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今日急務,然其間一二未盡善者,臣敢悉慮陳之。 竊見進士、舉人貢監中,亦有僅堪任州縣而不堪任 知府者,監吏士民中,亦有堪任知府而不止於堪任 州縣者,然則謂堪任知府專屬之進士、科貢,堪任州 縣,專屬之監吏士民,臣不敢信也。兩京文職三品以 上,亦有不知進士、舉貢某堪任知府,而知監吏、士民 某堪任州縣者;五品以上及翰林、科道等官,亦有不 知監吏、士民某堪任州縣,而知進士、舉貢某堪任知 府者。然則謂三品以上宜專舉堪任知府,五品以上 及撫、按、司道等官宜「專舉堪任州縣」,臣又不敢信也。 夫取人必貴因其才品,不宜限以資格。如必求堪任 知府於進士、科貢,求堪任州縣於監吏、士民,則監吏、 士民雖有堪任知府者,舉主以為非詔旨所及而不 敢舉;進士、舉貢雖有僅堪州縣者,舉主又以為非詔 旨所及而不肯舉。兩不舉則兩誤,古量才授官不如 是也。舉賢必隨所知,不宜拘以事例。如必文職三品 以上,專舉堪任知府,五品以上及科道撫按專舉堪 任州縣,則科道撫按實知其堪任知府,以不當舉堪 任知府而棄之。三品以上實知其僅任州縣,以不當 舉僅任州縣而棄之。交棄則交失。古各舉所知,又不 如是也。況文職三品以上、五品以上,及翰林科道撫 按司道知府,豈必人人皆鮑叔、皆祁奚乎?豈無媢嫉 闇陋,如臧文仲之於展禽,虞丘之於叔敖者乎?昔魏 徵勸太宗命三品以上京官舉郡縣守令,非如今日 盡撫按司道知府皆使之薦人也。盡撫按司道知府 皆使之薦人,則是執道途不相誰何之人,皆望其為 祁奚、為鮑叔,果皆能野無「遺賢」乎?藉令中外諸臣,果 皆祁奚、鮑叔,果皆知人。或素負衡鑒,取之夾袋而有 餘,先期而舉不為驟;或傍求俊乂,索之倉卒而不足, 過限不舉不為玩。如必先立限期,不舉議處,則諸臣 以惶遽避罪之心,工旦夕苟免之計,必有妄舉以塞 詔旨者。雖舉不逾期,而所舉實不可用,名存實廢,為 蠹滋大。又況夾袋有餘者,雖一官而可以舉數人;倉 卒不足者,雖累年而不能舉一人。如必各舉一人,則 雖有能舉數人者,而僅使之舉一人而止,猶騏驥能 行千里,縶之使行百里而止耳。其不能舉一人,而必 立限以責其舉,猶盲者必使之視遠,聾者必使之辨 音,徒沒世窘困已耳。如是而欲盡致天下之賢才,以 速希治平,雖名為復祖法,臣知其必無實效也。或疑 不責以必舉,不督其過限,若延緩何?臣曰:「不然。求玉 者必於崑岡,求珠者必於荊溪。今之兩雍、直省學校, 賢才之崑岡、荊溪也。兩雍之司成、直省之督學使,日 與四方士晉接講課,士之能否短長,皆得嘗試而甄 拔之。苟取才於此中,督學使不」徒以文藝歲科解部 為稱職,兩司成不徒以釋奠內外課積分為故例,通 變胡安定《學條》,每歲中擇士之賢且才者著之籍,有 事需才,若取諸寄,不能其官者連坐,而又佐之以鄉 舉里選之法,長吏辟署之制。慎簡閣臣,以弘吐握,精 求銓曹,以汰冗員。由是人才次第升進,豈必盡人而 責以保舉,先期而督以程限,不舉而威以刑辟,如今 日之紛紛無益哉?臣所謂「明詔一二未盡善」者如此。 臣愚不識忌諱,苟行臣之言,得人圖治,微有裨助,惟 陛下裁擇。謹議。
《上論特用書》前人
崇禎十三年月日,臣某伏讀《明詔》,「年來資格畛域抑 壞,人才考選,屢奉旨舉貢兼收,究竟不遵,非祖宗破 格用人至意。就教舉人并試過貢士,共二百六十三 名,俱著於六部司屬、都通、太常寺衙門各司屬及推 知正官,通行察缺,依次填補。」此繫特用,後不為例。臣 見在廷諸臣,奉詔唯謹,莫有一人條可否為國家圖 實用者,雖復祖法,無裨於治。臣請昧死為陛下陳之。 昔高皇帝諭銓臣曰:「朝廷懸爵祿待士,惟賢是用,何 拘資格?」自今庶官有才能者不次用。臣愚以為祖宗 破格,如張唯等十七人以舉人授編修,宋矩等十九 人以秀才授御史,葛均以訓導進學士,張紞以明經 選吏部,皆擇其才且賢,然後不次豋用,非盡庶官而 人人超擢也。即陛下今日特用,亦將拔舉貢才能之 特出者用之,非凡舉貢皆可用也。迺一旦合二百六 十三人濫竽寮署,臣不知此二百六十三人者,果皆 才且賢乎?果皆才且賢,猶當量能授職,委任責成,使 真偽無雜進,柰何概使之依次填補乎?既依次填補, 無論未必皆才,其間「有不堪戶部而補戶部,不堪兵 部而補兵部,不堪推知而補推知」,始用苟違其材,考 課難責其效,能必皆勝任奏最乎?況今疆圉孔棘,兵 民交困,所需者出奇濟變勘亂之才,非僅部寺司屬 推知缺應補也。就此二百六十三人,拔其尤者數十 人,𢌿之殊秩,委以重寄,庶幾克濟。焉有特用而僅使 之備「員庶官乎?質諸祖宗,惟賢是用,合乎不合乎?又 況據臣後先聞見,如某舉人、某貢士,皆迂庸貪鄙,不 足稱使。任陛下謂此等舉貢能潔己愛民,鞠躬盡瘁 乎?能追蹤張唯、宋矩、葛均諸臣乎?然則抒破格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