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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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圖,作民父母,弗敢怠荒,以求民瘼。而霖雨作沴,害 麥傷苗,隤屋漂垣,洎於昏墊。諒朕不德,蒼生何咎?刑 政所失,罔識厥由。公卿大夫士爰及牧守黎庶等,今 宜各上封事,讜言極諫,罔有所諱。朕將覽察,以答天 譴。其遭水者,有司可時巡檢條列以聞。」

武帝保定元年以亢旱傷苗詔理刑獄

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秋七月戊申,詔曰:『亢旱 歷時,嘉苗殄悴,豈獄犴失理,刑罰乖衷歟其所在見 囚死以下,一歲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 原免之』。」

建德元年詔以年穀不登正調以外無妄徵發又以大旱求直言公卿各引罪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三月癸亥,詔曰:『民亦勞 止則星動於天,作事不時則石言於國。故知為政欲 靜,靜在寧民;為治欲安,安在息役。頃興造無度,徵發 不已,加以頻歲師旅,農畝廢業,去秋災蝗,年穀不登, 民有散亡,家空杼軸。朕每旦恭己,夕惕兢懷,自今正 調以外,無妄徵發,庶時殷俗阜,稱朕意焉』。」五月壬戌, 帝以大旱,集百官於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 氣序愆度,蓋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乖中歟?將公卿 大臣或非其人歟?宜盡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 自責。其夜,澍雨。

建德三年以年饑詔「凡貯粟麥者准口聽留以外盡 糶。」又詔移饑民就食。

按《周書武帝本紀》,「三年春正月丙子,詔以往歲年穀 不登,民多乏絕,令公私道俗,凡有貯積粟麥者,皆准 口聽留,以外盡糶。冬十月庚子,詔蒲州民遭饑乏絕 者,令向郿城以西及荊州管內就食。」

建德四年岐寧二州民饑開倉賑給。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邵惠公顥傳》,「顥子導,導 子椿,建德初加大將軍,尋除岐州刺史。四年,關中民 饑,椿表陳其狀,璽書勞慰,因令所在開倉賑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