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5 (1700-1725).djvu/4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以風勵後之實心效力者。爾等即遵諭行。《特諭》。

《大清會典》。凡推陞:康熙十四年題准應陞官員越陞

一等者銷去軍功一次。越陞幾等,即銷幾次。《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凡

《盛京主事》員缺康熙十五年題准停止選擇論俸。

陞補

康熙十七年

四月二十七日

上諭兵部:「提督九門步軍統領費揚古,自任事以來」、

夙夜勤勞。殫心料理。緝獲盜賊。搜捕奸宄。使里巷寧謐。輦轂肅清。向來效力有年。今尤克稱厥職。應行議敘以示鼓勵。作何加恩。著議奏特諭。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凡翰林院詹事府、坊局官員缺。康熙十八

年議准修撰、編修、檢討俱按俸陞轉,唯遇公務差遣,乃以科分為序。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凡推陞,康熙二十年題准單月遇有副將

以下各官缺出,如應陞官內有俸滿三年者,仍照舊例陞補。如無俸滿三年之員,論俸次陞補。

凡保留久任。康熙二十年議准、河道官員、已

經陞轉該督題請留原任者。以新陞職銜管理河務。至陞轉之時。仍照所陞之職陞用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提督學政各官,康熙二十二年議准考。

核。學道將公明尤著者,彙集開列具題候

欽定一員內陞京堂。其餘照原官陞一級、以道缺告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凡外官計俸。康熙二十三年,議准:臺灣地

方官員俟三年俸滿。該督撫具題。到日以應陞員缺、於即陞官員內先行陞用

康熙二十五年

四月十八日

上諭吏部:「殫心效職者、臣子之常;經晉爵酬庸者,朝」

廷之大典茲

《太祖高皇帝》《實錄》告成。克昭一代之典章。永垂萬世之

「模範。其監修、總裁等官,著有勤勞,宜加寵錫。」 監修總裁官、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覺羅勒德洪著加太子太傅。總裁官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一級明珠,著加太子太師;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加三級王熙,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一級吳正治,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加一級宋德宜,俱著加「太子太傅。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大清會典》。凡外官陞授,康熙二十五年議准查解逃

「人即陞」 之例停止 。凡外官計俸,康熙二十五年議准:廣西南寧、太平、慶遠、思恩四府道員以下、教職以上各官就近調補,三年俸滿,照臺灣例即行陞用。其調補官,如新任未滿三年,而通理前俸應陞者,仍許照常陞轉 。凡保留久任,康熙二十五年覆准:管河官員已經俸滿陞轉,如錢糧工程不能完結者,該督即行查明題留開缺。若後復題陞別缺者,概不准行,俟工程錢糧完結日給文赴部,仍候原陞缺出補授 。凡咨部千總,康熙二十五年覆准把總陞千總,員缺概行論俸陞轉。

康熙二十六年

四月十二日

上諭吏部:「國家設官分職,原以綏靖地方,惠養黎庶。」

督撫為封疆大吏,表率屬員,尤須才守兼優,諳練政務,方於吏治民生實有裨益。巡撫于成龍,自為縣令以至郡守,素秉清操,愛民盡職,遂從臬司超擢。巡撫簡任以來,孤介自持,清廉益著,釐奸剔弊,扶弱鋤強,境內謐寧,旗民允服,殊為可嘉。從優特加太子少保,以為廉能稱職者勸。爾部即遵《諭行》。《特諭》。

康熙三十一年

三月十七日

上諭兵部:「國家簡用武臣,委任封疆重寄,專期軍民」

「輯睦,邊境乂安,其實有宣力累年、茂樹偉伐者,則旌庸之典,必加渥焉。甘肅提督孫思克,久歷邊地,熟諳機宜。當秦省用兵之時,素著勞績。自任提督以來,益殫謀猷,實心幹濟,惠愛洽於士卒,威望讋乎外彝,特沛殊恩,用昭寵獎。著加太子少保,給一拜他喇布勒哈番,以示朕展勳酬勞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康熙三十二年

三月二十六日

上諭內閣:「山陵掌印郎中古塞邁圖、桑額、員外郎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