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7 (1700-1725).djvu/5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鄉知之」 ,今一鄉之中有可推者,因民興之而因以治民,必能興利除害,與民周旋于比、閭族黨之間,可謂公天下之心。自後世鄉舉里選之法壞,如天下之官吏悉總於吏部,至吏部而受任者,其為人賢不肖,何自知之?

歲終,則令六鄉之吏皆會政致事。正歲,令群吏「攷灋 于司徒,以退,各憲之于其所治之國。大詢于眾庶,則 各帥其鄉之眾寡而致于朝。國有大故,則令民各守 其閭,以待政令,以旌節輔令,則達之。」

州長,「每州中大夫一人,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灋。 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灋,以攷其德行道藝 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若以歲時祭祀州社,則 屬其民而讀灋亦如之。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 凡州之大祭祀、大喪,皆涖其事。若國作民而師田行 役之事,則帥而致之,掌其戒令與其賞罰。歲終,則會 「其州之政令。正歲則讀教灋如初。」

鄭康成曰:「雖以正月讀之,至正歲復讀之,因此四時之正重申之 。」 愚按:《鄉大夫》每鄉卿一人,往往是六卿兼為之,只在朝廷。所謂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及正歲令群吏攷法于司徒以退。此兩日想若吏若民,但聚聽于司徒之府,其餘處則不讀。鄉吏之首既是州長,亦有正月之吉、正歲讀法之事者,乃是受法于鄉大夫,以退而讀之于州。鄉是五州之積,想其地亦不甚相遠。又次而黨正,則四孟之吉,與夫正歲,想除正月之吉,正歲兩日就聽于鄉州。其三孟之吉,則讀之於黨。又次而族師,則月吉屬民,想又除四孟之外,其餘八個月吉,則讀之于族。又次而閭胥,既比讀法,除月吉讀之外,其他無時不讀之於「閭,遠于民者,其讀彌疏;近于民者,其讀彌數。」 此則先王建置鄉黨,分布教條之本旨,若讀法日分,可以類推。

三年大比,則「大攷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

鄭康成曰:「廢興,所廢退,所興進也 。」 史氏曰:「不曰誅賞而曰廢興者,鄉大夫之教民興賢能、廢愚不肖而已。至於誅賞,則《大司徒》王之事也。」

《黨正》,「每黨下大夫一人,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及四 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春秋祭 禜亦如之。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 序,以正齒位。」

陸佃曰:「其屬飲則于鄉學,其主人則以鄉官,其賓介則處士賢者,其謀介則就先生,坐主人於東南,𠊨于東北,坐賓于西北,坐介于西南,此正位也。一命齒于鄉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而不齒,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此正齒也 。」 王氏《詳說》曰:「鄉大夫三年一行鄉飲酒禮,黨正一年行鄉飲」 《酒禮》,鄉大夫行此禮以賓興,黨正行此禮以正齒位。

壹命齒於鄉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而不齒。

陳君舉曰:「一命者,天子之下士、公侯伯之上士、子男之大夫而與鄉里齒焉。再命者,天子之中士、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而又與族齒焉。三命者,天子之上士、公侯伯之卿雖云不齒,亦異席而已,非敢居其上。」

凡其黨之祭祀、喪紀、昏冠、飲酒,教其禮事,掌其戒禁。 凡作民而師田、行役,則以其灋治其政事。歲終,則會 其黨政,帥其吏而致事。「正歲,屬民讀灋,而書其德行 道藝。」

鄭鍔曰:「或謂黨正,四時孟月之吉,與夫《春秋》之禜有糾戒之讀法,歲十二月又有正齒位之飲酒,於是時也,不書其民德行道藝,至于正歲讀法則一書之,何也?蓋讀法而糾戒之,特以勉勵其修為之始,大蜡而正齒位,特以變革其田野之習。正歲始一書者,見德行道藝之難,能使人終歲修之,以俟一朝之見錄,非」 正歲則《黨正》不書;非修習之已成,則《正歲》不書。聚民讀法以書之,重難其事如此,彼見書之人,豈一朝而幸得之哉 ?王昭禹曰:「黨正之所書,固非一日之積。州長所以攷而勸之者,亦因黨正之所書而已。鄉大夫所以攷而興之者,又因州長之所攷而已。」

以歲時涖校比。

鄭司農曰:「校比,《族師職》所謂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之眾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如今小案比。」

及《大比》,亦如之。

賈氏曰:「族師至三年大案比黨正亦涖之。」

《族師》,「每族上士一人。」

鄭鍔曰:「六鄉之官無非掌教,獨於族以師名官何也?蓋先王之制鄉也,合四閭而為一族,環一族而聚百家,其意以為治民者猶治家,一家之中受姓為氏、受氏為族,合族既眾,儻不率馴教訓,則卑陵尊、幼犯長而家道不正,況百家之聚詎可不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