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4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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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國公段志元,贈驃騎大將軍、益州都督、宿國公程知

節,贈徐州刺史、胡國公秦叔寶,贈左衛大將軍、涼州 都督、郢國公宇文士及,贈左驍騎大將軍、荊州都督、 郯國公張公謹,贈荊州都督、懷寧縣公杜公綽,贈荊 州都督、沔陽公公孫武達,贈荊州都督、遂安郡公李 安遠,贈代州都督、同安郡公鄭仁泰,贈荊州都督、漢 東郡公李孟嘗,贈幽州都督、歷陽縣公獨孤彥雲、「故 始州刺史、襄武郡公劉師等,並立為第一等功臣。其 家見在朝無五品已上官者,子孫及曾孫擢一人,授 五品官;若先有四品、五品官者,加授子孫第一人兩 階;若三品已上,加爵三等。」其第二等功臣見在朝無 五品已上官者,子孫及曾孫擢一人,授從六品已上 官;若先有五品已上官加一階,六品官者皆兩階,《三 品已上官者》加爵一等。

中宗神龍元年詔文明後破家者還其子孫廕

按《唐書中宗本紀》云云按《舊唐書本紀》。神龍元年 三月甲申。制。文明以來破家臣僚所有子孫。並還資 廕按《職官志》。散位則一切以門廕結品。然後考勞 進敘。

景龍三年七月許婦人非緣夫子封者廕其子孫

按:《唐書中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本紀》,「景龍三年秋七月辛酉,皇后表請,諸 婦人不因夫子而加邑號者,許同見任職事官,聽子 孫用廕。從之。」

元宗開元元年詔宰相功臣子孫量才擢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開元元年 十二月,「國初以來宰相及食實封功臣子孫,一應沈 翳未承恩者,令量才擢用。」

開元五年,訪求勳臣子孫無位者。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五年二月, 「武德、貞觀以來勳臣子孫無位者,訪求其後奏聞。有 嘉遯幽棲、養高不仕者。州牧各以名薦。」

開元六年十一月,以宗室失官者。授五品官。并甄擇 皇祖妣家子孫。

按:《唐書元宗本紀》:「六年十一月丙申,元皇帝以上三 祖枝孫失官者,授五品京官,皇祖妣家子孫在選者, 甄擇之。」

開元十一年。春正月。詔搜揚武德功臣及元從子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一年春 正月。武德功臣及元從子孫。有才堪文武未有官者。 委府縣搜揚。具以名薦上。

肅宗至德二載授扈從幸蜀官子孫官品有差

按《唐書肅宗本紀》:「至德二載十二月戊午,大赦靈武 元從蜀郡扈從官三品以上予一子官,四品以下一 子出身。」

乾元元年敘用扈從官子孫官品有差

按《唐書肅宗本紀》:「乾元元年二月丁未,大赦成都、靈 州,扈從三品以上予一子官,五品以上一子出身,六 品以下敘進之。」

寶應元年代宗即位刺史予一子官

按《唐書代宗本紀》:「寶應元年四月己巳,即皇帝位。五 月丁酉,大赦,刺史予一子官。」

代宗廣德二年二月己丑武德功臣子孫予一人官寶應功臣三品以上官一子

按:《唐書代宗本紀》云云。

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予功臣子孫官

按:《唐書德宗本紀》:「大曆十四年六月,武德至德將相 有功者,子孫予官。」

德宗貞元三年平涼陷蕃官各與一子正員官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三年秋七 月「丙辰,平涼陷蕃官員崔漢衡已下各與一子正員 官。」

貞元四年正月,刺史予一子官。

按:《唐書德宗本紀》云云。

貞元六年,詔「補試兩館生者,不許假市門資。」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是時弘文、崇文 生未補者,務取員闕以補,速于登第,而用廕乖實,至 有假市門資,變易昭穆,及假人試藝者。六年,詔「宜據 式考試,假代者論如法。」

貞元十七年夏四月丁未。始命附馬及郡縣主婿無 子者。養男不用母廕。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穆宗長慶四年正月敬宗即位三月元和以來兩河藩鎮歸地者予一子官

按:《唐書敬宗本紀》云云。

僖宗光啟三年功臣後予一子官

按《唐書僖宗本紀》:「光啟三年秋七月丁亥,貞觀開元 建中興元功臣後,予一子九品正員官。」

昭宗天復元年敘進配饗功臣子孫

按《唐書昭宗本紀》:「天復元年夏四月丙子,大赦,改元 武德、貞觀配饗功臣、主祭子孫敘進之,介公、酅公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