照驗〈云 云〉須至帖者。〈右下某縣 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帖。「知府押。」 〈同知押 通判押〉 推官 押。
某州為某事。〈云 云〉合下仰照驗〈云 云〉須至帖者。〈右下某倉 庫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帖。「知州押。」 〈同知押判官押〉 凡行移往來事例。洪武十五年定一通政司職掌、出 納帝命。與諸司無行。有徑行通政司者、以違制論。 一各王府長史、凡有行移、具牒宗人府經歷司案呈 本府。事畢、抄案回牒長史司
一五軍都督府凡有《行移》、令經歷司具牒宗人府經 歷司、案呈本府。事畢抄案回報五軍都督府經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