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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三十二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十

  北魏

銓衡典第三十二卷

官制部彙考十

北魏

魏定「內外百官之制。」

按《魏書官氏志》:「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 首不可以獨斷,乃命臣以佐之。」然則安海內,正國家, 非一人之力也。書契以外,其事蔑聞。至於羲、軒、昊、頊 之間,龍火鳥人之職,頗可知矣。唐、虞六十,夏、商倍之, 周過三百,是為大備。而秦、漢、魏、晉,代有加減,罷置盛 衰,隨時適務。且國異政,家殊俗,設官命職,何常之有? 帝王為治,禮樂不相沿;海內作家,物色非一用。其由 來尚矣。魏氏世君,元朔遠統。臣,掌事立司,各有號 秩。及交好南夏,頗亦改刱。昭成之即王位,已命燕鳳 為右長史,許謙為郎中令矣。餘官雜號,多同於晉朝。 建國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職,無常員,或至百數,侍 直禁中,傳宣詔命,皆取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 儀貌端嚴、機辯才幹者應選。又置內侍長四人,主顧 問,拾遺應對,若今之侍中、散騎常侍也。其諸方雜人 來附者,總謂之「烏丸」,各以多少稱酋庶長,分為南北 部,復置二部大人以統攝之。時帝弟觚監北部,子實 君監南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太祖登國元年, 因而不改,南北猶置大人,對治二部。是年,置都統長, 又置幢將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統長領殿內之兵,直 王宮。幢將員六人,主三郎衛士直宿禁中者。自侍中 已下,中散已上,皆統之。「外朝大人」,無常員,主受詔命。 外使出入禁中。國有大喪大禮,皆與參知,隨所典焉。 皇始元年,始建曹省,備置百官,封拜五等,外職則刺 史、太守、令長已下,有未備者,隨而置之。

天興元年十一月,詔吏部郎鄧淵典官,制立爵品。 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騎常侍,待詔管官。其八部大 夫,於皇城四方、四維面置一人,以擬八座,謂之「八國 常侍。」待詔侍直左右,出入王命。

二年三月,分尚書三十六曹及諸外署,凡置三百六 十曹,令大夫主之。大夫各有屬官,其有文簿,當曹敷 奏,欲以省彈駮之煩。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國子 學生,員三十人。

三年十月,置受恩、蒙養、長德、訓士四官。受恩,職比特 進,無常員;有人則置親貴器望者為之。蒙養,職比光 祿大夫,無常員,取勤舊休閒者。長德,職比中散大夫, 無常員。訓士,職比諫議大夫,規諷時政,匡刺非違。又 置仙人博士官,典煮鍊百藥。

四年七月罷匈奴中郎將官令諸部護軍皆屬大將 軍府。

九月,罷外蘭臺御史,總屬內省。

十二月,復「尚書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譯令 史一人,書令史二人。」

天賜元年八月,初置六謁官,準古六卿,其秩五品;屬 官有大夫,秩六品;大夫屬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屬 官有署令長,秩八品;令長屬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減五等之爵,始分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 號;皇子及異姓元功上勳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 降為公,諸公降為侯,侯、子亦以此為差。於是封王者 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 「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縣;子、封小縣。王,第一品; 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又制:「散官五等,五品 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議郎,七品散官比大中, 中散、諫議三大夫,八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 人。」文官五品已下才能秀異者總比之。造士,亦有五 等;武官五品已下,堪任將帥者,亦有五等。若百官有 闕者,則於中擢以補之。

初,帝欲法古純質,每於制定官號,多不依周、漢舊名, 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以民事,皆擬遠古。雲鳥之義, 諸曹走使,謂之鳧鴨,取飛之迅疾以伺察者為候官, 謂之白鷺,取其延頸遠望。自餘之官,義皆類此,咸有 比況。又制諸州各置都尉以領兵。

十一月,以八國姓族難分,故國立大師、小師,令辨其 宗黨,品舉人才。自八國以外,郡各自立師,職,分如八 國,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師,亦如州、郡八國之儀。 十二月,詔「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 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 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家丞,總統群隸。」

二年二月,復罷尚書三十六曹,別置武歸、修勤二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