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1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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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繡戶金鋪;接踵比肩,盡是鴻儔鶴侶。歡聲數四,周覽

再三。散漫而龍池霧起,參差而宮樹煙含。既而中貴 遙宣,勞卿遠見,咸精筆陣,勉赴文戰。時康俗泰,終有 待於英髦;擇善搜賢,本無遺於寒賤。」諸生乃退行列, 整簪裾,瞻鳳扆,獻玉除。俟青春而變化有望,當聖意 而光輝有餘。「集《鴻都》而固難比矣,會《虎觀》」而未可加。 歟,則唐之盛也,堯舜不如。

《請甲科先德行疏》
劉嶢

國家以禮部為孝秀之門,考文章於甲乙,故天下響 應,驅馳於才藝,不務於德行。夫德行者,可以化人成 俗;才藝者,可以約法立名。故有朝登甲科,而夕陷刑 辟。制法守度,使之然也。陛下焉得改而張之?至如日 誦萬言,何關理體?文成七步,未足化人。昔子張學干 祿,仲尼曰:「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又曰:「行有餘 力,則以學文。」今捨其本而循其末。況古之作文,必諧 風雅,今之末學,不近典謨,勞心於卉木之間,極筆於 煙雲之際,以此成俗,斯大謬也。昔之採詩以觀風俗, 詠《卷耳》則忠臣喜,誦《蓼莪》而孝子悲,溫良敦厚,《詩》教 也,豈主於淫文哉?夫人之愛名,如水之就下,上有所 好,下必甚焉。陛下若以德行為先,才「藝為末,必敦德 勵行,以佇甲科。豐舒俊才,沒而不齒。陳寔長者,拔而 用之,則多士雷奔,四方風動。」風動於外,聖理於上,豈 有不變者歟!

《請立三傳科及史科奏》
殷侑

謹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行事,王道之正,人倫之紀 備矣。故先師仲尼稱「志在《春秋》。」歷代立學,莫不崇尚 其教。伏以《左傳》卷軸文字,比《禮記》多較一倍,《公羊》《穀 梁》比《尚書》《周易》多較五倍。是以國朝舊制,明經若大 經、中經能習一傳,即放冬集。然明經為學者,猶十不 一二。今明經一例冬集,人之常情,趨少就《易》,三傳無 「復學者。伏恐周公之微旨,仲尼之新意,史官之舊章, 將墜於地。伏請置《三傳》科,以勸學者。《左傳》問大義五 十條,《公羊》《穀梁》各問大義三十條,策三道,義通七以 上,策通二以上,與及第。其白身應者請同五經例處 分,其先有出身及前資官應者請准學究一經例別 處分。」又奏:「歷代史書,皆記當時善惡」,繫以褒貶,垂裕 勸戒。其司馬遷《史記》、班固范曄兩《漢書》,旨義詳明,懲 惡勸善,亞於六經,堪為代教。伏惟國朝故事:國子學 有文史直者,弘文館弘文生並試以《史記》兩《漢書》《三 國志》。又有一史科,近日已來,史學都廢,至於有身處 班列,朝廷舊章,昧而莫知者。況乎前代所載,焉能知 之。伏請量前件史科「每史問大義一百條,策三道,義 通七,策通二以上,為及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請同《五 經》《三傳》例處分,其有出身及前資官應者請同學究 一經別處分,其有出身及前資官稍優與處分。其三 史皆通者,請錄奏聞,特加獎擢。仍請班下兩都國子 監,任生徒習請。」敕旨「宜依」,仍付所司。

《與權侍郎書》
柳冕

冕白。昔仲弓問為政,子曰:「先有司。」有司之政,在於舉 士。是以三代尚德,尊其教化,故其人賢。西漢尚儒,明 其理亂,故其人智。後漢尚章句,師其傳習,故其人守 名節。魏晉尚姓,美其氏族,故其人矜伐。隋氏尚吏道, 貴其官位,故其人寡廉恥。唐承隋法,不改其理。此天 所以待聖主正之。何者?進士以詩賦取人,不先理道; 「明經以墨義,考試不本儒意;選人以書判殿最,不尊 人物。故吏道之理天下,天下奔競而無廉恥者,以教 之者末也。閣下豈不謂然乎?自頃有司試明經,奏請 每經問義十道,五道全寫疏,五道全寫注。其有明聖 人之道,盡《六經》之意,而不能誦疏與注,一切棄之。恐 清識之士,無由而進,腐儒之生,比肩登第,不亦失乎?」 閣下因從容啟明主,稍革其弊,奏為二等:其有明《六 經》之義,合先王之道者,以為第一等;其有精於誦注 者,與精於誦疏者,以為次等;不登此二科者,以為下 等。「不亦善乎?且明《六經》之義,合先王之道,君子之儒, 教之本也;明《六經》之注與《六經》之疏,小人之儒,教之 末也。今者先章句之儒,後君子之儒,以求清識之士, 不亦難乎?是以天下至大,任人至眾,而人物殄瘁,廉 恥不興者,亦在取士之道未盡其術也。」誠能革其弊, 尊其本,舉君子之儒先於理行者,俾之入仕,即清識 君子也;俾之立朝,即王公大人也。一年得一二十人, 十年得一二百人,三十年得五百人,即海內人物,不 以盛乎?「昔唐虞之盛也,十六族而已;周之興也,十亂 而已;漢之王也,三傑而已;太宗之聖也,十八學士而 已。豈多乎哉!今海內人物,顒然思理,推而廣之,以風 天下,即天下之士靡然而至矣。是則由於有司以化 天下,天下之士,得無廉恥乎?」冕頓首。

《答柳福州書》
權德輿

來問,見愛,慇慇甚厚。疏以先師對,仲弓先有司之說, 又曰:「由於有司,以風天下。」誠哉,大君子之言理道也。 今之取士,在於禮部、吏部。吏部按資格以擬官,奏郎 官以考別,失權衡重輕之本,無乃甚乎?至於禮部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