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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0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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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之最;二十七曰邊境清肅、城隍修理」,為鎮防之最; 一最四善為上上一最,三善為上中一最「二善為上 下;無最而有二善為中上,無最而有一善為中中;職 事粗理,善最不聞為中下;愛憎任情,處斷乖理,為下 上;背公向私,職務廢闕,為下中;居官飾詐,貪濁有狀, 為下下。」凡考定,皆集於尚書省唱第,然後奏親王及 中書門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護、節度、觀察 使,則奏功過狀,以覈考行「之上下。」每歲尚書省諸司 具州牧、刺史、縣令殊功異行、災蝗祥瑞、戶口、賦役增 減,盜賊多少,皆上於考司。監領之官,以能撫養役使 者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為率,一分為一殿。博士、助 教計講授多少為差。親、勳翊衛以行能功過為三等: 親勳翊衛、備身東宮親勳翊衛、備身王府執仗、親事、 執乘親事及親勳翊衛、主帥、校尉、直長、品子、雜任飛 騎,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階番,考別為簿,以侍 郎顓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過為四等:「清謹勤公為 上,執事無私為中,不勤其職為下,貪濁有狀為下下。」 凡考,中上以上,每進一等,加祿一季;中中守本祿;中 下以下,每退一等,奪祿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 者進一階,一中上考復進一階,一上下考進二階。計 當進而參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 覆二中下。上中以上,雖有下考,從上第;有下下考者 解任。凡制敕不便,有執奏者,進其考。貞觀初歲,定京 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給事中、中書舍人 各一人涖之,號《監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 員外郎判外官考。其後屢置監考、校考、知考使。故事, 考簿朱書,吏緣為姦。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戶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 土地、人民、錢穀之政,貢賦之差。其屬有四:一曰戶部, 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倉部。戶部郎中、員外郎,掌 戶口、土田、賦役、貢獻、蠲免、優復、婣婚、繼嗣之事。「以男 女之黃、小、中、丁、老為之帳籍,以永業、口分、園宅均其 土田,以租、庸、調斂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戶,以為尚」 書、侍郎之貳。其後以諸行郎官判錢穀,而戶部、度支 郎官失其職矣。會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錢 穀,戶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 事三人,倉部主事三人。」

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戶部。」 龍朔二年,改戶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倉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戶部曰《地官》。天寶十一載,改金部曰司金,倉部曰司儲。有戶部令史十七人,書令史三十四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書令史三十三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倉部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三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賦物產豐約之 宜,水陸道涂之利,歲計所出而支調之,以近及遠,與 中書、門下議定乃奏。

金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 量之數,兩京市、互市、和市、宮市交易之事,百官、軍鎮、 蕃客之賜,及給宮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倉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軍儲,出納租稅、祿 糧、倉廩之事。以木契百,合諸司出給之數,以義倉、常 平倉備凶年,平穀價。

禮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禮儀、 祭享、貢舉之政。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 膳部,四曰主客。禮部郎中、員外郎掌禮樂學校衣冠、 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 賻之數,為尚書、侍郎之貳。《五禮》之儀,一曰《吉禮》,二曰 《賓禮》,三曰《軍禮》,四曰《嘉禮》,五曰《凶禮》。凡齊衰心喪以 上,奪情從職,及周喪未練、大功未葬,皆不預宴。大功 以上喪,受冊涖官,鼓吹從而不作,戎事則否。凡朝晚 入失儀,御史錄名奪俸,三奪者奏彈。凡出蕃冊授、弔 贈者,給衣冠。皇帝巡幸,兩京文武官職事五品以上, 月朔以表參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參;留守月遣使 起居,北都則四時遣使起居。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 日具狀,長官躬署,對仗伏奏,仗下,中書門下涖讀。」河 南、太原府父老,每歲上表願駕幸,遣使以聞。駕在都, 則京兆府亦如之。凡景星、慶雲為大瑞,其名物六十 有四;白狼、赤兔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蒼烏、朱鴈 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連理為下瑞, 其名物十四;大瑞則百官詣闕奉賀。餘瑞歲終員外 郎以聞,有司告廟。凡喪,二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 「卒」,自六品達於庶人稱「死。」皇親三等以上喪,舉哀,有 司帳具給食。諸蕃首領喪,則主、客、鴻臚月奏。禮部主 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 人。

武德三年,改儀曹郎曰「禮部郎中」 ,司藩郎曰「主客郎中。」 龍朔二年,改禮部曰《司禮》,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禮部曰「春官。」 有禮部令史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