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9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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揖之情。

《畺》三, 三排之橫畫者,截然中處而不乖其上下,有 仰覆之別。

其目 四畫之字,上下反其情,而二三但取順。 然無 四點之字,左右要成八字中帶,可就上,不可 就下。

皿四、 四柱之字,左右上開下合。

《炎茶》 兩捺之字,或上點,或下點,各宜所重。

反及 兩撇之字,先長而斜硬,後差短而腕轉。 《廬多》 此等字,先腕轉而後斜硬。

《口》曰: 「不可橫長,須下畫長承直末。」

《臣巨》 欲直左,而《右旁短,直》應之。

《旬匊》: 此等字裡面字與勾齊方稱。

「馬長」 如此短畫,不得與長畫相黏。

《衣良》: 捺應右鉤,須略平起。

「莫」矢 此等字下畫宜長撇短,不轉而點,取下之長 短用之。

思志 心在下者,欲折右足,左寬方稱。

見貝。 此等字須右長直畫作小棘刺中畫短不可 相黏。欲其員淨勻平而啄短出,以點承長直而為之 終。

《遠還 凡》之遶裡「面」字上大下小方稱。

雖難 此等字,直畫微向左,以避右邊之勢。

《鳥烏》 屈腳之勢,如角弓之張。

《門周》 須初撇首尾向外,次努首尾向右。

同國 初直畫首尾向右,平畫仰。次直畫首尾向左, 戔森 重勾之字,在乎先縮鋒而後出鋒,作趯以應 捺,亦同。

作行 左短而右長。

「於佳」, 「右短而左長。」

自因 左豎短,而右勾微長。

亦馬 點之重并,亦必屈伸以變換之,不變謂之「布 棋。」

《三冊》 畫之重并者,必隨宜屈伸、仰覆向背以變之, 否則如布算。

「爨薑」 繁雜者,必求古人佳樣用之,古無則不可擅 寫。

邊爾。 太繁者宜減除之。

《倉食》 上面,不可寫波。

上下 直畫宜短,點皆近上。

是足 「卜」字居中,下撇須橫而波啄之中,又名三牽 綰法也。

 初啄而畫頭接其尾,中復以波上接掠而終之 心 初點向裡橫戈,斜平勾向內而收中點取高勢 欲黏第三點,第三點又須與勾,高不可下。

《風》, 兩邊《悉宜》員,名曰「金剪刀。」

「柔」, 下面「木」字,左右須與直齊。

者: 「日」字不宜正對「土」字。

《十》, 橫畫較長,直畫宜短。

《七》 橫畫較長,直畫轉而復回。

和 偏少者,伸點畫以就之。

氈 偏礙者,屈鉤以避之。

「井」 字之孤單者,展一畫以書之。

 字之重并者,蹙一畫以書之, 畫 九畫之字,必須下筆勁淨疏密停勻照映為佳。 當疏不疏,反成寒乞;當密不密,反成寬疏。相揖相背, 發於左者映於右,起於上者伏於下,此不易之法也。  太疏者續補之。仍必有古人佳樣,乃可寫 左 畫短而斜硬其撇。

右 畫長而腕轉其撇。

《大 橫》畫微短撇就畫上直下至畫下,方腕轉向左, 波首微出,畫上大要波首暗接連腕末鋒,則血脈聯 屬。

《六結構逕庭》一作形勢

「錯綜 橫蹔、驚」「堅壟」,  「分疆 龍細路」,諸詩 「三勻、 湘、游、衛、轍」,「識  疏、排、 分。」衣之大十: 「縝密、 傑、密,『墳』」、「蘇」、「飜  短」,「方 則」「向短、江和」 「長方」 「崖、喜」、「蒼翠」、「壽  讓」,「橫 垂」,「暮喜」「幸矣」、 「讓直, 即印,恆叩郎。」  「讓右, 收,改波」,「號虢」、 「讓左」, 鑿,缺,對頤、鄴。  天覆 宇,宮宁亨,「守 地載 血」,「且蓋」、益正,  承上, 更天夫夬央、 蓋下, 今合「含」、「令」、僉  上《尖 卷》在存奉、奄, 下尖 動,助多少人  隔水 湍流,波清激 散水 沙汰江河濁  二分 裡表衷裘裳。 上平 峻峰頌餐雄,  下平 春眷合舂奉 從腕 虱風夙汛飛  橫腕 先光見乞元 從,撇 厥居戶左彥  橫撇 又叉大支少 從波 及友尺,反愛  橫波, 還之遠趣,連 從戈 伐成哉載茂  橫戈 心必恐恕悲。 勻畫 青書,高臺畺  陽,畫 大在辰,天王 陰畫 「下不言」,六丁  平畫 量「童景皇,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