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諭《講究孝弟》之本,心昌等在各鄉村傳集老幼、宣
讀《講論》,人人聳聽,有感激而涕泗交頤者,有愧恧而頭低面赤者,有歡忭而踴躍鼓舞者,北望叩頭,齊聲皆呼。
《萬歲》,從此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各愛其親,各敬其長。
獄訟自息,盜賊自銷,真成熙熙皞皞之風。昌等年老之人。仰荷
皇恩賞賚,皆得衣帛食肉。似此養老仁政,亙古所無。
今見風俗淳厚,子孫孝敬,相與含哺鼓腹,歌詠太平,正未有艾。普天耆老無非
聖壽錫福。但微賤小民、感戴之情、無由上達。龥請代
題恭謝復疏
題《為請行宣講養老》。
上諭「以正人心、以厚風俗」事:本年五月初二日准《禮》
《部咨》開,「頒發各直省老人。」
《上諭》一道:〈臣〉跪讀之下,仰見我。
皇上端治化之本原,明孝弟為首務。就施仁養老之
《典》寓「移風易俗」 之權,藹藹
綸音如父子。家人之告語煌煌,
詔旨。示綱常。名教之防閑。雖《二典三謨》。奚以過是。若
普天率土,皆能守孝弟之本心,則閭里盡屬良民,學校無非端士,風俗咸歸淳厚,化理益至雍熙。現今直省各府州縣,每月朔宣講
《〈上諭〉十六條》:〈臣〉請通行直省地方,將頒發《老人 上諭》,并行宣講,俾里民聽聞之下,提撕警覺,裨益非
淺鮮矣。至廣西等處土司地方教化尤屬緊要。乞一併頒發土司官員宣講,以廣
聖化、冒昧條奏、伏乞
睿鑒施行。七月初二日、奉
旨:「該部議奏。」
七月二十六日,戶部尚書〈臣。〉穆和倫等:謹
題《為請行宣講養老》。
上諭等事。禮科抄出「廣西巡撫陳元龍奏前事」等因。
康熙五十二年閏五月二十五日題,七月初二日奉。
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於七月十六日禮部將原抄
咨送到部。〈臣。〉等查得廣西巡撫陳《元龍奏》稱,「頒發《老人》」
《上諭》一道:〈臣〉跪讀之下,仰見我。
皇上端治化之本原,明孝弟為首務。若普天率土,皆
能守孝弟本心,風俗咸歸淳厚,化理益至雍熙。現今直省各府州縣,每於月朔宣講
《〈上諭〉十六條》:〈臣〉請通行直省地方官,將頒發《老人 上諭》,並行宣講,俾愚民聽聞,動其感發興起之念,裨
益非淺鮮矣。至「廣西等處土司」 地方教化尤為緊要。並乞一體頒發土司官員講解,以廣
聖化等因,具奏前來。查頒發《老人》
上諭:〈臣〉部,已經通行直隸各省在案。今該撫既請頒
發老人
上諭:「與現今直省各府州縣月朔宣講。」
《上諭》「《十六條》並行宣講。及廣西等處土司地方」、並乞
一體頒發土司官員講解等語。均應如所請,將頒發老人
《上諭》載入。
《上諭》「《十六條》內,行令直隸、各省、府、州縣、及凡有土司」
之處、照例於月朔並行講解。以廣
聖化可也。〈臣〉等未敢擅便,謹
題請
旨:「本月三十日奉」
旨:「依議。」
《禮部則例》。禮部為欽奉
上諭事切。惟我
皇上御極以來、無日不以「正人心、厚風俗」為務。 《聖訓》十六條、及
御製《訓士子文》。頒行各省。朔望宣
《諭復勞》。
睿裁,較《五經》諸史之訛謬,闡杏壇紫陽之新傳,業已
久道化成,人崇正學矣。猶恐小說淫詞,煽惑愚民,蠱誘士子。特頒
「諭旨嚴行禁止。」此誠我
皇上「正人心、厚風俗」之至意。應遵
旨通行禁止。凡肆坊市賣一應《小說淫詞》在內、交與
八旗都統、都察院、順天府,在外交與督撫等,轉行所屬文武各官,嚴查禁絕,將板與書盡行銷燬。嗣後,如仍有造作刊印者,係官,革職。軍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賣者,杖一百,徒三年。買看者,杖一百。若該管官不行查出,一次者,罰俸六個月。二次者,罰俸一年。三次者,降級調用。仍不准借端出首訛詐,俟
命下之日、通行直隸各省、一體遵行可也。奉
旨:「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