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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3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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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九十二卷目錄

 殿試部彙考二

  宋二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二則 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五則 淳熙五則 光宗

  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二則 嘉泰一則 開禧一則 嘉定六則 理宗寶慶二則 紹定

  一則 端平一則 嘉熙一則 淳祐五則 寶祐二則 開慶一則 景定一則 度宗咸

  淳四則

  金海陵天德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一則 宣宗興定一則 哀

  宗正大二則

  元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二則 英宗至治一則 泰定帝泰定二則 文宗至順一則

  順帝元統一則 至正九則

選舉典第九十二卷

殿試部彙考二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定詩賦經義取士帝親策於集英殿第為五等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二年五月「丙戌,命參酌元祐 科舉條制,立詩賦經義分試法。九月賜禮部進士李 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 定詩賦、經義取士,第一場詩賦各一首。習經義者本 經義三道,《語》《孟》義各一道,第二場並論一道,第三場 並策三道,殿試策如之。」自紹聖後,舉人不習詩賦,至 是始復,遂除《政和令》命官私相傳習詩賦之禁。又詔: 「下第進士年四十以上,六舉經御試、八舉經省試;五 十以上,四舉經御試、五舉經省試者,河北、河東、陝西 特各減一舉。元符以前到省兩舉者,不限年;一舉年 五十五已上者,諸道轉運司、開封府悉以名聞,許直 赴廷試。」是秋,四方士集行在,帝親策于集英殿,第為 五等。賜正奏名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進士及第, 「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同出身第一人為左宣教郎, 第二、第三人左宣義郎,第四、第五人左儒林郎,第一 甲第六名以下並左文林郎,第二甲並左從事郎,第 三甲以下並左迪功郎。特奏名第一人附第二甲賜 進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賜同進士出身,餘賜同學究 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入五 等者亦與調官。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不赴者一百 三人,以《龍飛》特恩,即家賜第。故事,廷試上十名,內侍 先以卷奏定高下。帝曰:「取士當務至公,豈容以己意 升降!自今勿先進卷。」按文獻通考云仁宗嘉祐二年廷試始免黜落然則自後凡經

「御試者,無不出官之人。熙、豐年間,亦嘗推恩于曾經御試之人」 ,蓋為嘉祐二年御試不中者設也。今中興之初復有此令,則自建炎上距嘉祐以前七十餘年,豈復有曾經御試不中之人乎?又恐是特為科試入下等,不理選限未出官者而設。蓋此曹亦謂之「曾經御試」 ,故令其再試而官之,以示優渥之恩歟?又元祐三年,蘇軾知貢舉,奏請殿試仍行黜落,其議不知行否。或者因軾之請而元祐以來仍有黜落,故至此而推恩歟?

按《武林舊事》,「唱名第一名承事郎,第二名、第三名並 文林郎。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同進士及第,第 三甲、四甲賜進士出身,第五甲同進士出身;武舉第 一名秉義郎,特奏第一名同進士出身。上御集英殿 拆號,唱進士名,各賜綠襴袍、白簡、黃襯衫,武舉人賜 紫羅袍、鍍金帶、牙笏,賜狀元等三人酒食五盞,餘人」 各賜泡飯。前三名各進《謝恩詩》一首,皆重戴綠袍,絲 鞭駿馬快行,各持敕黃於前,黃旗雜沓,多至數十百 面,各書詩句於上,呵殿如雲,皆平日交遊親舊相迓 之人,或三學使令齋臧輩,若執事之人,則係帥漕司 差到狀元局祗應,亦有術人相士輩,自衒預定魁選, 鼓舞於中。自東華門至期集所,豪家貴邸競列綵幕 縱觀,其有少年未有室家者,亦往往於此擇婿焉。期 集所例置局於禮部貢院前,三人主之,於內遴選所 長以充職事。有糾彈、《牋表》、主管、《題名小錄》、掌儀、典客、 掌計、掌器、掌膳、掌酒果監門等。後旬日朝謝,又數日 拜黃甲,敘同年。其儀:三名,設褥於堂上,東西相向。四 十以上立于東廊,四十以下立于西廊,皆再拜。拜已, 擇榜中年長者一人狀元拜之,復擇少者一人拜狀 元。又數日,赴國子監謁謝先聖先師訖,賜聞喜宴于 局中,侍從已上及館職皆與知舉官押宴。遂立題名 石刻,凡費悉出於官及諸閫饋遺云。

紹興三年賜張九成等進士陜西類試進士許以便宜賜第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夏四月丙寅。賜禮部進士張 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及第、出身。冬十二月癸卯。 川陝宣撫司類試陝西發解進士。得周謨等十三人。 以便宜賜進士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廷試,手詔諭 考官當崇直言,抑諛佞。得張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 人。凌景夏第二。呂頤浩言景夏詞勝九成,請更寘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