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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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其餘則為七等之田,亦奚有不足者?是以致仕者, 其家所受田則曰「宅田」;仕有祿者受田如圭田,則曰 士田;賈人在市,其家所受田,則曰賈田;每人在官者, 其家所受田,則曰官田;田賦所出以飼牛者,曰牛田; 田賦所出以飼馬者,曰牧田;公卿大夫有功而受賞 者,曰賞田。此《載師》七等受田之制然也。孟子曰:「仁政 自經界始。」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是故大司 徒之造都鄙,而繼曰分地職、制地貢,小司徒之經土 地,而繼曰「任地事,令貢賦」;遂人之經田野,而繼曰「頒 職作事,以令貢賦,載師之物。」地事授地職,亦必辨任 土之征,蓋經野以分田,則必足賦以制祿也。然夏后 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徹之為 言通也,蓋與貢助之法通行也。鄭氏於《匠人》之註則 曰:「周制,畿內用貢法,邦國用助法。」夫貢者,所耕之田 而自輸其稅,如《孟子》所謂「什一使自賦」也;助者借民 力以耕公田而公取其稅,如《孟子》所謂「九一而助」也。 鄭氏以畿內為「用貢法」,以邦國為「用助法」,乃與《孟子》 不合,不知成周鄉遂、都鄙、邦國井牧之制本同,惟貢 助之法少異爾。

《一夫百畝》

步百為畝,橫一步,直百步。畝百為夫,橫直皆百步。《匠 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 謂之𤰝;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鄭氏曰:「古 者耜一金,兩人併發之。其壟中曰𤰝,𤰝上曰伐,伐之 言發也。𤰝,畎也。今之耜頭兩金,象古之耦也。田一夫 之所田,百畝,方百步也。遂者,夫間小溝,遂上亦有徑。」 夫三為屋,橫百步,直三百步為一里。屋三為井,橫直 皆三百步,方一里。九夫之地,中百畝為公田,外八百 畝為私田,授八家公田中二十畝為廬舍,井竈蔥韭 盡取焉。八家各耕公田十畝,《匠人》所謂「井間廣四尺, 深四尺,謂之溝」是也。然此就不易之地大概言也,若 一易再易之地,則又大概二井而當一焉。

《八家同井》

鄭康成以《小司徒》有邑、甸、縣、都之別,而其名與采邑 同。《匠人》有𤰝、遂、溝、洫、澮之別,而多寡與《遂人》異,故言 「采地制井田,鄉、遂、公邑制溝洫。」又謂:「鄉、遂、公邑之吏, 或從民以公,使不得恤其私;諸侯專國之政,或恣為 貪暴,稅民無藝,故畿內用夏貢法,邦國用商助法。賈 公彥之徒遂以載師,自國中園、廛以至甸、稍、縣、都,皆」 無過十二。是鄉、遂及四等公邑,皆用貢而無助,以明 鄉、遂為溝洫而已。然先王之為井田也,使所飲同井, 所耕同田,所居同廛,所服同事,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疾病相扶持,鄉、遂六師之所寓,豈可授之田而不為 井乎?《大田》之詩言「曾孫來止」,而歌「雨我公田,遂及我 私」;《噫嘻》之詩言春夏祈穀於上帝,而歌,「駿發爾私,終 三十里,亦服爾耕,十千惟耦。」《周官遂人》言「興鋤」,《旅師》 有「鋤粟」,比鄉遂井田之事。鄭氏以鄉遂無井田,而又 以《遂人》之法釋《詩》,以「一井之法」釋《旅師》,是自戾也。孟 子曰:「鄉田同井,請野,九一而助。」則鄉遂之為井田可 知也。

李泰伯曰:「《司馬法》與《周禮》,其言頗異。意者文王在岐 作《司馬法》及周公攝天子位,從而增損之,以為《周禮》 乎?當以《周禮》為定。《司馬法》有步、畝、夫、屋、井,《周禮》如之, 但不別為屋爾。《司馬法》十井為通,十通為成。《周禮》則 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旁加一里為成。《司馬 法》十成為終,十終為同。《周禮》則四甸為縣,四縣為都, 旁加十里為同。」又《司馬法》止為一制,無遠近之殊。周 則三百里以外都、鄙為井田,二百里以內鄉、遂為十 夫、百夫、千夫、萬夫,則是殊制矣。故當以《周禮》為定。

《井十為通》

《遂人》:「百夫為洫,洫上有涂。」《司馬法》:「井十為通,通為匹 馬,士一人,徒二人,一溝受十夫。」一井之遂,十溝入一 洫,則為十井而百夫矣。故曰「百夫有洫,井十為通。」言 百夫通力而治一洫,又十井通力以興耡也。涂之高 廣如洫,容乘車一軌,涂之盡處有輿梁。

牧之夫數十,故有百千萬夫。井之田數限於九,夫數 限於八,此紀夫然以十者,凡餘夫、單丁及士、工賈之 受田,不過二十餘畝,其實每井必有十餘夫,故舉其 成數言。

《通十為成》

《遂人》「千夫有澮,澮上有道。」

《司馬法》:「通十為成,成百井,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 人。」

《匠人》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 一洫受十井百夫之水,十洫共入一澮,則為百井而 千夫矣,故曰「千夫有澮」,通十為成,言十洫方百井,井 田之法於是而成也。

「一成百井」,千夫除山川等三分之一,餘得甸之六十 四井。以上、中、下三等計之,一夫耕二夫之地,每井止 四家,為戶二百五十六,約五戶而出二卒,故為士十 人。革車一乘,道高廣如澮,容乘車二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