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一百十六卷目錄
封建部彙考二
書經〈周書武成 周官〉
禮記〈曲禮 王制 郊特牲〉
周禮〈地官 春官〉
銓衡典第一百十六卷
封建部彙考二
《書經》
《周書武成》
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蔡傳〉列爵惟五,公、侯、伯、子男也。「分土惟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也。」
《周官》
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于四岳。諸 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蔡傳〉「五服,侯、甸、男、采、衛也。」六年一朝會京師,十二年王一巡狩。〈大全〉張氏曰:「《周官行人》之職曰:『侯服歲一見,其貢祀物;甸服二歲一見,其貢殯物;男服三歲一見,其貢器物;采服四歲一見,其貢服物;衛服五歲一見,其貢材物;要服六歲一見,其貢貨物』。」是六年六服各一朝也。今止言五服者,要服不必其來朝。《周官》又云:「十有二年,王巡狩殷國。」是五服已更兩朝矣。
《禮記》
《曲禮》
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擯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 「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
〈陳注〉司徒以下五官之長者,天子之三公也。伯者,長大之名。三公無異職,即六卿中三人兼之,任左右之職,謂之相。九命而作伯,則分主畿外諸侯,如《公羊》云「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是也。「是職方」者,言二伯於是職主其所治之方也。天子之吏,擯者之辭也。此伯若是天子同姓,則天子稱之為伯父,若異姓則稱為「伯舅」,皆親之之辭也。此伯皆有采地,在天子畿內,自稱於私土采地之外,則曰公;自稱於采地之內,則曰君也。
九州之長,入天子之國曰「牧」;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 姓謂之叔舅;於外曰「侯」,於其國曰君。
天下九州,天子於每州之中,擇諸侯之賢者一人,加之一命,使主一州內之列國,取牧養下民之義,故曰「牧。」 叔父叔舅,降於伯父伯舅也。自稱於所封國之外,則曰侯。若與國內臣民言,則自稱曰君也。
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
四裔之君,其來荒遠,故以庶方名之。庶,眾也。某人,若牟人、介人之類。疏曰:「於外曰子」 者,此君在其本國自稱,依其本爵,若男亦稱男也。若自與臣民言,則稱孤。孤者,特立無德之稱也。
天子當依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天子當宁 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鄭氏曰:「春朝,受摰於朝,受享於廟;秋覲,一受之於廟。朝者位於內廟而序進,覲者位於廟門外而序入。」 疏曰:「依,狀如屏風,以絳為質,高八尺,東西當戶牖之間,繡為斧文,亦曰斧依。天子見諸侯,則依而立負之,而南面以對諸侯也。宁者,《爾雅》云:『門屏之間謂之宁。人君視朝,所宁立處,蓋宁立以待諸侯之至,故云當宁而立』」 也。諸侯春見曰「朝」 ,秋見曰「覲。」
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相見於郤地曰「會。」
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郤地,閑隙之地也。下言「相見及期日」 也。遇,有遇禮,「會有會禮。」
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
比年小聘,三年大聘。小聘大夫往,大聘則卿往。
約信曰「誓」,涖牲曰「盟。」
約信者,以言語相要,約為信也。用誓禮涖臨也。《春秋》所書,遇會盟聘皆有之,惟無誓耳。疏云:「盟之為法,先鑿地為方坎,殺牲於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盤,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為盟。書成乃插血而讀書,置牲坎中,加書於上而埋之,謂之載書也。」
諸侯見天子,曰「臣某侯某。」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 在凶服,曰「適子孤。」
「臣某侯某」 ,如云「臣齊侯小白」 、「臣晉侯重耳」 之類,擯者告天子之辭也。凡自稱皆曰「寡人」 ,不獨與民言也,此略言之耳。適子孤,亦擯者告賓之辭也。
臨祭祀,內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孫某侯某。」死 曰「薨」,復曰「某甫復矣。」
天子德厚流光,故外事稱「嗣王某。」 諸侯不敢言繼嗣,推始封之君而祖之,故稱「曾孫」 也。「薨」 之為言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