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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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可以入生人,否則遊走而不安箔。蠶室不可以食薑

暨蠶豆,養之人後高為善,以筐計,凡二十筐,庸金一 兩,看繰絲之人。南潯為善以日計,每日庸金四分,一 車也六分其上簇也,而無火則繰之也必不淨。蠶婦 之手。不可以擷苦蕒。手有苦蕒之氣。令蠶青爛。食之 者亦不可以入蠶之室。

《韓氏直說》曰:「稙蠶疾老少病,省葉多絲,不惟收卻今 年蠶,又成就來年桑。稙蠶生於穀雨,不過二十三四 日老。方是時,桑葉發生,津液上行,其桑斫去,比及夏 至,可長月餘,其條葉長盛,過於往歲。至來年春,其葉 生又早矣。積年既久,其桑愈盛,蠶自早生。」

《韓氏直說》曰:「晚蠶遲老多病,費葉少絲,不惟晚卻今 年蠶,又損卻來年桑。世人惟知婪多為利,不知趨早 之為大利,壓覆蠶連,以待桑葉之盛,其蠶既晚,明年 之桑,其生也尤晚矣。」

《務本新書》曰:「蠶有十體:寒熱、饑飽稀密,眠起緊慢。」 《蠶經》曰:「蠶有三光,白光向食,青光厚飼,皮皺為飢,黃 光以漸減食。」

《韓氏直說》曰:「蠶有八宜,方眠時宜暗,眠起以後宜明, 蠶小并方眠時宜暖宜暗,蠶大并起時宜明宜涼,向 食時宜有風,宜加葉緊飼,新起時怕風,宜薄葉慢飼。」 蠶之所宜,不可不知,反此者為其大逆,必不成矣。 《蠶經》曰:「蠶有三稀,下蟻,上箔入簇。」

《蠶經》曰:「蠶有五廣,一人,二桑,三屋,四箔,五簇。」

《務本新書》蠶忌曰:「忌食濕葉,忌食熱葉。蠶初生時,忌 屋內掃塵,忌煎煿魚肉,不得將煙火紙撚於蠶房內 吹滅。忌側近舂搗,忌敲擊門窗竈箔及有聲之物。忌 蠶房內哭泣叫喚,忌穢語淫辭。夜間無令燈火光忽 射蠶屋窗孔。未滿月產婦不宜作蠶母,蠶母不得頻 換顏色。衣服洗手,長要潔淨。忌帶酒人將桑飼蠶,及」 抬解布蠶,蠶生至老,大忌煙燻,不得放刀於竈上箔 上。竈前忌熱湯潑灰,忌產婦孝子入家忌燒皮毛亂 髮,忌酒醋、五辛、鱣魚麝香等物,忌當日迎風,窗忌西 照日,忌正熱著猛風暴寒,忌正寒走令過熱,忌不淨 潔。人入蠶屋,蠶屋忌近臭穢。

《務本新書》曰:「簇蠶地宜高平,內宜通風,勻布柴草。布 蠶宜稀密則熱,熱則繭難成,絲亦難繰。東北位并養 六畜,處樹下阬上,糞惡流水之地,不得簇。」

《士農必用》曰:「治簇之方,惟在乾暖,使內無寒濕。」

簇中繭病有六:一簇污,二落簇,三遊走,四變赤蛹,五變殭,六黑色。簇污之病,蠶老食葉不淨,其葉蒸濕,帶葉入簇,故繭亦濕潤,此為簇污。其餘五病,皆地濕天寒所致。

元扈先生曰:「亦不止為地濕天寒,自擇種至上簇無時,不可得病也。」

蠶欲老。可簇地盤,燒令極乾。除掃灰淨。於上置簇。

元扈先生曰:「此是北法,南方正值梅天,萬難作此,所以皆須屋內簇定,須著火。」

《韓氏直說》曰:「安圓簇於阜高處,打成簇腳,一簇可六 箔,蠶十分中有九分老者宜少摻葉,就箔上用簸箕 般去,宜款手摻於簇上,務令稀勻,上復覆梢蒿,復摻 蠶如前,至三箔覆梢,倒根在上,自後蠶可近上,摻至 六箔覆蒿,令簇圓,上用箔圍苫繳簇頂如亭子樣。至 晚又用苫,將簇從下繳至上苫相接,日出高時捲去」, 至晚復繳。三日外繭成,不用曬簇。上蠶後,第三日辰 巳時間,開苫箔日曬,至未時,復苫蓋如前。如當日過 熱,上榰單箔遮日色,翻簇上蠶時,被雨霑濕,雨纔止 纔晴,即選一簇地盤,不以成繭不成繭,翻騰遷移,別 簇封苫如前。小雨則不須,但可曝曬。

又有一法,臨簇有雨,只於蠶屋中本槌下地面上安簇,開了門窗,使透風氣,早夜或陰雨變寒,則閉門窗,添牛糞火,比翻簇之法又為妙也。又一法,槌箔上虛撒蒿槌,周圍簇梢,與蒿箔苫圍之,蠶自作繭,猶勝於雨中簇也。

《務本新書》曰:「繭宜併手忙,擇涼處薄攤,蛾自遲出,免 使抽繰相逼。」

《士農必用》曰:「繰絲之訣,惟在細圓勻緊,使無褔慢,節 核麤惡不勻也。熱釜,釜要大,置於竈上。釜上大盆,甑 接口添水至甑中八分滿,甑中用一板攔斷,可容二 人對繰也。繭少者,止可用一小甑。水須熱,宜旋旋下 繭。冷盆,盆要大,先泥其外,用時添水八九分。釜要小, 用突竈半破塼坯,圓壘一遭,中空,其高比繰絲人身 一半,其圓徑相盆之大小,當中壘一小臺,坐串盆於 小臺上。其盆要比圓壘高一脣,靠圓壘安打絲頭小 釜竈,比圓壘低一半。」揜火透,圓壘與揜火相對,圓壘 匝近上開煙突口,做一臥突,長七八尺已上。先於安 突一面壘一臺,比突口微低,又相去七八尺外安一 臺,高五尺。用長一丈椽二條,斜磴在二臺上、二椽相 去闊一塼。坯許用塼坯泥成一臥突

二椽上平鋪塼坯一層,兩邊側立,上復平蓋,泥了便成一臥突也。須與竈口相背,謂如竈口向南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