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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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

郎、郎中四等,無員,多至萬人。

左光祿大夫。

右光祿大夫二大夫,晉初置光祿大夫,秦時為中大 夫。漢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晉初又置左右光 祿大夫,而光祿大夫如故。光祿大夫銀章青綬,其重 者加金章紫綬,謂之「金紫光祿大夫」,舊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後漢因之。前漢大夫皆無員,掌 論議。後漢光祿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 三十人。魏以來復無員。自左光祿大夫以下,養老疾, 無職事。中散,六百石。

衛尉一人,丞二人。掌宮門屯兵,秦官也。漢景初,改為 中大夫,後元年,復為衛尉。晉江右掌冶鑄,領冶令三 十九,戶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 根及冶塘二冶,皆屬揚州,不屬衛尉。衛尉,江左不置。 宋世祖孝建元年,復置。舊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丞一人。掌刑辟。「凡獄必質之朝廷,與眾共 之」之義,兵獄同制,故曰廷尉。舜攝帝位,《咎繇》作士,即 其任也。周時,大司寇為秋官,掌邦刑。秦為廷尉。漢景 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復為廷尉。哀帝 元壽元年,復為大理。漢東京初,復為廷尉。

廷尉,正一人。

廷尉監一人。正監並秦官,本有左、右監。漢光武省右, 猶云「左監。」魏、晉以來直云「監。」

廷尉評一人。漢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評。漢光武 省右,猶云「左評。」魏晉以來,直云評、正、監、評,並以下官。 《禮敬》廷尉卿、正、監,秩千石;評,六百石。《廷尉律》博士一 人。魏武初建,魏國置。

大司農,一人。丞一人。掌九穀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攝 帝位,命棄為后稷,即其任也。周則為太府。秦治粟內 史。漢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 曰大司農。晉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復置。漢世丞 二人,魏以來一人。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晉、江左以來,又有東倉、 石頭倉丞各一人。

導官令,一人。丞一人。掌舂御米。漢東京置。導,擇也;擇 米令,精也。司馬相如《封禪書》云:「導一莖六穗於庖。」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掌耕宗廟社稷之田。於周為甸 師。漢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漢東京及魏並 不置。晉武太始十年復置,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 置。自太倉至籍田令,並屬司農。

少府,一人。丞一人。掌市服御之物,秦官也。漢因之。掌 禁錢以給私養,故曰「少府。」晉哀帝末,省并丹陽尹,孝 武世復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

右尚方令、丞各一人,並掌造軍器,秦官也。漢因之。於 周則為玉府。晉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 以來,唯一尚方。宋高祖踐阼,以相府部配臺謂之「左 尚方」,而本署謂之「右尚方」焉。又以相府細作配臺,即 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隸門下。世祖大明中,改曰御 府,置令一人、丞一人,御府二。漢世典官婢作褻衣服、 補浣之事。魏晉猶置其職,江左乃省焉。後廢帝初,省 御府,置中署,隸右尚方。漢東京太僕屬官有考工令, 主兵器弓弩刀鎧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織 綬諸雜工。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綬劍諸玩好器物而 已。然則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東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漢有鐵官。晉置令,掌工徒鼓鑄, 隸衛尉。江左以來,省衛尉度,隸少府。宋世雖置衛尉, 冶隸少府如故。江南諸郡縣有者,或置冶令,或置丞, 多是吳所置。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漢因之。漢隸司農, 不知何世隸少府。宋順帝即位,避帝諱改曰「染署。」 將作大匠,一人。丞一人。掌土木之役。秦世置將作少 府,漢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光武二年省, 以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晉氏以來,有事則 置,無則省。

大鴻臚,掌贊導拜授諸王。秦世為典客。漢景帝中六 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鴻,大也; 臚,陳也。晉江左初省。有事則權置,事畢即省。

太僕掌輿馬,周穆王所置,秦因之。《周官》則校人「掌馬、 巾車、尚車」,及置太僕,兼其任也。晉江左或置或省。宋 以來不置,郊祀則權置太僕執轡,事畢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應氏《漢官》曰:「衛尉、少府,秦官;太僕, 漢成帝置。皆隨太后宮為號,在正卿上,無太后乃闕。」 魏改漢制,在九卿下。晉復舊,在同號卿上。

大長秋,皇后卿也,有后則置,無則省。秦時為將行,漢 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韋曜曰:「長秋者,以皇后陰 官;秋者,陰之始,取其終而長,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長 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漢東京諸郡有五官掾,因其 名也。漢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