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4 (1700-1725).djvu/11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揚古「現有兩箇拜他喇布勒哈番,著添給一阿達哈哈番。鰲拜其罪甚明,朕念其效力,著給一阿思哈尼哈番,餘依議。」

十三日庚申

命給原任閩浙總督梁鼐「恩廕。」

四月十三日,吏部尚書臣。富寧安等:謹

奏為叩懇

聖恩事:准原任福建浙江總督梁鼐奏稱、竊《世受》:

國恩至深極重。犬馬報效之忱,未能仰盡於萬一

欣值我

皇上六旬萬壽,《普天同慶》。在籍。虔誠齋沐匍匐來

京重蒙

恩眷,被飫殊榮,撫衷激切,何敢復有陳奏。因恭讀 《恩詔》,內開:「文武在外三品以上,各送一子入監讀書。」

又降級罰俸等官。俱著開復。

綸音渙布,寰宇均霑。凡現任內外臣工、三品四品、以

上者俱得蒙廕一子。臣。受。

「恩優渥,冀邀一視之仁。」再前於《浙閩總督》任內,有:

「降二級、《戴罪圖功》」 一案,並懇

聖慈恩,准開復在矢,塗肝腦於畢生。子并切「捐。」

糜於世世伏乞

皇上睿鑒。謹遵

恩旨、具摺奏

聞等因,於康熙五十二年四月初八日授《奏事治儀》。

正傻子等轉奏奉

旨:「交與該部議奏。欽此。」欽遵到部。查定例內,告病告

假、丁憂候補等官,不在現任不准封等語。又定例:現任官員降級留任者三年無過,准其開復等語。原任浙閩總督梁鼐,係降二級留任,戴罪圖功,今已丁憂離任,非係現任之員,其廕子復級之處,俱無容議。為此謹奏奉

旨:「梁鼐自遠而來,准其一子送監讀書。」所降之級、不

必給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