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2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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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江西、福建、湖廣正主考差翰林八員,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副主考山東正主考差科臣五員。山東副主考、山西正、副主考,河南、陝西正主考差光祿寺少卿一員,吏、禮二部司官各二員。河南、陝西副主考,四川、廣東正副主考,廣西、雲南正主考差戶、兵、刑、工四部司官各二員;廣西、雲南副主考,貴州正副主考差行」 人二員、中書評事各一員。如光祿寺官缺、以戶兵刑工四部司官充山西副主考。中書行人、評事充廣東副主考。凡應差八員、總送十六員。應差五員、總送十員。禮部會同內院擬定正陪、疏請

簡命。其順天房考、聽禮部會同吏部選用。《江南房考》

聽提學會同巡按及布、按二司選用,務取潔守實學。每十員用二十員,公同鬮定,取充內簾房考 。又題准:八旗復行鄉試,滿洲、蒙古編「滿」 字號,取中十名。漢軍編「合」 字號,取中十名。

康熙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一年覆准:「光祿寺官或缺,應於太」

常太僕二寺少卿內取一員充山西正主考。如光祿、太常、太僕三寺少卿俱缺。照八年例行。又題准、各省鄉試內閣進士、中書、與各衙門應差官員一體開列題差。

凡正副主考、同考及執事等官入場日,簪花筵宴。主考、同考給表裡出場,次日,簪花筵宴 。又議准,直省鄉試,仍取副榜,照舊例外,增滿洲、蒙古五名,雲南五名,貴州四名 。又議准,增監試滿御史二員,巡察滿御史二員。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

諭直省典試官員、各衙門堂官、慎選學行兼優者、送

部 又

諭:「江南典試官。著照浙江一體題差。」改京為省不專用詞臣

又定《停分房取士例》。各經同考官公閱公薦增。

《春秋禮記》
房考官各一員 又題准出場次日

筵宴一次餘俱停止

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五年,停止八旗考試。」

康熙十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六年,特行鄉試,順天專差考試。山」

東、山西、陝西會在河南考試,湖廣、江西會在江南考試,每科舉十五名,取中一名。

康熙十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七年題准,直省正副主考,除曾經」

典鄉試及會試分房不開外。其現在各衙門應差各官、不開正陪、俱通列職名、題請

欽點:

命下日、轉行兵部。各給郵符、刻期起行。不得淹留。京

邸 又定「在京同考各官,除郎中不差外,吏部取各部員外、主事、中行、評博、國子監科甲出身官員、及近畿廉慎素著科甲推知,開列職名上請。」

欽定。其守部進士亦盡行開列、仰憑

欽點,即日入闈。在外同考各省督撫公慎酌量扣定。

「日期。密行倍取本省及鄰省才望素著推知。或科甲教職到省。即日公鬮入闈。以絕弊竇。」 以上各同考官先取甲科。如甲科不足。兼取鄉科。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八年,議准內簾用糾察滿、漢御史。」

各一員

凡順天鄉試。禮部撥善書儒士六名、劄發順天府入場辦事

凡各直省鄉試、取醫士一名、入場聽用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議准增順天府鄉試中額五。」

名 又

恩詔加二十三年鄉試中額。大省十名,中省七名。小

省三名奉天一名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三年,題准入場、出場簪花筵宴。」

及入場給表裡。俱照舊例行。

康熙二十六年

十月初三日

上諭內閣:「今年各省鄉試正副主考,朕所未識者,頗」

多,止據本內開列之人,酌量點用。今覽各省進呈《題名錄》,內所出題目,未當者甚多。如福建省試官所出第三場策內「問臺灣」 一段,並不知地方形勢事宜,蒙昧出題,悖謬已極。此外各省亦有未當者。漢大學士、學士等將各省呈覽題目及《題名錄》詳加檢閱,若有悖謬最甚者,察出參奏。

《禮部則例》。禮部覆:憲臣董疏查定例內,順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