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7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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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二十九卷目錄

 教化部彙考二

  漢高祖二則 惠帝一則 高后一則 文帝一則 武帝元狩一則 昭帝元鳳一則

  宣帝本始一則 地節一則 神爵一則 元帝初元二則 永光一則 建昭一則 成帝

  建始二則 河平一則 永始一則 綏和二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明帝中元一則 永平四則 章帝建初二則 元和一則 和帝永元三則 殤

  帝元興一則 安帝永初三則 元初三則 延光一則 順帝永建二則 陽嘉一則 桓

  帝建和一則 獻帝建安一則

  魏明帝太和一則

  晉元帝太興一則

  宋文帝元嘉三則 孝武帝大明二則 明帝泰始二則 泰豫一則 後廢帝元徽二則

  南齊武帝永明三則 鬱林王隆昌一則 明帝建武二則

  梁武帝普通二則 大通一則 中大通四則 大同二則 中大同一則 太清一則

  元帝承聖一則 敬帝太平一則

  陳文帝天嘉三則 廢帝光大一則 宣帝太建二則 後主至德一則

  北魏世祖太平真君一則 高宗太安一則 和平一則 高祖延興一則 太和九則

   世宗延昌三則 肅宗正光一則 孝昌一則

  北周高祖天和一則 建德三則 宣政一則

  隋高祖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四則

選舉典第二十九卷

教化部彙考二

高祖二年舉民年五十以上為三老以教民

按《漢書高祖本紀》,「二年春二月,舉民年五十以上,有 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 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勿復繇戍,㠯十 月賜酒肉。」

五年,詔「民各歸其縣,吏,以文法教訓。」

按《漢書高祖本紀》:「五年夏五月詔曰:『民前或相聚保 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 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惠帝四年春正月舉民孝悌力田者復其身

按:《漢書惠帝本紀》云云。

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按:《漢書高后本紀》云云。

文帝十二年春三月詔賜孝弟力田三老及廉吏帛令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員以導民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二年「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 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廉吏,民之表也。 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云無應令,豈 實人情?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其遣謁者勞賜三老、 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 百石者三匹。及問民所不便安,而以戶口率置三老、 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導民焉』。」

武帝元狩元年夏四月遣謁者巡行天下賜三老孝悌力田帛

按《漢書武帝本紀》:「夏四月詔曰:『朕聞咎繇對禹曰:『在 知人,知人則哲,惟帝難之。蓋君者心也,民猶支體,支 體傷則心憯怛。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學,流貨賂,兩國 接壤,怵於邪說而造篡弒,此朕之不德。《詩》云:『憂心慘 慘,念國之為虐』。已赦天下滌除,與之更始』。朕嘉孝悌 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鰥獨,或匱於衣食,甚憐愍焉。其』」 遣謁者巡行天下,存問致賜曰:「皇帝使謁者賜縣三 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 十以上及鰥寡孤獨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 人三石。有冤失職,使者以聞,縣鄉即賜,毋贅聚。」

昭帝元鳳元年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五人帛遣歸教鄉里

按《漢書昭帝本紀》,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 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 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悌,以教鄉里。令郡縣常以 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

宣帝本始元年遣使者持節詔郡國二千石謹牧養民而風德化

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師古曰:「以德化被於下,故曰風也。」

地節四年詔有父母大父母喪者勿繇事子孫首匿父母大父母皆勿坐

按《漢書宣帝本紀》:「四年二月詔曰:『導民以孝,則天下 順。今百姓或遭衰絰凶災,而吏繇事,使不得葬,傷孝 子之心,朕甚憐之。自今諸有大父母、父母喪者,勿繇 事,使得收斂送終,盡其子道』。」五月詔曰:「父子之親,夫 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