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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5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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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狀,不敢再有陳述。除已將上件告命并送建寧府 寄納訖,謹具狀申尚書省,乞賜檢會前狀,敷奏施行。」 謹狀。

《辭免改官宮觀狀三》

右熹準十一月二十四日尚書省劄子,據熹狀辭免 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觀恩命,乞許仍理舊資,別 與嶽廟差遣事。檢會到乾道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敕 節文:「臣僚辭免恩命,各有定制。比來不合辭免,亦具 申陳,委是妨廢職事。令吏部申嚴行下《劄》熹依已降 指揮施行者。」伏念熹昨以憂哀摧毀,疾病侵凌,不獲 「恭趨嚴召,所以累具辭免,乃蒙聖慈寬赦不誅,誤加 褒異,恩生望外,事踰例表,非常之寵,風動四方。況熹 身被隆私,豈不知感?實以衰惰廢棄,志行不修,無德 可褒,無功可錄,無以仰稱聖主特達之知,有愧國家 勸勵賢能之意。以故冒昧復有懇辭,不意愚誠不能 感動,乃蒙檢會前件指揮施行」,在熹「豈敢固執迷方, 輕冒憲網。然竊詳考元降指揮,止為辭免推遷,妨廢 職事,合行禁約。若熹所被恩除,初無職業,即與前件 立法之意事體不同。敢復披誠,再千洪造。所冀愚悃, 得徹聖聰,庶幾微賤小臣,幸終免於逋慢之誅,而區 區匹夫之守,獨得伸于分列之外,又況屏絕浮虛,抑 止貪競,其於聖朝厲」精責實之政,亦未必全無所補。 熹之所請,亦非止以自為而已。下情無任瞻望祈叩 之切,伏望參政丞相洞鑒,精早賜開陳,則熹不勝 幸甚。謹具狀申尚書省。謹狀。

《辭免改官宮觀狀四》

右。熹準建寧府送到三月十七日尚書省劄子,「據建 寧府據熹狀申乞敷奏寢罷,昨來特改宣教郎、主管 台州崇道觀恩命事,并檢會乾道九年閏正月二日 《不許臣僚辭免恩命指揮》」,三月十六日三省同奉聖 旨,「劄下朱熹照會者。」熹聞命震驚,罔知所措。竊念熹 昨蒙聖恩,誤有褒擢,感戴激切,不知所言,徒以自知 本非巖穴知名之士,行能材術又不逮人,貧病退藏, 自其常分,實無毫髮可以仰稱聖朝褒勸之意。所以 屢觸科禁,冒罄誠不謂聖慈尚閟俞旨,恐懼顛越, 愈不自安,不免冒昧,再有陳述,狂妄昏愚,罪在不赦。 伏望鈞慈委曲敷奏,特加寬宥,追寢誤恩。或令仍守 舊資,別與嶽廟差遣,則不惟小臣獲免昧利苟得之 譏,在聖朝亦無輕用名器之失,熹不勝幸甚。謹具狀 申尚書省。謹狀。

《申建寧府狀一》
前人

「右。熹伏蒙使府專委崇安縣丞王文林齎送到熹元 寄納告命一道,尚書省劄子一道,印紙一軸到熹所 居,令熹祗受者照對。熹近準尚書省劄子一道,據熹 狀辭免上件恩命。檢會近降不許辭免指揮,付熹照 會。」熹竊詳上項指揮本意,蓋慮內外職任臣僚,妄為 辭免,妨廢職事,即與熹今來所乞事體不同。已將所 「準省劄具狀申使府寄納軍資庫,及申尚書省,乞賜 敷奏寢罷去訖。所有今來使府送到告命文字,委實 難以祗受。」重念熹一介微賤,本無寸長,際遇聖明,累 叨獎拔,所以每形遜避,蓋亦各有端由。昨來申省狀 中,不敢縷細陳述,是致愚悃未能自通,今敢述其一 二,乞賜備申,庶幾微誠,或蒙矜察。竊緣熹本以諸生 應舉干祿,於紹興十七年請致文解,得試禮部,叨預 奏名,濫綴末第。後來參部銓試,注授泉州同安縣主 簿。到任四年,省罷歸鄉,偶以親老食貧,不能待次,遂 乞嶽廟差遣。再任未滿,誤蒙召對,除武學博士。又以 急於祿養,復乞嶽廟一次。又未滿間,準敕差充樞密 院編修官。尋以丁憂,「不及供職。續蒙收召,又以憂制 未終,不獲拜命。比及免喪,再蒙檢舉催促,則憂患之 餘,心志摧謝,血氣耗傷,疾病交攻,不復堪從仕矣。艱 苦半生,首末如此,迂愚之分,敢不自安。今乃誤蒙褒 嘉,特改京秩,畀以祠祿,寵數過優,內省庸虛,實為非 㨿。蓋語其勞最,則入仕以來二十七年,閑居之日十 居七八。語其志節,則隨群逐隊,應舉覓官;前後求閑, 皆緣急祿;語其學行,則躬行不力,未能寡過。俯仰愧 怍,內訟方深。此皆非有高世之心,絕俗之行,豈真能 驕富貴而輕爵祿者?而使之竊安貧守道之名,冒養 老優賢之禮,以熹愚昧,尚有以自知不稱,況公論有 在,人謂斯何?若復貪戀恩榮,不知引避,強顏忍恥,靦 面受之,此必傳笑四方,貽譏後世。在熹雖不足道,實 懼玷辱聖朝,此區區所以冒犯鈇鉞,而不得不盡其 辭者也。所有告劄印紙,熹既不敢祗受,謹已即時當 面納還崇安縣丞王文林,仍具公文回報,請為申送 使府,依舊送庫寄納外,今謹具述愚懇,欲乞鈞慈矜 念,特與備申朝廷,乞賜敷奏,收回元降告劄印紙,庶 使小臣不致久違朝命,免獲罪戾。或蒙還以丁憂已 前初品舊階,改差嶽廟一次,俾安愚分,以盡餘年,尤 為厚幸。」熹不勝祈懇激切之至。謹具狀申建寧府使 衙,伏乞照會,備申施行。謹狀。

《申建寧府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