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館職為省官,故云。
《泊宅編》:「虔州龍南、安遠二縣有瘴,朝廷為立賞添俸 甚優,而邑官常缺不補。」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年「二月癸卯,以上初即位,遣 遼陽主簿石抹移迭、東京麴院都監移剌葛補招契 丹叛人,為白彥敬、紇石烈志寧所害,並贈鎮國上將 軍,令其家各食五品俸。」
十二年十一月甲戌,上謂宰臣曰:「宗室中有不任官 事者,若不加恩澤,於親親之道有所未弘。朕欲授以 散官,量予廩祿,未知前代何如」左丞石琚曰:「陶唐之 親九族,周家之內睦九族,見於《詩》《書》,皆帝王美事也。」 丙子,上以曹國公主家奴犯事,宛平劉彥弼杖之,主 乃折辱。令既深責公主,又以臺臣徇勢偷安,畏忌不 敢言,「奪俸一月。」
二十一年二月辛卯,漁陽令、夾谷移里罕、司候判官 劉居漸以被命賑貸,止給富戶,各削三官,通州刺史 郭邦傑總其事,奪俸三月。
《章宗本紀》:明昌四年三月丙子,特賜有司孔端甫及 第,授小學教授。尋以年老,命食主簿半俸致仕。 五年正月辛巳,前河北西路轉運使李揚言:「慶陽府 進士李獎,純德博學,鄉曲譽之。」上令給主簿半俸終 身。
《元史賈居貞傳》:居貞,中統元年授中書左右司郎中, 從帝北征,每陳說《資治通鑑》,雖在軍中,未嘗廢書。一 日,帝問郎俸幾何,居貞以數對。帝謂其太薄,敕增之, 居貞辭曰:「品秩宜然,不可以臣而紊制。」
《世祖本紀》,「至元八年三月乙酉,許衡以老疾辭中書 機務,除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衡納還舊俸,詔別以 新俸給之。」
十九年十一月丁卯,「襲封衍聖公孔洙入覲,以為國 子祭酒兼提舉浙東道學校事,就給俸祿。」
二十九年三月,中書省臣言:「右丞何榮祖以疾,平章 政事麥朮丁以久居其任,乞令免署,惟食其祿,與議 中書省事。」從之。
《成宗本紀》:「大德八年二月,賜平章政事王慶端半俸 終身。」
《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夏四月戊午,廉恂罷為集賢 大學士,食其祿終身。」
《聖君初政記》:「給存恤之祿,以養國初所設十大元帥、 都尉、指揮陣亡物故無子孫承襲者之父母。」
《明良記》:高帝既制官員月俸,仍有食鹽關支。時駝負 有不勝者,輒委棄於地,帝偶見之,問之,乃刑部人也。 帝曰:「此無他,以多厭棄耳。」命刑部食鹽遞減十斤。 明《昭代典則》。洪熙元年六月庚戌,皇太子即皇帝位, 改明年元曰宣德。冬十月,思州府通判檀凱九載當 陞,其民詣闕言凱撫字愷悌,乞復其任。吏部以聞。上 歎曰:「貴州至北京甚遠,民跋涉艱難,求其復任,必其 撫字有道。」命吏部即遣還任,予正五品俸以優之。因 顧侍臣曰:「爵祿所以勸士。朕聞古人制祿之意有三, 曰優外官、優小吏、優故老。優外官勉其治民,無侵於 下;優小吏俾其廉潔;優故老,尊其宿德。況州縣官之 賢者,先朝恆加祿矣,通判外官,可不優之乎?」
正統四年,陞蘇州知府況鍾、吉安知府陳本深各正 三品俸。以其《循良》之政,卓冠時也。
《日知錄》:正統六年二月戊辰,巡按山東監察御史曹 泰奏,「臣聞之《書》曰:『凡厥正人,既富方穀』。今在外諸司 文臣去家遠任,妻子隨行,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三石, 薄者一石二石,又多折鈔。九載之間,仰事俯育之資, 道路往來之費,親故問遺之需,滿罷閒居之用。其祿 不贍則不免失其所守,而陷於罪者多矣。乞敕廷臣 會議,量為增益,俾足養廉。如是而仍有貪污,懲之無 赦。」事下行在戶部,以《定制》不行。
《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十年二月,晉王奏,鎮國將軍美 恪有母喪,請并以其子應得祿米量支本色為喪費。 下戶部議,無例。上曰:『人子不得自盡,於送終則終身 悔,雖無例,允之』。」
十九年四月,英國公張懋等四十三人自陳:祖父以 靖難除叛,功予爵祿,世世近有減除祿米之例,非祖 宗報功意,請復其舊。事下戶部,左侍郎潘榮言:「頻年 水旱,倉廩缺乏,所入有限,所出日滋,非經久計。懋等 無事之時,欲請增祿,若有功,何以勸賞?」上曰:「勿許也。 臣《林記》、唐胄為雲南副使,歷廣西左布政使。靖江宗」 室貧困,請封請祿。受封輒請補祿,自《玉牒》日始。胄曰: 「祿當從爵,未爵何祿?」疏聞於朝,遂通行諸藩,著為令。 祝允明,字希哲。以舉人授興寧令,稍遷應天府通判。 所得官俸及四方餉遺,輒召所善客與飲歌呼,費盡 乃已。或分與持去,不遺一錢。逋責盈門,訶誶滿路,殊 不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