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7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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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本不曾載,福州、成都二本皆然。其《奏議》後來《南劍》 一本卻有之,恐亦不可不補也。

《答劉平甫》
前人

《墓表》須看令式合高多少,若所有石不及格,便可買 石,不必問字之多少也。臨時分上一截寫額,下一截 刻文,卻看廣狹如何,為字大小,今難預定也。舊文兩 日多所更定,漸覺詳備。《銘文》亦已得數語,但不甚佳, 并歸日面議也。

《答董叔重》
前人

辱惠問,并以長牋,喻及銘墓之意,尤以愧仄。今年多 病,異於常時,又以築室遷居之擾,殊無好況。文字本 不能作,前後所辭甚多,但以叔重如此見屬,獨不可 辭。因留來人累日,不得功夫,此三數日,又覺傷冷,時 作寒熱,意緒尤不佳。今日小定,方能力疾草定奉寄, 又更與允夫訂之,或有疑,則見告,可改也。但此間辭 人之多,幸且勿廣為佳。今所作先丈誌文已就,亦因 得好行狀,故不費力。數年前,有相屬作一大誌銘者, 事緒既多,而狀文全類《新唐書》體,至今整頓不得也。 允夫所作《令祖墓表》尤佳,近歲難得此文也。

《答李公晦》
前人

《墓銘》前已為令叔言之矣,若無此慮,豈敢辭也?子約 之亡,深可痛悼。不知諸公能因此事惻然於中,盡還 諸遷客否?如其不然,舂陵之請,適足為禍,亦尚未見 復之,當即作書以力止其行耳。近日蘇子曰:曰字疑任 德翁文字當已見之。宜春之詬,至今未知。此近事之 鑒也。

《答折子明》
前人

伏蒙鐫喻先正墓文,使人三返而勤懇益至。熹雖至 愚,心非木石,豈不惻然有動于中?亦何忍為此牢辭 固拒,以逆盛意?實以衰悴,心目俱疲,不堪思慮檢閱。 而兩年以來,名在罪籍,每讀《邸報》,觀其怒目切齒之 態,未知將以此身終作如何處置,然後快于其心,未 嘗不惕然汗出,浹背沾衣也。是以年來絕不敢為人 作一字。近所祈懇,百拜而辭者,已數家矣。若以尊喻 之嚴,遽弛此禁,則「四面之責,紛然而至,從之則召禍, 不從則取怨,反復思之,未見其可。兼餘年無幾,疾病 侵凌,神思昏然,豈有精力可以給此?切告矜亮,貸此 殘生,不勝千萬哀懇之至。」

《跋陳徽猷墓誌銘後》
前人

秦丞相用陳公為淮西帥,蓋將付以邊事,公以其意 叵測,力辭不就。頃年,公再罷番陽,熹見公考亭私第, 公為熹言此甚詳,今不能盡記其曲折也。淳熙辛丑 中冬乙亥,因觀汪公所撰誌銘,書此以補其闕。時汪 公薨已七年,而敬夫、明仲亦已下世,令人悲慨之深。 新安朱熹書。公孫坦藏。

《跋蔣邕州墓誌銘》
前人

始予讀張敬夫遺文,見所記蔣邕州事,常恨不得蔣 君為人之詳。一日,有新攸縣蔣令者過門枉顧,出張 安國所述其先墓文,則邕州公也。予驚喜疾讀數過, 不能去手。又觀劉文潛《跋語》,則又知君之遺愛在人, 久而不衰也。嗚呼!世固未嘗無材也。惟其生於窮荒 下邑,既無以自振,而又知自貴重,不肯希世取寵,遂 「以陸沈下僚,不及究其所有者為不少矣。如君之材, 晚雖小試,然其志業,豈遽盡於其所已試者而已耶?」 是可哀已。文潛所論聲病,綴緝遺賢之弊,尤與人意 合。章卿稱攸縣嘗論嶺西鹽法,因得扣焉,又喜邕州 家法之未泯也。嗟嘆不已,輒記其後云。淳熙乙巳二 月庚辰,新安朱熹。

《跋魏元履墓表》
前人

元履之葬,熹實銘之,而刻石納壙中矣。其曰「事有繫 安危治亂之機者,則曾覿召還之命也。」時覿勢方盛, 熹竊過憂,恐貽異時丘隴之禍,故不欲察察言之。而 敬夫復表其墓,亦放此意。故常私念使吾亡友盡言 之忠,不白於後世,其咎乃繇於我,每竊愧焉。其後淳 熙改元之三年,孝宗皇帝因納鄭鑑之言,而思元履 前所進說,顧語執政龔公茂良等歎其直諒,將復召 而用之,則聞其死矣,嗟悼久之,即下詔曰:「朝廷不可 無直諒之士,掞之雖死,其以宣教郎、直祕閣告其第。」 蓋是時,上雖以舊恩遇覿厚,然實未嘗及以政事。元 履自明,皆深詆覿者,上皆不怒,而亟寵褒之,無所間 於存沒。遠近傳聞,感歎興起。顧以敬夫尋亦下世,遂 不及損益舊文,以傳茲事,而亦至今未及刻也。元履 從弟誠之,比得敬夫手書定本,以視其兄之友延平 使君黃仲本,仲本慨然,即為買石而刻焉。且屬熹復 記贈官事,以明孝宗納諫、思賢、抑制近習之微意,深 可為後聖法。熹亦幸因得追補志銘之闕,庶有以慰 元履於地下,而自贖其顧望回隱之咎云。「慶元元年 九月庚寅新安朱熹識。」

《跋葉正則所為陳仲石墓誌》
陳傅良

某不善書,強書此以慰吾仲石。欲作數語附碑陰,又 無以出銘意之外者。嗟乎,仲石!斯銘足以不朽矣。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