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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七十三卷目錄

 荒政部彙考六

  唐三憲宗元和十一則 穆宗長慶三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八則 開成五

  則 武宗會昌一則 宣宗大中三則 懿宗咸通四則 昭宣帝天祐二則

食貨典第七十三卷

荒政部彙考六

唐三

憲宗元和元年以歲豐畿內行和糴法州府所稅地丁詔十分取二充常平義倉以備水旱又命官賑給浙東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憲宗即位之初。 有司以歲豐熟。請畿內和糴。當時府縣配戶。督限有 稽。違則迫蹙鞭撻。甚於稅賦。號為和糴。其實害民。 按《舊唐書食貨志》。元和元年正月制。「歲時有豐歉。穀 價有重輕。將備水旱之虞。在權聚斂之術。應天下州 府每年所稅地丁數內。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倉 及義倉,仍各逐穩便收貯,以時出糶,務在救人」,賑貸 所宜,《速奏》。

按《冊府元龜》:「元年四月戊申,命禮部員外郎裴汶以 米十萬石賑給於浙東。」

元和二年,蠲放水旱諸道租稅及上供錢。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正月辛 卯,制「淮南、江南去年已來水旱疾疫,其租稅節級蠲 放。二月壬申,制以浙江西道水旱相乘,蠲放去年兩 稅上供三十四萬餘貫。」

元和四年,詔「諸道遭水旱者。免其田租,振以公廩。」又 振貸旱歉諸州。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四年十一 月癸卯朔,浙西蘇、潤、常州旱儉,賑米二萬石。」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壬午制曰:「王者立國,本以安 人,海隅蒼生,不忘弘覆,天下至廣,咸務和寧。其或郡 國罹災,存撫為重,發廩蠲賦,時惟舊章,獻歲布和,前 聖高躅。朕祗膺眷命,纘承洪緒,居兆人之上,五載於 茲。推大信以撫萬邦,體至仁以蕃庶類。夕惕惟厲,憂 深納隍。豈布理猶鬱,上帝未感,精祲相盪,陰陽或愆。 近者江淮之間,水旱作沴,綿亙郡邑,自夏徂秋,雖誠 禱群神,無愛圭璧,而災流下土,虧我生成。逋亡靡依, 凋瘵斯甚,疲俗艱食,時予之辜,當宁疚懷,宵衣興歎, 憫玆求瘼。臨遣使臣,分命巡行,將加存恤,往救災患, 冀安流庸。俾免其田稅,賑以公廩,隨便拯給,惠此困 窮。其元和三年諸道應遭水旱所損州府應合放兩 稅錢米等,損四分已下,宜准式處分;四分已上者,並 准元和元年六月十八日敕文放免。仍令中書門下 即於朝班中擇人分道存撫。其有單貧乏戶,轉徙未 安,便以常平義倉所貯斛㪷,量事賑貸,務令存濟,副 朕憂軫。嗚呼!方岳長吏,居職親人,永言分憂,亦惟善 政。敬哉有土,咸悉予懷。」六月,渭南縣暴水發溢,漂損 廬舍二百一十三戶,秋田十六頃,溺死者六人,命京 兆府發義倉賑給。十一月,詔:「淮南揚、楚、滁三州,浙西 潤、蘇、常三州,今年歉旱尤甚,米價殊高。言念困窮,豈 忘存卹。宜以江西、湖南、鄂岳、荊南等使折糴米三十 萬石賑貸淮南道三州,三十萬石貸浙西道三州,恐 此米來遲,不救所切宜委淮南浙西觀察使,且各以 當道軍糧米據數給旱損人戶,節級作條件賑貸。」淮 南李吉甫、浙西韓皋躬親部署,令刺史縣令切加勾 當,使此米必及饑人,以副朕意。如賑貸三州之外,可 及諸州,亦聽量便宜處置。待江西等道折糴和糴米 到各處,依數收管。

元和六年,以常平、義倉粟貸借貧民,又以水旱下詔 矜貸。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六年二月 癸巳,以京畿民貧,貸常平、義倉粟二十四萬石,諸道 州府依此賑貸。八月癸亥朔,戶部侍郎李絳奏,諸州 闕官職田祿米及見任官抽一分職田,請所在收貯, 以備水旱賑貸。」從之。

按《冊府元龜》六年二月癸巳制曰:「王者本憂人之心, 有順時之令。故及發生之候,必弘利澤之規,以此惠 人,期於阜俗。今三陽布和,萬物遂性,惟人之窮乏者, 或不能自存,朕所以憫然省憂,議所賑救。如聞京畿 之內,緣舊穀已盡,粟麥未登,尚不足於食陳,豈有餘 於播種。勸其耕食,固在及時,念彼徵求,尤資寬貸。京 兆府宜以常平、義倉粟二十四萬石貸借百姓,其諸 道州府有乏少糧種處,亦委所在官長用常平、義倉 糧借貸。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四年賑貸,並且停 徵,容至豐年,然後填納。」 又按《冊府元龜》:六年二月 甲午敕:「泗州二年水旱,所損不虛,其欠元和五年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