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十三卷目錄
戶口部彙考五
宋〈太祖建隆三則 乾德二則 開寶四則 太宗太平興國二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
平一則 大中祥符二則 天禧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慶曆一則 嘉祐一則 英宗治
平二則 神宗熙寧二則 元豐三則 哲宗元祐三則 紹聖二則 元符二則 徽宗崇
寧一則 大觀一則 政和二則 高宗紹興六則 孝宗乾道二則 淳熙一則 光宗紹
熙一則 寧宗嘉定三則 理宗寶慶一則 景定一則〉
食貨典第十三卷
戶口部彙考五
宋
太祖建隆元年戶九十六萬有奇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地理志》:「唐室既衰,五季 迭興,五十餘年,更易八姓,寓縣分裂,莫之能一。宋太 祖受周禪,初有州百一十一,縣六百三十八,戶九十 六萬七千三百五十三。」
建隆三年十一月癸亥縣令考課,以戶口增減為黜 陟。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建隆四年,取荊南,得戶一十四萬有奇。平湖南,得戶 九萬有奇。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地理志》:「四年取荊南,得 州、府三,縣一十七,戶一十四萬二千三百;平湖南,得 州一十五,監一,縣六十六,戶九萬七千三百八十八。」
乾德元年令諸州歲奏男夫二十為丁六十為老女口不預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云云。
乾德三年,平蜀,得戶五十三萬有奇。
按《宋史太祖本紀》,「三年春正月乙酉,蜀主孟昶降,得 州四十五,縣一百九十八,戶五十三萬四千三十有 九。」 按《地理志》,「三年平蜀,得州府四十六,縣一百九 十八,戶五十三萬四千三十九。」
開寶三年秋七月壬子詔蜀州縣官以戶口差第省員加祿尋詔諸州亦如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開寶四年,平廣南,得戶一十七萬有奇。又以差徭不 均,詔通檢丁口。
按《宋史太祖本紀》:「四年二月己丑,廣南平,得州六十, 縣二百十四,戶十七萬二百六十三。」
按《文獻通考》:四年詔曰:「朕臨御以來,優恤百姓,所通 抄人數目,尋常別無差徭,只以春初修河,蓋是與民 防患,而聞豪要之家多有欺罔,併差貧闕,豈得均平? 特開首舉之門,明示賞罰之典。應河南大名府、宋、亳、 宿、潁、青、徐兗、鄆曹、濮、單、蔡、陳、許、汝、鄧、濟、衛、淄、濰、濱、棣、 滄、德、貝、冀、澶、滑、懷、孟、磁、相、邢、洺、鎮、愽、瀛、莫、深、揚、泰、楚、 泗州、高郵鄆所抄丁口,宜令逐州判官縣令佐子細 通檢,不計主戶,牛客小客,盡底通抄。」差遣之時,所冀 共分力役,敢有隱漏,令佐除名,典吏決配。募告者以 犯人家財賞,仍免三年差役。
開寶八年,平江南,得戶六十五萬有奇。
按《宋史太祖本紀》,「八年十一月乙未,江南平,凡得州 十九,軍三,縣一百八十,戶六十五萬五千六十。 開寶九年,戶三百九萬有奇,詔更定縣望。」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地理志》,計其末年,「凡有 州二百九十七,縣一千八十六,戶三百九萬五百四。」 按《文獻通考》,「九年,天下主客戶三百九萬五百四,詔 更定縣望,以戶四千以上為望,次為緊、為上、為中、為 中下,凡五等。」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陳洪進獻地得戶十五萬有奇錢俶入朝獻戶五十五萬有奇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三年夏四月己卯,陳洪 進獻漳、泉二州,凡得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 十八,兵萬八千七百二十七。五月乙酉,錢俶獻其兩 浙諸州,凡得州十三,軍一,縣八十六,戶五十五萬六 百八十,兵一十萬五千三十六。」
太平興國四年五月甲申,繼元降,北漢平。凡得州十, 縣四十,戶三萬五千二百二十。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至道元年詔復造天下郡國戶口版籍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云云。
自唐末,四方兵起,版籍亡失,故戶稅賦莫得周知,至是始命復造焉。
至道三年,天下主客戶四百一十三萬二千五百七 十六。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云云。
真宗咸平五年夏四月壬午命三司歲較戶口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乙酉頒幕職州縣官招集戶口賞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