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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卷目錄

 食貨總部彙考二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一則 高宗永徽一則 龍朔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天寶二則

   肅宗至德一則 代宗一則 代宗廣德一則 大曆一則 德宗一則 德宗興元一則

   順宗永貞一則 文宗太和二則 宣宗大中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末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二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遼太宗一則 景宗乾亨一則 聖宗太平一則

  宋總一則 太祖乾德三則 太宗太平興國二則 淳化二則 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

  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天聖二則 明道一則 景祐一則 康定一則 皇祐二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哲宗元祐二則 徽宗政和二則 宣和

  二則 欽宗靖康一則 高宗建炎三則 紹興六則 孝宗乾道二則 淳熙二則 理宗

  紹定一則 淳祐一則 寶祐一則 開慶一則 景定一則

  金總一則 太祖天輔一則 太宗天會一則 熙宗皇統一則 海陵天德一則 正隆

  一則 世宗大定二則 章宗明昌一則 宣宗元光一則

  元總一則 定宗一則 憲宗一則 世祖至元十三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六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一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文宗

  天曆二則 至順一則 順帝至正一則

食貨典第二卷

食貨總部彙考二

唐設戶部及司農寺、太府寺等官,掌土地、人民錢穀 珍寶諸食貨。

按《唐書百官志》:「戶部尚書、侍郎,掌天下土地人民錢 穀之政,貢賦之差。其屬,戶部郎中員外郎,掌戶口、土 田、賦役、貢獻、蠲免、優復婣婚繼嗣之事,度支郎中員 外郎,掌天下租賦物產豐約之宜,水陸道涂之利,金 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量之數,倉 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軍儲出納租稅祿糧倉廩之」 事。內府局令、丞掌中藏寶貨給納之數。司珍、典珍、掌 珍,掌珠珍錢貨。司綵、典綵、掌綵,掌錦綵縑帛絲枲。掌 藏,掌財貨珠寶縑綵。司農寺卿、少卿、掌倉儲委積之 事。太原、永豐、龍門等倉監、丞、掌倉廩儲積。太府寺卿、 少卿、掌財貨廩藏貿易。兩京諸市署令、丞掌財貨交 易。左藏署令、丞、監事,掌錢帛雜綵。右藏署令、丞、監事 掌金玉珠寶、銅鐵《骨角齒毛》綵畫。常平署令、丞、監事 掌平糴倉儲,出納家令。寺家令、掌飲膳倉儲。食官署 令、丞、掌飲膳酒醴。司藏署令、丞掌庫藏財貨,出納營 繕。公主邑司令、丞、掌公主財貨稟積田園。主簿、錄事 督封租,主家財貨出入。

按《唐六典》:「司農卿之職,掌邦國倉儲委積之事,統上 林、太倉、鉤盾、導官四署,與諸監之官屬,謹其出納而 修其職務。少卿為之貳。凡京都百官吏祿廩,皆仰給 焉。」

高祖武德元年置官以均天下之貨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武德元年九月 二十二日,詔置常平監官,以均天下之貨。」

高宗永徽六年停諸州貢珠寶禁市肆雕鏤及貨鬻珠寶金銀等物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六年十一月戊子,停諸州貢 珠。」

按《冊府元龜》:六年十一月詔「少府監非軍國所需宗 廟之用,並不須飾以珠玉,諸州嘗貢珠寶者,並宜停 進,其市肆間不得更為雕鏤及貨鬻珠寶金銀等物。」

龍朔二年六月癸亥禁宗戚獻纂組雕鏤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龍朔二年六月詔曰:『比每誕育,王子公 主,諸親慶賀,多進錦繡纂組,金銀雕鏤,虛有糜費,深 乖節儉。自今以後,即宜並停』。」

元宗開元二年七月乙未焚錦繡珠玉于前殿戊戌禁采珠玉及為刻鏤器玩珠繩帖縚服者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開元九年,劉肜表請「取山澤之厚利。」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大唐新語》,開元九年,「左 拾遺劉肜上表論鹽鐵曰:『臣聞漢武帝為政,廄馬三 十萬,後宮數萬人。外討戎夷,內興宮室,殫匱之甚,實 百當今。然而財未嘗不足者,何也?豈非古取山澤而 今取貧人哉?取山澤則公利厚而人歸於農,取貧人 則公利薄而人去其業。故先王之作法也,山澤有官, 虞』」衡有職,輕重有術,禁發有時,一則專農,二則饒富, 濟人盛事也。臣實謂當今宜行之。夫煮海為鹽,採山 鑄錢,伐木為室者,豐餘之輩也。寒而無衣,饑而無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