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6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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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朝官,餘上縣。五月庚辰,以姜寅亮、任能、夏德崇、孔崇

煦為之。」此太祖開基立國之宏規也。不特此耳,寇準 為宰相,刑部、大理寺三司法直、副法直官,舊例以令 史選補,準悉用士人。景德二年三月,詔銓司選流內 官一任三考無遺闕者,引對試斷案授之。蓋仰體太 祖「謹重堂後官」之意而推廣之也。然改制之初,不能 一掃而清之,新舊雜用,士大夫恥與為伍。又三年為 任,人無固志。舊吏長子孫為世業一齊,不勝眾楚之 咻。太祖皇帝美意,數傳之後,寂然無聞,是可恨也。 國初,進奏官循五季舊例,假官至御史大夫。諸國既 平,天下一統,諸州各置進奏官,專達京師,多至百數, 混于皂隸,不復齒于衣冠之列。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三月戊辰,詔「諸州進奏官十年以上補三班奉職,每 遇郊祀,敘補五人。」迄今為例。

《泊宅編》:馮當世未第時,客餘杭縣,為官逋拘窘,計無 所出,悶題小詩于所寓寺壁。一胥魁范生見之,為白 縣令,丐寬假。令疑胥受賕游說,胥云:「馮秀才甚貧,但 見留詩,他日必貴顯。」因誦其詩,令遽釋之。詩云:「韓信 棲遲項羽窮,手提長劍喝西風。可憐四海蒼生眼,不 識男兒未濟中。」

《燕翼貽謀錄》:國初吏人皆士大夫子弟,不能自立,忍 恥為之,犯罪許用蔭贖。吏有所恃,敢于為奸。天聖七 年三月乙丑,三司吏毋士安犯罪,用祖令孫蔭,詔特 決之。仍詔今後吏人犯罪,並不用蔭。又詔吏人投募, 責狀在身,無蔭贖,方聽入役。苟吏可用蔭,則是仕宦 不如為吏也。誘不肖子弟為惡,莫此為甚,禁之誠急 務不可緩也。

《宋史王仲寶傳》:「仲寶字器之,密州高密人。初為刑部 史,補齊州章丘尉,以捕盜功,積遷內殿丞,判官至左 屯衛大將軍。」

《江西通志》:「王奇,字漢謀,贑縣人。少為縣掾史。縣令偶 題屏障畫鴈云:『隻隻銜蘆背曉霜,晝隨鴛鷺立寒塘』。 奇密續云:『曉來漁棹驚飛去,書破遙天字一行』。令奇 之,因勸之學。後游京師,有聲場屋。間居李文靖客舍, 文靖薨于位,章聖臨奠,見屏間《秋興》詩:『鴈聲不到歌 樓上,秋色偏欺客路中。宿寺夢回荷葉雨,渡江衣冷 荻花風』。」問為誰作,左右以奇對。因召見,奏對稱旨,特 許殿試。既登科,有《謝詩》曰:「不拜春官為座主,親逢天 子作門生。」官至殿中侍御史。

《夢溪筆談》:包孝肅尹京,號為明察。有編民犯法當杖 脊,吏受賕,與之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 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既而包引囚 問畢,果付吏責狀。囚如吏言,分辯不已,吏大聲訶之 曰:「但受脊杖出去,何用多言。」包謂其市權,捽吏于庭, 杖之七十,特寬囚罪,止從杖坐,以抑吏勢。不知乃為 所賣,卒如素約。小人為姦,固難防也。孝肅天性峭嚴, 未嘗有笑容,人謂「包希仁,笑比黃河清。」

「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往往致富者。熙 寧三年,始制天下吏祿,而設重法以絕請託之弊。」是 歲,京師諸司歲支吏祿錢三千八百三十四貫二百 五十四,歲歲增廣。至熙寧八年,歲支三十七萬一千 五百三十三貫一百七十八。自後增損不常,皆不過 此數。京師舊有祿者及天下吏祿,皆不預此數。 《宋史·王巖叟傳》:巖叟遷左司諫,言:「三省胥吏,月饗厚 奉,歲累優秩,而朝廷每舉一事,輒計功論賞,不知平 日祿賜,將焉用之?姑息相承,流弊已極。望飭勵大臣, 事為之制。」即詔裁抑僥倖,定為十七條。

《安燾傳》:「燾為門下侍郎,出知鄭州,徙大名。父日華,本 三班院吏,以燾恩封光祿大夫,至是卒,年九十餘,燾 免喪。」

《玉照雜志》:宣和中,外祖曾空青公守山陽。有堂胥之 子韓璡者,以御筆來為轉運司勾當公事,年未冠而 率略之甚,一日語外祖云:「先丈嘗為何處差遣?」外祖 云:「曾在中書。」復詢云:「何年耶?」答云:「建中靖國之初,自 右府而過。」璡大笑云:「豈有察院而過中書省乎?」蓋謂 其儕類而然。外祖即應之云:「先公自知樞密院拜右 僕射。」璡默然,闔席為鬨絕倒。

《揮麈餘話》:靖康之亂,省部文字散失不存。南渡之後, 有禮部老吏劉士祥者,大為姦利,士子之桀黠者,相 與表裡云:「某歲曾經省試,下合該年免。」既下部,則士 祥但云「省記到」,因而僥倖,遂獲推恩者,不知其數。 《春渚紀聞》:福唐張道人多與人言偈,語人禍福。如徐 神公言法華既過,無不神驗者。然亦時有戲劇警動 小人者,郡有胥魁,其性剛悍,素為郡人所惡。偶以年 勞出職,既府謝而出,躍馬還家,道逢道人衝突而過, 既內不自安,下馬挽張,且求偈言。張於茶肆取紙大 書與之曰:「畜生騎畜生,兩箇不相爭。坐者只管坐,行 者只管行。」胥覽之,大慚而退。

《容齋隨筆》:京師盛時,諸司老吏類多識事體,習典故。 翰苑有孔目吏,每學士制草,出必据案細讀,疑誤輒 告。劉嗣明嘗作《皇子剃胎髮文》,用「克長」「克君」之語,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