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3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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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二月十三日指揮,合補《上州文學》。

婺州東陽縣進士賈大圭獻米二千石,準淳熙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指揮,合補《上州文學》。

處州縉雲縣進士詹玠,獻米二千五百石,準淳熙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指揮,合補迪功郎。

奏衢州官吏擅支常平義倉米狀

照對。「臣昨據衢州知州、朝奉大夫沈崇一申,今年二 月二十一日到任,適當荒歉之後,財計匱乏,別無可 以措置。已申明朝廷,乞於豐儲倉內更給助米二萬 石,以濟支遣。本州四月合散官兵米四千餘石,未有 指擬,遂急於常平、義倉米內權行借兌,合有擅支之 罪。除已具奏乞賜處分施行外,申本司照會。本司契 勘衢州見管常平、義倉米數不多,其災傷之餘,尚慮 新陳未接之際,細民缺食,準擬接續濟糶。設欲借兌, 自合申聞朝廷,聽候回降。又不聞本司知覺,輒行擅 借四千餘石,支散官兵,有違條法。」遂申尚書省,乞劄 下根究監勒本州擅支借官吏,照數補還元舊窠名 樁管去後。又據衢州申,再行借兌義「倉米,支散五月 分官兵糧米。本司契勘衢州設有欠缺,即合措置於 別色米斛應副。今來本路州軍見管常平米數不多, 本司尚且申奏朝廷,乞給降錢會收糴。若或容令州 縣違法侵撥,萬一不測,有誤指擬,再具申尚書省,乞 賜敷奏,依法施行。如是本州軍糧委實欠缺,即乞別 行應副」去後,未蒙劄「下。近睹已降指揮,衢州守臣已 行放罪。」臣伏緣在法,義倉穀惟充賑給,不得他用,即 擅支借移用,以違制論。臣竊惟常平之法,所以準備 災傷,廣行賑給,民命所係,利害非輕,所以祖宗以來, 立法之嚴,至於如此,而議者不以為過,以為久長緩 急之計,非苟徇目前姑息之私者所能知也。今衢州 當職「官不能計度軍儲,應副支遣,而坐指常平儲蓄 之備,以為一時之用,雖原其情,實未必有他情弊,而 隳廢法度,耗散儲蓄,漸不可長。故臣昨來不欲便具 奏劾,只具狀申尚書省,乞與敷奏,依法施行。」意謂朝 廷必須薄行責罰,以戒後來。今乃一無所問,亦不略 行戒約,即在本司何以約束諸郡?況今來「旱勢已成, 衢州尤甚。昨日有轉運司差出官員自彼回來,說,城 中米價已是七十文足一升,兼本州水路淺澀,卒難 般運他處米斛。將來糶濟,全仰見管常平、義倉米斛, 尤宜愛惜,不可違法妄有侵耗。欲望將本州當職官 吏,略加責罰,或念其委實欠缺軍糧,即乞朝廷別行 應副,嚴行約束,今後不得輒將常平官物妄有侵支, 實為久遠之利。伏候敕旨。」

奏蝗蟲傷稼狀

「臣昨於今月初四日聞得紹興府會稽縣蝗蟲頗多, 即遣人走探。昨已據所差人孫勝回報,會稽縣白塔 寺相對東山下有蝗蟲數多,收拾得大者一籃,小者 一袋。其地頭村人皆稱蝗蟲遇夜食稻。臣已具事狀 并大小蝗蟲二色申尚書省,乞賜敷奏去訖。」臣遂即 時乘船出門,向曉至蝗蟲地頭,廣孝鄉第十都、第十 七都同。會稽令尉步行親到田間看視,其蟲大者不 多,小者無數,集於稻苗之上。其未結實者,莖葉皆為 咬傷;其已結實者,穀苗皆為咬落。委是為災,有害苗 稼。紹興府先已支錢一百貫文,付會稽縣募人打撲, 赴官埋瘞。本司亦已支錢一百貫文付縣添貼收買。 據本縣申,「兩日內已買到七石三斗八升五合,臣亦 與帥臣王希呂一面詢究祈禱、打撲焚瘞外,須至奏 聞者。」

御筆回奏狀

「臣昨具奏,紹興府會稽縣廣孝鄉蝗蟲,臣已同本府 發錢,專令本縣令尉親在地頭召人捕獲,收買焚埋。 每得大者一升給錢一百文,小者每升給錢五十文。 續奉御札,令臣分詣祈禱,更行支賞,召人收捕,務速 殄滅。」臣恭稟聖訓,夙夜不遑,即同帥臣王希呂就府 治設醮祈禳。又發錢出牓曉諭,於先支賞錢之外,更 「行倍加增貼,召人收捕。仍差茶鹽司幹辦公事沈大 雅前去監視督責,及敦請鄉官二員,同縣官分頭給 賞收捕。今據申到截今月十三日,通計收到大蟲一 石五斗三升六合,小蟲二十五石九斗三升九合,並 已埋瘞,目今尚有一分以上,未至盡絕。臣續又見諸 暨縣寄居與投詞人稱紫巖鄉亦有飛蟲在境。」臣即 已專委本縣令佐親臨田陌,子細從實相視。如委的 實,即從會稽縣所行召人支賞收捕焚埋去外。臣伏 為本路所管衢、婺等六州,今歲旱損,比之紹興,其災 尤甚。本欲取本月十旬起離,前往親行檢視,預備賑 恤,正緣收捕蝗蟲未盡,未得起發。今不住據逐州縣 接續申到事理,委是「大段緊急,不免定取十五日起 發前去,經由蝗蟲地頭,更行督責取見殄滅次第,然 後取道嵊縣山間,望婺州界迤邐前去。前路有合奏 聞事件,續次申發。所有上項事理,須至先具奏聞者。」

乞修德政以弭天變狀

「臣昨為本路旱傷,祈禱不應,累曾具奏,及申尚書省